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执行能变更股东吗

2024-05-18 07:15

1. 公司被执行能变更股东吗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独立的,所以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是被执行人转让股权的,不得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被执行能变更股东吗

2. 执行期间可以变更股东吗

法律分析:执行期间可以变更股东。但股权转让并不能导致责任必然免除。原股东已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额的,转让股权后,原股东不再承担责任。原股东未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或出资义务未到期转让股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公司有权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公司变更了股权能执行吗

公司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财产权,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公司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的,股权变更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或者增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原股东或者依照公司法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变更了股权能执行吗

4. 执行期间可以变更股东吗

执行期间可以变更股东。一、办理股东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资料齐全的,登记机构要在受理申请15天内完成登记。股东在公司强制执行期间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二、公司股东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增加公司股东;2、减少公司股东;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需要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三、但股权转让并不能导致责任必然免除。原股东已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额的,转让股权后,原股东不再承担责任。原股东未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或出资义务未到期转让股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有权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被执行人的公司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吗

公司作为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独立的,所以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是被执行人转让股权的,不得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被执行人的公司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吗

6. 公司强制执行期间可以变更股东吗

公司强制执行期间可以变更股东。办理股东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资料齐全的,登记机构要在受理申请15天内完成登记。股东在公司强制执行期间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增加公司股东;2、减少公司股东;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需要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7. 公司是被执行人,其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您好~可以,公司在执行期间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因为被执行的是公司,股权属于股东的财产。如果是股东被强制执行,那就不可以转让被冻结的股权,对于没有被冻结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恶意转让可以会被撤销。【摘要】
公司是被执行人,其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提问】
您好~可以,公司在执行期间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因为被执行的是公司,股权属于股东的财产。如果是股东被强制执行,那就不可以转让被冻结的股权,对于没有被冻结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恶意转让可以会被撤销。【回答】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回答】

公司是被执行人,其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8. 公司被执行期间股东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公司被执行期间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公司作为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独立的,所以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是被执行人转让股权的,不得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