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需要交增值税吗

2024-05-07 08:57

1. 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需要交增值税吗

1、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不需要交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件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主要指三个方面的行为:一是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是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是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但下列三种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需要扣缴增值税:一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进项税额抵扣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方法的,其按规定扣缴的增值税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规定抵扣其销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需要交增值税吗

2. 境外支付怎么判定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支付境外管理费,如果是在境内接受服务的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在境外接受管理的服务的则不可。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3.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4. 代扣代缴境外企业所得税有哪些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问:国内的一家公司付给香港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支付境外管理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支付境外管理费,如果是在境内接受服务的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在境外接受管理的服务的则不可。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支付境外管理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6. 怎么代扣代缴 境外企业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境外公司的服务发生地在境外,按上述原则,按劳务发生地确定属于境外所得,如果该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来源于境外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7.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亲,您好,应税劳务的受让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凭原完税凭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执行: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规定。根据财税规定,境外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凭其向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明作为增值税抵扣证明。纳税人凭完税证明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有书面合同、完税证明和境外机构的对账单或者发票。数据不完整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代扣代缴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通过提供应税服务向境内市场取得应税销售额而代扣代缴增值税。原则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和劳务。【摘要】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提问】
亲,您好,应税劳务的受让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凭原完税凭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执行: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规定。根据财税规定,境外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凭其向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明作为增值税抵扣证明。纳税人凭完税证明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有书面合同、完税证明和境外机构的对账单或者发票。数据不完整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代扣代缴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通过提供应税服务向境内市场取得应税销售额而代扣代缴增值税。原则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和劳务。【回答】
[微笑]亲,您好,为您整理以下资料: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支付的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填写方法为,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7栏次“代收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同时需要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书抵扣清单》增值税报表填写扣缴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答】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8.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亲,您好,对于您的情况,我为您做出以下分析: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支付的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摘要】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提问】
亲,您好,对于您的情况,我为您做出以下分析: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支付的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比如12月份已交款的代扣代缴增值税,是在12月份当期申报11月份增值税中可以抵扣,还是在1月份申报12月份的增值税中可以抵扣?【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开具之日。11月和12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