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诈骗罪现在进了看守所,想把这骗了的钱退回去,可以么?怎么样可以从轻处理?

2024-05-10 23:17

1. 您好,因诈骗罪现在进了看守所,想把这骗了的钱退回去,可以么?怎么样可以从轻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现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受害人,积极履行退赔义务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定罪量刑时候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的,从这方面说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改造的程度,另外,自首坦白的情节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在量刑方面也是有利的。建议可以与受害方沟通并取得受害方的书面谅解,这样有利于量刑。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您好,因诈骗罪现在进了看守所,想把这骗了的钱退回去,可以么?怎么样可以从轻处理?

2. 在看守所没判刑能卖房子吗

法律分析:首先,该人须有房屋的所有权。
1、委托人在监狱服刑,想办理公证委托他人卖房子,可以通过全权委托家属或者律师进行办理。
2、如果有授权委托书,那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是不需要公证人员直接到监狱的,当然有必要的话,公证人员也会到监狱进行。
3、有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委托进行买卖了,不需要公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在看守所没判刑能卖房子吗

首先,该人须有房屋的所有权。
1、委托人在监狱服刑,想办理公证委托他人卖房子,可以通过全权委托家属或者律师进行办理。
2、如果有授权委托书,那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是不需要公证人员直接到监狱的,当然有必要的话,公证人员也会到监狱进行。
3、有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委托进行买卖了,不需要公证的。
一、私人房子产权要不要分割
房屋产权可以分割的,分割以后办理新房产证。可以通过过户方式分割产权。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农村房子过户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三、公证处怎么到看守所办理业务
1、由公证人员提前与监狱相关人员取得电话联系,了解监所管理规定、被监管人员的作息时间和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等。2、公证人员携带公证处公证机构介绍信、《公证员执业证》或《公证员助理工作证》等身份证明到监狱办理。3、监狱提供委托人身份信息材料,公证员进行身份确认,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取得同意卖房声明和谈话笔录等相关公证材料,需要进行现场拍照、录像的,应事先与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协商,最后办理相关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看守所没判刑能卖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