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之后怎么操作?

2024-05-17 03:40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之后怎么操作?

1、用电脑或手机打开任意浏览器。

2、点击浏览器搜索输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3、点击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4、在右上角输入自己账号密码

扩展资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之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等8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等4个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机构职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之后怎么操作?

2. 如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操作啊?外汇核销改革后的流程是如何操作的啊?

我来教教你,我刚整完。
第一,现在你应该去问一下你的银行,因为如果你们有外汇款项过来的话,你们的银行应该会给你们一个原始的登陆的号码,这样的话,你就可以登上去。
第二,你登上去的第一步就是要修给密码,修给密码完了之后,要做的就是分派角色,你需要做的就是把两个角色同时分配到你的账户之下,一个是操作员,另一个就是外汇管理局的一个角色,这两个角色的同事分配可以让你同时登录到两个系统,一个是外汇管理局检测系统,一个就是外汇管理局的申报系统。
第三,角色分配了之后呢,你就要用你刚刚修改了信息的账号再进行登陆,这时候你就看见了两个系统,一个是检测系统,另一个就是申报系统,你就乐意申报了。
千万要记住你的登录名还有你的密码啊,还有的话,千万要记住你的原始的登录名还有你修给过的原始的密码,建议要用笔记下来。
 
希望我的建议可以帮到你,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话,可以继续问我,我会尽力帮你的,还有就是跟你的银行做好沟通,我们的银行是我们老板的同学在操作,所以的话方便很多,要不然的话,尤其是中国银行,态度会很差劲的。。。。。。

3. 如何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步骤:
一、打开浏览器;

二、在网址搜索栏输入“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servlet/LoginOutServlet?logOutType=2”;

三、在右上角出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等基本信息即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ForeignExchange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StateAdministrationofForeignExchange,SAFE),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
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机关机构设置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用户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如何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之后怎么操作?

1、用电脑或手机打开任意浏览器。

2、点击浏览器搜索输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3、点击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4、在右上角输入自己账号密码

扩展资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之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等8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等4个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机构职能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如何开通

  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如何开通

6. 关于外汇管理局新系统的的使用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law_detail.jsp?ID=80302000000000000,41&id=4
1.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等信息。
2.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B类或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等信息。
3.上述1、2规定范围以外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后30天内,主动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
4.对于按上述1、2规定应当报告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
(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北京地区)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取消了,那以后收汇或者付汇怎么操作?

对于收汇问题:
A类企业,银行告知收汇后直接到银行办理收汇手续,转日在国际收支系统里登记收汇相关信息。
B类企业,收汇金额在可收汇额度内,按照上述A类企业办理。若收汇金额超出可收汇额度,先要到外汇局进行登记,凭登记表到银行办理收汇手续,转日在国际收支系统里登记收汇相关信息。
C类企业,先要到外汇局进行登记,凭登记表到银行办理收汇手续,转日在国际收支系统里登记收汇相关信息。
出口之日至收汇之日超过90天的,在出口后30天内在外汇局检测系统里进行延期收汇登记;
收汇之日比出口之日早30天以上的,在收汇之日后30天内在外汇局检测系统里进行预收登记。
对于付汇问题:
凭进口报关单付汇核销联到银行即可办理付汇。

(北京地区)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取消了,那以后收汇或者付汇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