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价格的什么是转股价格

2024-05-04 18:06

1. 转股价格的什么是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其余理解 转股价格就是可转债的转换价格另,行权价格:是指权证的行权价格。

转股价格的什么是转股价格

2. 转股价的转股价概述

转股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转换溢价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标的股票时价转换的价值)的部分;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是以百分之百的面值销售,即通常所说的“以面值发行”。但实现转换时通常有一个溢价比例,即转换溢价。转换溢价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包含的期权的特征。转换溢价是以百分比表示,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股票价格为基础的,它是目前市场价格与转换值的差,用公式表示为:Cp = Vm − V其中:Cp代表转换溢价;Vm代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价格;V代表转换价格。为了将一种其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比较,一般转换用百分比表示,称为转换溢价率,用公式表示为:Cr = Cp / v其中:Cr代表转换溢价率。

3. 转股价的相关规定

我国法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针对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转股价格是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因此重点国企发行时转股价格是未知数,但转股溢价率显然小于零;二是针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转股价格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因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转换溢价率通常大于零。

转股价的相关规定

4. 转股价值与转股价格的区别?

转股价是转股价值的决定因素之一,转股价值=100/转股价格×正股当前价格。也就是说转股价越低,转股价值就越高,但实际上可转债的转股价是长期固定的,只有正股价格会来回波动,正股价值的不断波动导致了转股价值的波动,从而导致可转债价格的不断波动。

实际上可转债的转股价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股票在进行分红、转增、配股、增发的时候一般会进行除权除息,股价则会下调,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可转债的转股价也会下调;另外,上市公司如果不太想向投资者支付现金,就会主动下调可转债的转股价来促进投资者转股。

5. 转股价和正股价的关系

转股价和正股价的关系:正股价和转股价在大多数情况是相互独立的,但是当正股进行除权除息的时候,转股价也会下调。因为除权后,正股价格因为每股净资产下跌,所以会下调,如果转股价不下调,就会使可转债的转股价值下跌,这样就会影响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拓展资料:转股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计算公式为Cp=Vm_V。转股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转换溢价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标的股票时价转换的价值)的部分;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是以百分之百的面值销售,即通常所说的“以面值发行”。但实现转换时通常有一个溢价比例,即转换溢价。转换溢价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包含的期权的特征。转换溢价是以百分比表示,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股票价格为基础的,它是市场价格与转换值的差,用公式表示为:Cp = Vm _ V。(其中:Cp代表转换溢价;Vm代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价格;V代表转换价格。)为了将一种其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比较,一般转换用百分比表示,称为转换溢价率,用公式表示为:Cr = Cp / v。(其中:Cr代表转换溢价率。)正股价就是正股的价格,正股,就是权证对应的股票。权证就是对应正股的,比如现在的南航权证对应的就是南方航空,南方航空就是正股。权证(share warrant),是指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转股价和正股价的关系

6. 转股价值和转股价的关系

转股价是转股价值的决定因素之一,转股价值=100/转股价格×正股当前价格。也就是说转股价越低,转股价值就越高,但实际上可转债的转股价是长期固定的,只有正股价格会来回波动,正股价值的不断波动导致了转股价值的波动,从而导致可转债价格的不断波动。实际上可转债的转股价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股票在进行分红、转增、配股、增发的时候一般会进行除权除息,股价则会下调,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可转债的转股价也会下调;另外,上市公司如果不太想向投资者支付现金,就会主动下调可转债的转股价来促进投资者转股。拓展资料转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的方式。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在股市中,转股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二是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俗地讲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资本公积的产生于公司的经营没有直接的关系,资本公积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可转债转股:可转债的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它由上市公司发行,可以以一定的转股价来兑换来转换成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股价高于转股价,则转股有利可图。可转债的转股期是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六个月后,除了转股后,投资者也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可转债,或者持有到期兑付本息。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区别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真正的对股东的分红回报。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除此以外,转增股份实现股票收益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效果往往优于现金分红。

7. 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定

当前,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定

8. 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定

当前,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有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规定如下:
1、股东出资时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净资产为标准确定;
3、以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以拍卖和变卖价格作为转让价格。此外,还有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原则是由双方协商确定,不损害国家、第三人、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判断
(一)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认定原则。
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二)股权转让使股份集中于股东一人名下时的合同效力。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必须以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为依据。
2、股东间股份自由转让,并非导致产生一人公司的结果。
3、如确认该类协议无效,将不利于经济秩序的稳定和交易安全。
(三)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抽逃出资的股东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
(四)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五)以转让股权中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三、股权上市可以低价转让吗
股权可以低价予以转让,因为股东是有权任意拟定转让价格的,国家对股权转让价格没有强制规定。但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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