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动产?什么是不动产?动产包括那些?不动产又包括那些?能否举例详细说明?

2024-05-07 04:48

1. 什么是动产?什么是不动产?动产包括那些?不动产又包括那些?能否举例详细说明?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与不动产相对。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
  法定要件:土地法定要件、房屋等不动产,由于是人们生产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法律对其权利的变动持慎重态度,一般以向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如在我国,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有关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专门法规调整。房屋买卖,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还必须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而对于动产物权的变动,则一般以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甚至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
  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什么是动产?什么是不动产?动产包括那些?不动产又包括那些?能否举例详细说明?

2. 什么是动产?什么是不动产?动产包括那些?不动产又包括那些?能否举例详细说明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与不动产相对。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不动产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3.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一、不动产指的是哪些1、不动产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以不动产设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法律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二、不动产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中国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4.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不动产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以不动产设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法律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动产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中国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5.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不动产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以不动产设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法律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动产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中国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6.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7.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的特征:
1、自然特性: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的特征。
2、社会经济特性:不动产具有价值量大、用途多样性、涉及广泛性、权益受限性、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的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指的是哪些

8. 不动产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