博士后派出项目30w怎么发

2024-05-06 03:45

1. 博士后派出项目30w怎么发

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均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全职新引进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后,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30万元科研经费。对于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按年度发放。新进站博士后项目开题后,一次性发给建站单位20万元科研经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名博士后进站后,一次性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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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博士后面上项目难度

博士后面上项目难度很大。
申请条件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硕士学位),身心健康的非中国籍公民。
2. 中文授课:应具有HSK 5级210分或HSK 6级180分以上水平。
英文授课:应具有TOEFL 80分以上、IELTS 6.0以上水平,或具有英文授课项目学习经历,母语为英语的申请者无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简介
博士是对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称呼,同样也可用来称呼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主要通过拥有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拥有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相关科研机构举办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
在国外特指获得过博士学位的人,把博士生也称为某某博士。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级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

3. 博士后是做什么的?

博士后不是学位

博士后是做什么的?

4. 博士后不用面试可以直接录取工作吗

可以。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向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设站单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人员,要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考试、答辩等形式择优招收。
除经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联系合作导师、征得同意后向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申请,准备专家推荐信、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博士期间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以及近期的体检合格表。
二、选定和论证入站后的研究工作方向与具体选题后,递交入站申请材料,接受流动站专家组审核。初步审核合格者,接受流动站组织的面试。
三、面试合格并确定录取者可填写相关表格,按照规定办理入站手续,包括签订工作协议书、提交脱产证明、转入相关关系等。

5. 什么是博士后?

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也可以说博士后表示的是一种工作经历。

简介
  指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一定时期研究工作的阶段;也指在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专题研究的人员。
人们的误解
  博士后很容易形成误解,就是“博士后是博士以上的学位”实际上博士后站是一种工作站,具有流动性。凡符合条件的博士可在国家认证地博士后流动站申请成为博士后,期间做相应地研究项目,期满了以后可以出站。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博士后制度,激励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奋发努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给期满出站,并且工作达到一定标准的博士后(一般为两年)研究人员颁发《博士后证书》。所以说"博士后"其实是一种工作,而拥有"博士"学位是申请成为"博士后"必要条件。   博士后指的是一些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在他成为正式的专职研究人员之前,经过竞争而获得有关部门提供的津贴,在一所水平较高的研究机构做一段研究工作,以取得科研经验。一般称这些人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   博士后实际上只是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段经历,它不是学位也不是职称。他是又一段研究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是不能马上找到工作或是教授那里特别需要才经历这段工作。当然他对适应将来的研究工作非常有好处,这段时间并没有固定的限制,有的题目大所需时间就长。职称是我们中国的说法,国外只有职务这一说。 有些人在找到工作之前,可能会连续做几个博士后。   不是学历不是职称,只是一个经历过程中的称呼   日益激烈的科技竞争,使人才特别是青年高级研究人才的培养备受各国重视,博士后制度成为许多国家造就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   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并继续深造的阶段.也指博士后研究人员.
历史源头
  1876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设立了一项研究基金,用以资助优秀的青年学者在较好的研究条件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由于在最初基金资助的20人中有4人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故人们称之为“博士后”。   1983年至1984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华裔物理学家李政道先生两次致信邓小平同志,建议中国实行博士后制度。1984年5月,邓小平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李政道,并仔细听取其关于实施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和方案,当即表示:“这是一个新的方法,是培养使用科技人才的制度。”次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制度的方案——博士后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自1984年在中科院和北大、清华、复旦首批设立流动站以来,目前,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流动站。如今,全国343个高等院校和科研研究所设立了136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覆盖工学、理学、农学、法学等12个学科门类的86个1级学科;在企业中建立了101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国现已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逾3.2万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逾1.2万人。博士后工作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博士后在中国
  在中国的学位等级中,博士是最高的学位了,博士后不是学位!   “博士后”,是对英文postdoctoral的直译,根据《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下的定义,是指“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并继续深造的阶段。也指博士后研究人员。”   有人认为,“博士后就是待业的博士,同样都是找不到工作的人,人家多了个好听的名字而已,可是国人却觉得这个名字很神圣,等同于‘圣贤’!”。的确,从某种意义上,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不同学校的博士并不是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因此,即使是一点点高低之分也足以分出胜负。而且,随着博士培养的质量的下滑和实践经验的缺乏,越来越多的高校、研究所和很多机构都开始将目光投向既有博士学位,又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博士后。除此之外,由于目前我国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缺乏起码的淘汰机制,这使得一些“水博士”就业后就有了“混”的条件,因此,用人单位开始将目光定位在博士后,这样用人单位就低成本的获得了1-2年的考察期,并同时从博士后身上获得了一定的“效益”。这在某种程度是变相延长试用期,很多单位趋之若鹜。如浙江大学曾经规定留校博士,如未能再做满两年本校博士后达到两篇SCI文章,以及申请到国家或省基金的要求,应立即出站,自寻其他就业途径。后来考虑到科研周期的问题,已修改政策。   因此,那些单纯认为“博士找不到工作,只有在博士后流动站呆着,叫博士后”的观点是不全面的。但是,由于不少国内高校在招聘以及待遇方面偏向于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这种观点中可能夹杂不少利益的成分。

