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5-15 13:39

1. 浙江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杭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6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各统筹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缴费档次。2、由各统筹地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确定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应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其中,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参保人员符合补缴条件并办理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二、杭州城乡养老保险是怎么补贴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以下简称八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个缴费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缴费档次选择100元、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300元、4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500元、6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选择700元、8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900元、1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10元;选择1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1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30元;选择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40元。三、个人账户继承标准是什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以及实际缴费年限的财政补贴等的余额及利息可依法继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统筹地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向死亡人员遗属发放20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作为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此可见,杭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并且对应有不同的补贴金额。农民工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自行选择缴费的档次,缴的多了,将来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多。同时,如果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内的养老保险金额可以被子女继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浙江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 浙江养老保险交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浙江省2006年职工养老保险“退休费计算公式”关于今年的退休费计算,比较复杂,总的来说,有3个计算办法:老办法、新办法、第三办法(下面详细介绍这三种办法的计算过程)。一、老办法。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新人):工资=1676.08×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中人):工资=1676.08×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1676×1997年底的指数和×1.4%二、新办法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新人):工资=(1+平均指数)×1676.08×缴费年限÷200+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中人):工资=(1+平均指数)×1676.08×缴费年限÷200+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1676.08×1997年底的指数和×1.4%三、第三办法。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新人):工资=1557.42×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中人):工资=1557.42×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1557.42×1997年底的指数和×1.4%此办法中,如果是省里规定的6类特殊人员(“双低”、中断缴费、前补后延、退职人员、上年享受最低保障人员、其他不按规定缴费人员),那么,第三办法工资=工资+今年普调额+缴费年限×1.5。否则,还可以享受当地的最低养老金保障,即此办法中新人、中人算出的工资,要与531.60进行比较。如果工资<531.60,则第三办法工资=531.60+今年普调额+缴费年限×1.5如果工资>531.60,则第三办法工资=工资+今年普调额+缴费年限×1.5四、三种办法已经讲完,现在可能有人要问了,既然有3个办法,那到底采用那个办法计算呢?先进行第一次比较,老办法、新办法比较。如果老办法高,退休费A=老办法的工资;如果新办法高,退休费A=老办法工资+(新办法工资-老办法工资)×30%;再进行第二次比较。第三办法工资与第一次比较得出的退休费A进行比较,哪个高,退休费就取哪个。五、说明:①1676.08为2005年度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②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划入部分、单位划入部分、利息,每年累加而成;③1997年底的指数和=1992年前的工作年限×0.9+1993年缴费工资÷2884+1994年缴费工资÷3932+1995年缴费工资÷5597+1996年缴费工资÷6619+1997年缴费工资÷7413,如果93--97年中某年未参加养老保险,则该年的缴费工资为0。④平均指数=(1997年底的指数和+1998年缴费工资÷8386+1999年缴费工资÷9259+2000年缴费工资÷10632+2001年缴费工资÷12414+2002年缴费工资÷15770+2003年缴费工资÷16367+2004年缴费工资÷17584+2005年缴费工资÷18696+2006年缴费工资÷20113)÷缴费年限,如果其中某年未参加养老保险,则该年的缴费工资为0。⑤缴费年限:即交了多少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时将月数化为年,如30年3个月,作30.25年。⑥计发月数:根据退休时的年龄而定,40岁以下退休计发月数为233,41岁230,42岁226,43岁223,44岁220,45岁216,46岁212,47岁208,48岁204,49岁199,50岁195,51岁190,52岁185,53岁180,54岁175,55岁170,56岁164,57岁158,58岁152,59岁145,60岁139,61岁132,62岁125,63岁117,64岁109,65岁101,66岁93,67岁84,68岁75,69岁65,70岁以上56。⑦今年普调额+缴费年限×1.5:今年普调额,杭州市67元,台州市67元,宁波市62元,衢州市57元,其他市56元。计算中缴费年限取整数,如30年3个月,金华地区公式为:56+30×1.5。这是根据浙劳社老[2006]142号文件,写得尽量方便大家看懂的计算公式,里面的一切内容,只适合我省内正常(不包括双低、协缴等)缴纳养老保险,且在今年退休的人员(不是今年退休,参考一下也无妨)。新人退休的公式实际上并不实用,因为新人尚未达到退休条件,而且,以后的退休计发公式可能还会进一步改变完善,新人没必要按照此公式估计以后的工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浙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公司缴14%,个人缴8%。2021年浙江省职工社保基数每月上限为17880.75元,下限为3321.6元。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13档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最低档次低于300元的,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最高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4. 浙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浙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公司缴14%,个人缴8%。2021年浙江省职工社保基数每月上限为17880.75元,下限为3321.6元。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13档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最低档次低于300元的,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最高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5.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下:1、职工的缴费基数是3957元-19783元,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单位交633.12元,个人交316.56元,合计949.68元,按基数上限最高缴费金额,单位交3.165.28元,个人交1.582.64元,合计4.747.92元;2、机关单位的缴费基数是4713元-26541元,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单位交754.08元,个人交377.04元,合计1131.12元,按基数上限最高缴费金额,单位交4226.56元,个人交2123.28元,合计6369.84元。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新投保人帐簿正本及副本;2、新投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银行卡或存折要求是工行、建行、农行和中国银行之一;4、到社保机构征集窗口领取参保人员信息表并填写;5、数码照片收据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6. 浙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职工养老保险基数是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申报一次,有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在规定的时间申报下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个人参保由个人自行在规定的时间申报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7.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60号):从2009年7月1日起,在省社保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20%调整为14%。各地也基本上参照该文按14%比例计算缴纳。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8. 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基数上限为17880.75元、下限为3321.6元。缴费比例:选定的缴费基数的20%;个人承担的费用:3321.60元×20%=664.2元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13档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最低档次低于300元的,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最高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拓展资料】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复盖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国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点是:社会保障只是保证居民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二战以后,社会保障进入到另一个阶段,福利国家纷纷出现,其先锋是英国。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