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

2024-05-20 03:03

1.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

(一)欺诈风险。一是犯罪分子利用伪造假票骗取信贷资金,这是由于现在使用的银行承兑 汇票 纸张防伪功能不强,比钞票易于伪造,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处心积虑地向票据市场渗透,精心制造假票,有些甚至内外勾结盗用真版空白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其中危害最烈的是利用“克隆票”诈骗,即不法分子开出一张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据以伪造若干张相同的假承兑汇票进行诈骗。二是一些企业采用弄虚作假办法欺骗开户行签发承兑汇票,如果用此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贷款 ,到期后无款支付,使贷款无法近期收回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贷款造成风险。   (二)信用风险。即承兑申请人和承兑行失去信用,不按时付款,给贷款带来风险。一是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承兑到期不及时将资金划付承兑行,承兑行借故不予垫款兑付;二是一些承兑行受手续费和引存的诱惑,把关不严,超过自身垫款承受能力,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造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款垫付;三是一些承兑行信用欠佳,承兑汇票到期借故拖延付款甚至拒付;四是个别承兑行缺乏职业道德,对委托收款的承兑汇票进行涂改,尔后以票面要素不合规拒付。   (三)融资风险。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资金周转困难,签订虚假的商品交易合同,骗取汇票。融资性票据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资金周转困难而签发的,如果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汇票到期不能及时承付的风险相当大。   (四)操作风险。即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时,从审查、查询、背书、保管、到期提示、办理委收等全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出现失误造成的风险。   (五)收益风险。新版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改为委托收款后,由于邮程的不确定及承兑行资信状况的差别,承兑资金滞后于汇票到期日的现象相当普遍,由此给贷款方造成收益损失。   (六)保存风险。主要是指 质押 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保管中存在着被不法分子或内部人员 盗窃 和“掉包” 的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

2. 商业承兑汇票能质押给银行做贷款吗


3.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怎么办理,有哪些要求

  协  议  书

  甲方(出票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自觉自愿的原则,商定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1、根据乙方项目需要,甲方在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供乙方作质押品之用,每半年换票一次。乙方应付一次性贴息13%(含首半年利息),以后每半年续票时按3.5%付息。
  2、甲方出票后,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贰拾万元贴息款(指一千万元汇票以内),此贴息款在13%的总贴息内,贴息下欠部分待乙方质押贷款办理完成之日付清,若汇票总额超过一千万元,预付贴息款按3%预交。
  3、签定本协议后,乙方预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含在13%以内)。
  4、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项目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5、甲、乙双方签定购销(贸易)合同后三天内,由甲方向所在银行申请承兑协议,甲方银行出票。
  6、甲方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后,乙方立即支付贰拾万元贴息款。双方持票一同至乙方贷款银行所在地,办理乙方项目(资产)抵押给甲方的手续;乙方办理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乙方承诺:贴息下欠部分(扣除八万元开票保证金),在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汇票质押贷款手续,付清余额。
  7、乙方郑重承诺:保证项目真实、有效、合法,可以按照甲方需要办理项目(资产)抵押手续,并保证在借款到期前自行平仓,自愿承担因该业务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执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本次业务相关的书面要求,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补偿乙方所交操作费及开票保证金。
  2)、如甲方按照上述要求做到,乙方不能完成汇票质押,属乙方违约,乙方交付的费用不予退还,汇票由甲方退回。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书属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炒作,否则将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本协议签署地: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怎么办理,有哪些要求

4. 商业承兑汇票能质押给银行做贷款吗

商业承兑汇票能质押给银行做贷款。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对未到期 的票据进行质押,取得贷款。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权利”作为质押担保,并在符合贷款条件时经办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广义的票据法是指涉及票据关系调整的各种法律规范,既包括专门的票据法律、法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票据的规范。

扩展资料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仅为银行本票
本票的特别规则为:出票人资格的限制(银行)、出票规则的限制、提示见票的规则(2个月内)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而,持票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提示见票期限内,向出票人请求支付。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对于异地适用的支票,则依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法

5. 商业承兑汇票能不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商业承兑汇票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五条 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及其效力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 汇票权利转让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 粘单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的记载事项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记名背书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 背书的连续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后手及其责任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第三十三条 附条件背书、部分背书、分别背书的效力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及其效力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商业承兑汇票能不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6. 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贷款

  用承兑汇票不可以办理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辆等;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征信;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7. 商业承兑汇票能不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商业承兑汇票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五条 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及其效力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 汇票权利转让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 粘单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的记载事项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记名背书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 背书的连续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后手及其责任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第三十三条 附条件背书、部分背书、分别背书的效力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及其效力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商业承兑汇票能不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8. 商业承兑汇票能不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商业承兑汇票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五条 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及其效力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 汇票权利转让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 粘单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的记载事项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记名背书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 背书的连续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后手及其责任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第三十三条 附条件背书、部分背书、分别背书的效力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及其效力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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