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房基金怎么取
一、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二、提取条件 1、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2、租房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还贷提取条件 (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综合以上介绍,只有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时,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取出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流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