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买房?

2024-04-30 06:22

1. 住房公积金怎么买房?


住房公积金怎么买房?

2. 怎样用公积金买房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 (抵押人)和贷款银行 (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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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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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积金打印单; 

2、储蓄卡和储蓄卡确认书(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储蓄所办理); 

3、经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四份及复印件二份(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 

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5、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向开发商索取复印件一份); 

6、开发商的开户行和帐号; 

7、购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夫妻双贷款的需要夫妻二人的身份证); 

9、夫妻双贷款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个人图章(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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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人实际贷款最高数额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 

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 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贷款期限确定,1至10年为35%,11至30年为40%。 月工资总额=个人帐户上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率+个人缴存率) 

例如: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160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8%,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86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13%,则借款人月工资额为160÷(8%+8%)=1000元,其配偶月工资额为286÷(13%+13%)=1100元。 

2、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一定比例 

购买商品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和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建房造价的70%; 

现住公房、危改还迁房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修房费用的50%; 

购买私产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的70%; 

置换公有住房贷款的额度不超过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的50%,同时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的50%。 

3、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4、贷款额度不超过市房改领导小组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按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按规定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标准的,即2000年7月前凡缴存比例高于7%,7月后缴存比例高于8%,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目前我市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内资单位缴存比例,因此凡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000年7月前缴存比例为12%,2000年7月后缴存比例为13%),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 

最高限额及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由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组合贷款是按自愿原则,由职工个人申请,经贷款银行批准后,以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执行。组合贷款优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额度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总额度。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可贷款额度、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最高限额四个条件计算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贷款额度。在不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和房价一定比例的情况下,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借款人可同时申请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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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期限: 

1、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规定的最长贷款年限不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原则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但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单位延聘证明的,可适当延长贷款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5年。 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房改[1999]2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改资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规定,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按月利率3.45‰执行;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按月利率3.825‰执行。 


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月利率4.42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月利率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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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抵押: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也可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1、借款人用房产进行抵押的,持购房合同或协议,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抵押人(借款人)和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印章;借款人持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人名章、到房屋坐落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在接到职工办理抵押登记申请7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1)借款人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产抵押的,到房屋坐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2)借款人购买现住房并以之抵押的,持售房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3)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以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抵押双方及第三方凭相关证明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2、购买所置换的公有住房产权并以此作抵押的,抵押双方凭住房调剂协议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收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3、购买私产住房并以此作抵押的,交易双方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买卖房产合同》,卖房人收款凭证、人名章、户口本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抵押双方同时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借款人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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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偿还: 

偿还办法有三种: 

一是可以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可以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代扣偿还。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一个储蓄卡,银行同借款人签订代扣协议书,借款人在每月23日(含23日)之前可以就近在银行经办网点存入足额的还款数额,银行每月从借款人帐户中扣取应还贷款本息; 

三是可以委托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银行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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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保险办理: 

1、准备的资料 

借款人持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抵押证明,由贷款银行代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2、保险申请 

(1)购房和置换住房的,借款人需填写《个人贷款抵押房屋投保单》一式一份,交保险公司。 

(2)建、修住房的,借款人需填写《个人贷款建(修)房综合投保单》一式一份,交保险公司。 

3、保险金额 

借款人可以按所购建修住房的价值投保,也可以按贷款本息合计投保,如房价低于贷款本息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合计。 

4、保险费率 

贷款期限1-5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八; 
贷款期限6-10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七; 
贷款期限11-15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六; 
贷款期限16-30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五。 

5、签订保险协议 

借款人与保险公司签定《个人贷款抵押房屋投保单》或《个人贷款建(修)房综合投保单》一式四份,正本交贷款银行,副本一份交借款人做收据和凭证,其余两份保险公司公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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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事时限: 

1、贷款初审 

贷款银行接到职工借款申请,对于携带证件齐全的职工,在当日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于准予贷款的职工,发放借款所需的合同和表格。 

2、贷款审批 

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后,贷款银行在8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抵押登记 

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接到职工办理抵押登记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办完抵押登记手续。 

4、保险 

贷款银行接到借款人办理保险申请,当日办完保险手续。 

5、资料报送 

借款人办完抵押手续、保险手续后,市内六区的贷款银行2个工作日(新四区、塘汉大、五县3个工作日)内将借款资料报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分行房地产信贷部2个工作日内将借款资料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6、审判划款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个工作日内审批划款。 

7、资金划拨 

分行房地产信贷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到贷款银行,贷款银行2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办理划款手续

3. 住房公积金怎么买房?

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例如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公积金是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的。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如果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核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贷款还没有还清,自己或者是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电视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怎么买房?

4. 如何用公积金买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5. 用公积金怎么买房?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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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积金怎么买房子?


7. 住房公积金如何买房?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如何买房?

8. 住房公积金如何买房

公积金买房虽然能缓解经济压力,但手续比较复杂,需要走流程。那么住房公积金如何买房呢?住房公积金买房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住房公积金如何买房:
1、申请人要先看房选房,然后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再提交贷款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申请人资料后,要对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初审意见。
3、初审结束之后,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等调查完成之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让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
4、 通过审核之后,申请人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户等资料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签完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就要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6、抵押手续办好之后,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转入借款人和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买房流程:
1、本人要携带购房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贷款申请表一式3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借款人与银行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5、借款人携带《房屋他项权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携带《房屋他项权证》、《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如何买房以及住房公积金买房流程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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