什么是博士后?

6. 博士后的招收出站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办法1、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按年度下达向各流动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国家资助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两年6万元人民币)和国家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两年16万元人民币),此种招收模式为国家资助招收和重点资助招收。2、各设站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研究工作需要和经费来源(国家资助、各类基金资助、社会赞助、研究项目经费以及单位自筹)等情况,在批准的范围内设置博士后岗位,并确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具体条件,面向社会予以公布,此种招收模式为自筹经费招收。3、符合设立流动站、工作站条件的未设站单位(以下称非设站单位)可以招收留学博士(系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此种招收模式为留学非设站招收。二、申请与审批1、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3、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4、申请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各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5、如申请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单位,应区分其是否具有独立招收资格。如不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申请人还应同时向流动站单位提出联合招收的请求。6、所申的请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三、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1、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博士后申请表》;《专家推荐信》;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设站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注:具体填报的材料要求以“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中的为准。2、有关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对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的人员,还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可自主选择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需提供脱产证明;四、管理机构批复及出具的材料1、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2、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调动的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申请人不适用);3、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4、子女上学、入托介绍信。五、几点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1、进站时未拿到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其进站半年后交设站单位核查博士学位证书。如此时仍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将由所在单位给予退站处理。2、以单位外派培训身份出国学习的人员不属于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转读学位,若未经派出单位同意,申请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按留学人员身份对待。3、留学人员回国后,若已由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或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留学生处重新安排工作或已回单位报到的,不能以留学人员身份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新情况:2015年是我国博士后制度实施30周年。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俞家栋于2015年12月9日在线解读该意见时透露,今后,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年龄将从“40周岁以下”改为“35周岁以下”,设站单位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适当放开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毕业生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限制。同时,新意见还畅通了博士后退出渠道。2015年,国家投入博士后制度的专项经费超过12亿元,带动地方和设站单位投入数十亿元。此次意见明确,将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到8万元,鼓励地方和设站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给予配套投入。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业基金。如果设站单位用于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按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  一、博士后的出站,出站申请流程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应向设站单位提交工作总结、研究报告等书面材料。须送交一份研究报告给国家图书馆留存。2、设站单位接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研究工作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3、经设站单位审核允许出站的,还须报经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由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出具如下材料:a. 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b. 《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适用);c. 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配偶为现役军人、在读的大、中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出国人员均不适用);d. 《配偶档案调动介绍信》。适用于分配在北京地区工作,档案需存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博士后配偶;e. 《博士后证书》。对考核合格的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由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印制、编号和盖章的《博士后证书》。二、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材料1、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基本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接受函》,由具备独立人事权限的接受单位出具;设站单位对博士后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进行核查并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已完成出站报告2、出站需提供的其他特殊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以在职人员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员进站时未提供有关单位写明“出站后可自主选择工作”材料的,出站后如自主选择工作,必须出具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自主选择工作的证明;现役军人博士后转业到地方工作,需出具军人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办理落户手续还需到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应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设站单位应将以上材料汇总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出站手续。三、其他有关事项及要求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必须出站,或者转到另一个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即做二站博士后,政策只允许做两站博士后);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除了有在职协议的以外,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设站单位可以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在出站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可与设站单位工作人员一同进行,也可以出站后再由接收单位委托设站单位评审或由设站单位提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建议。在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由与其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流动站单位受理评审,或由工作站单位所在地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4、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退站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或第二站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后,在接受单位未聘任其正式专业技术职务前,其职务工资标准仍按在站期间的标准确定,聘任正式专业技术职务后,按所聘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但不应低于在站期间的标准。对于德才特别优秀、成绩非常显著的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军队系统工作,可按照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公安部、人事部、总政治部[1993]政联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高定一至二级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在第一站工作期间退站,他们退站后的职务工资按博士毕业生的标准确定;如在第二站期间退站,则按博士后研究人员第一站出站的标准确定。5、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的工作安排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回原部队单位,原部队单位要确保安排对口的工作。若安排对口工作有困难,可在大军区级单位或全军范围内调整安排。6、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自费出国的相关手续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申请自费出国,可按自费出国的有关规定由设站单位或当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如当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的档案及户口,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办理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手续。

