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G公司诉刚果(金)案的案件背景

2024-05-18 18:36

1. 美国FG公司诉刚果(金)案的案件背景

刚果民主共和国(下称刚果)向中国中铁提供开矿权,换取后者于刚果投资大量基建,却遭一美国基金公司以刚果债主身分,要求截取中国中铁1.02亿美元(约8亿港元)基建投资费抵债。刚果以「绝对外交豁免权」阻止基金公司追债,去年遭上诉庭裁定败诉,刚果不服向终院上诉,要求终院就外交豁免权提请人大释法。若终院同意提请人大释法,将是香港回归以来法院首次主动提请人大释法。过去3次人大释法包括99年居港权、04 年特首及立法会选举办法及2005年补选特首任期,均由特区政府或人大主动提出释法,从未由终院主动提出释法。2011年 6月8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决定就美国FG公司诉刚果(金)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这是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第一次提请释法,

美国FG公司诉刚果(金)案的案件背景

2. 美国FG公司诉刚果(金)案的介绍

2010年,刚果民主共和国(下称刚果)向中国中铁公司(国有公司)提供开矿权,换取后者于刚果投资大量基建,却遭一美国基金公司以刚果债主身分,要求截取中国中铁1.02亿美元(约8亿港元)基建投资费抵债。

3. 美国FG公司诉刚果(金)案的案件意义

案件意义重大,主要有两个,一是对于中国国企对外投资有重要指导意义,因为国企对外投资最好的途径是购买能源,而肯卖能源的国家多半是负债的不发达国家,债主往往是西方发达国家,如果美国公司胜诉,则刚果(金)卖资源给中国国企的积极性将受到打压。二是本次香港特区终审法院主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对于香港司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美国FG公司诉刚果(金)案的案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