7. 什么是博士后

大学是老师教学生,考试的答案老师知道,学生按照老师的方法去答试题,做对了就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进研究生院,在硕士的基础上,老师除了上课以外,给研究生一个研究题目,可是老师并不知道答案,让研究生自己去按照老师指导的方向,求知一个新的结果,如果老师与同行专家评议认定研究生的结果是对的,研究生就可以毕业,老师给研究生的毕业学位叫博士。但是真正做研究,必须让学生学习和锻炼如何自己找方向、找方法、找结果出来,这个锻炼的阶段就是博士后。“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一个过程。  什么是博士后?博士后当然先是博士。那么,什么是博士?在法律意义上,博士就  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在文化意义上,博士就不大好讲了。在中国文化传统里,士  是一个了不起的概念。古之“士”在字源上与“王”同形或形近,在涵义上原本是男子  的大号,后来则指学习道艺、“德能居位”、有一德一艺者,也就是那些用知识技艺为  国家做事的人们,特别是那些,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自道统与政统相分裂后,以师  道学统而立身的人们。士君子人格乃是中国文化璀璨中的璀璨。《荀子》“强国”篇说  ,“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在今人眼里,包括荀子在内的古之士大夫  ,则是那些在操守上讲究修齐治平,秉持仁、义、礼、智、信,在政治上相信“君轻民  贵”,而且能够做到“苟利国家生死与”的人们。那么,今天的“士人”应当是怎样的  呢?  我想,既然称“士”,首先就应当学习和承续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然后再结合时  代的要求,把传统发扬光大,并让我们的创造沉淀为新的传统。具体到法律领域,士还  应该有特殊的要求。记得上一次研究生毕业典礼上,梁慧星先生在致辞时强调,从事法  律职业的人应当树立“自由、平等、博爱”的信念,树立正义的信念。在这里,我觉得  还要特别注意树立法治的信念。我从1978年开始学习法律,真正形成比较正确的法律观  念,树立比较健全的法治信念,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社会为什么需要规则,国家为什  么需要法律,法律规则背后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如何用法律来保护人,如何通过法治来  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来促进社会的稳定、团结与和谐,当代中国为什么必须走向法治  ,回答好这些问题,无论是研究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的,还是研究各部门法学的,  都要认真琢磨人,琢磨事,琢磨社会现象,琢磨中国的实际。把这些道理琢磨透了,再  反过来贯穿到自己的专门研究中去,的确需要一个过程。  博士是博学之士,按古代的讲法,已经算得上“国子”、“国士”、“大士”。得  到了博士学位,就应当懂得以品德和才艺立身,而不是以官位和财富立身,更不能做鄙  薄之士,为贩夫计,逞匹夫勇。博士后当然要比博士强。博士后是一个高级研究职位。  获得这个职位,就是要继续在学问上下功夫。做好博士后,关键是注意一个“后”字。  这里谈几点建议,供各位参考。  第一,在选题上,博士后要注意和博士阶段的连续性。博士后研究是博士论文的“  后研究”,所以,在选题的时候,最好不要完全另起炉灶,而要以博士期间的研究为背  景,就某一个问题或方面,加以提升和深化。学贵在精专,这样容易出学问,出成果。  我在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的时候,所在的项目里有一个成员50多岁了,据说此生已经断断  续续在几个学校做过好几回“postdoctoral  fellow”,而且,每次的题目都变化不大,但导师仍然认为有继续做的价值。现在,我  们有些人选择了很好的题目,也做了很好的研究,但一旦毕业了或者发表了就“拉倒”  了,这是很大的浪费。  第二,在水准上,博士后必须高于博士。在有的国家,如在美国,做博士后研究的  人,不过是某个比较高级的研究项目的成员,有的还不一定获得了博士学位,还有些是  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博士。导师申请到一笔经费,就设立博士后项目,根据课题需要和项  目预算来选人。钱花光了,项目就撤了。在我国,博士后制度不仅比较正规,而且“国  家化”了。国家人事部设有专门的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计划内的博士后还由国家发工资  、给房子。博士后出站以后,一些单位给的待遇也高于博士。博士后俨然成了一种头衔  ,一种级别。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博士后研究报告一定得比博士论文强。从这  几年的情况看,有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做的研究同他们在博士期间做的研究相比,的确达  到了新的高度和深度,有的却今不如昔,甚至全面放松了自己,退步了。为了促进博士  后研究质量的提高,我们开始编辑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文丛》,现在出了  第一卷,以后每年出一卷。每一位博士后,都要把研究报告的精华部分,以五万字的篇  幅,编入文丛,这既是对自己的一个学术交代,也是接受学界的检验,接受社会的监督  。  第三,在定位上,博士后是学者,不再是学生。根据国家的有关条例,《法学研究  所博士后流动站暂行规定》有一条,把博士后“视为法学研究所科研人员”。什么是“  法学研究所科研人员”?刚才,王家福先生在致辞中强调法学研究所是“国家队”,希  望大家珍惜这个荣誉。我想,倘若“国家队”的称号立得住,它的成员就应该像体育比  赛里的国家队成员那样,至少在某个领域或项目上始终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至少是  前三名吧,否则,在这里就呆不住。因此,各位在法学所做博士后,应当增强作为学者  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同时,也希望各位能够把博士阶段所  在学校的好校风、导师们的好学识和好学风,带到这里来,和法学所的导师们、同仁们  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什么是博士后

8. 什么是博士后

有的博士后受过严格、正规的学术训练,水平也很高,有的却非如此;有的刚刚开始工作,有的却已经是部级干部;有的法学背景深厚,有的则是社会学、历史学或经济学等学科的博士;有的能够专心致志地做研究,有的却只能主要用业余时间做研究,还有个别人的学风也不够好。这些问题,与近年来我国博士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布局调整有关,也与某些大学博士学科点的门槛降低有关,可以说,对我们的博士后培养工作提出了挑战。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来的博士却未必。近两年来,在教授委员会和李明德教授的倡导下,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进一步从严管理,严进严出,收到好的效果。今年,进站人员的数量更加严格控制,还有几位博士后没能通过出站答辩或推迟出站。按说,博士后管理,只管“后”,不管“前”,但是,既然我们开了这个门,既然各位进了这个门,不论博士后本人,还是所属的导师组和导师,我想,还是应该根据法学研究所“正直精邃”的所训,按照我们秉持的信念和标准,全方位地严格要求。
  ?博士后当然先是博士。那么,什么是博士?在法律意义上,博士就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在文化意义上,博士就不大好讲了。在中国文化传统里,士是一个了不起的概念。古之“士”在字源上与“王”同形或形近,在涵义上原本是男子的大号,后来则指学习道艺、“德能居位”、有一德一艺者,也就是那些用知识技艺为国家做事的人们,特别是那些,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自道统与政统相分裂后,以师道学统而立身的人们。士君子人格乃是中国文化璀璨中的璀璨。《荀子》“强国”篇说,“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在今人眼里,包括荀子在内的古之士大夫,则是那些在操守上讲究修齐治平,秉持仁、义、礼、智、信,在政治上相信“君轻民贵”,而且能够做到“苟利国家生死与”的人们。那么,今天的“士人”应当是怎样的呢?
  我想,既然称“士”,首先就应当学习和承续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然后再结合时代的要求,把传统发扬光大,并让我们的创造沉淀为新的传统。具体到法律领域,士还应该有特殊的要求。记得上一次研究生毕业典礼上,梁慧星先生在致辞时强调,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应当树立“自由、平等、博爱”的信念,树立正义的信念。在这里,我觉得还要特别注意树立法治的信念。我从1978年开始学习法律,真正形成比较正确的法律观念,树立比较健全的法治信念,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社会为什么需要规则,国家为什么需要法律,法律规则背后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如何用法律来保护人,如何通过法治来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来促进社会的稳定、团结与和谐,当代中国为什么必须走向法治,回答好这些问题,无论是研究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的,还是研究各部门法学的,都要认真琢磨人,琢磨事,琢磨社会现象,琢磨中国的实际。把这些道理琢磨透了,再反过来贯穿到自己的专门研究中去,的确需要一个过程。
  博士是博学之士,按古代的讲法,已经算得上“国子”、“国士”、“大士”。得到了博士学位,就应当懂得以品德和才艺立身,而不是以官位和财富立身,更不能做鄙薄之士,为贩夫计,逞匹夫勇。博士后当然要比博士强。博士后是一个高级研究职位。获得这个职位,就是要继续在学问上下功夫。做好博士后,关键是注意一个“后”字。这里谈几点建议,供各位参考。
  第一,在选题上,博士后要注意和博士阶段的连续性。博士后研究是博士论文的“后研究”,所以,在选题的时候,最好不要完全另起炉灶,而要以博士期间的研究为背景,就某一个问题或方面,加以提升和深化。学贵在精专,这样容易出学问,出成果。我在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的时候,所在的项目里有一个成员50多岁了,据说此生已经断断续续在几个学校做过好几回“postdoctoral
fellow”,而且,每次的题目都变化不大,但导师仍然认为有继续做的价值。现在,我们有些人选择了很好的题目,也做了很好的研究,但一旦毕业了或者发表了就“拉倒”了,这是很大的浪费。
  第二,在水准上,博士后必须高于博士。在有的国家,如在美国,做博士后研究的人,不过是某个比较高级的研究项目的成员,有的还不一定获得了博士学位,还有些是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博士。导师申请到一笔经费,就设立博士后项目,根据课题需要和项目预算来选人。钱花光了,项目就撤了。在我国,博士后制度不仅比较正规,而且“国家化”了。国家人事部设有专门的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计划内的博士后还由国家发工资、给房子。博士后出站以后,一些单位给的待遇也高于博士。博士后俨然成了一种头衔,一种级别。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博士后研究报告一定得比博士论文强。从这几年的情况看,有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做的研究同他们在博士期间做的研究相比,的确达到了新的高度和深度,有的却今不如昔,甚至全面放松了自己,退步了。为了促进博士后研究质量的提高,我们开始编辑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文丛》,现在出了第一卷,以后每年出一卷。每一位博士后,都要把研究报告的精华部分,以五万字的篇幅,编入文丛,这既是对自己的一个学术交代,也是接受学界的检验,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三,在定位上,博士后是学者,不再是学生。根据国家的有关条例,《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暂行规定》有一条,把博士后“视为法学研究所科研人员”。什么是“法学研究所科研人员”?刚才,王家福先生在致辞中强调法学研究所是“国家队”,希望大家珍惜这个荣誉。我想,倘若“国家队”的称号立得住,它的成员就应该像体育比赛里的国家队成员那样,至少在某个领域或项目上始终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至少是前三名吧,否则,在这里就呆不住。因此,各位在法学所做博士后,应当增强作为学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同时,也希望各位能够把博士阶段所在学校的好校风、导师们的好学识和好学风,带到这里来,和法学所的导师们、同仁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