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银农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怎么样?

2024-05-18 14:23

1. 武汉市银农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怎么样?

武汉市银农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是2017-07-25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399号(17)。
武汉市银农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112MA4KW3TH9L,企业法人徐江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武汉市银农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现代农业产品技术及种植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农产品、农业设备、有机肥、水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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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银农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怎么样?

2. 武汉农禾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武汉农禾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2018-07-24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前川大街68号1-3层。
武汉农禾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116MA4L09QH2J,企业法人朱银燕,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武汉农禾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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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青岛银亮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青岛银亮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11-11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桃园社区居委会412室。
青岛银亮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213081421631R,企业法人陈银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青岛银亮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现代农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农业生态园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蔬菜、水果、初级农产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1682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和100-1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79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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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亮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4. 白银丰嘉晟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白银丰嘉晟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2014-03-31在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黄峤乡玉湾村。
白银丰嘉晟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403095963706B,企业法人冯得友,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白银丰嘉晟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羊(不含种羊)的饲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谷物、油料、蔬菜、花卉、水果、坚果及中药材(国家限制品种除外)种植及其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以上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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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治国的,权力转交的怎样了?转交给农业!教育、环保、科学、生产、发展、治理。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机械化。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种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清洁环保生产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电中国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气建设,继续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中国络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序开展移民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首先,要增强发展现代农业的紧迫感。要自觉把它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如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强调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农业丰则基础强,发展现代农业既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建设农村产业基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农业虽有了较大发展,但仍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农业发展正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我们的市情决定了今后农业的发展很难再靠增加自然资源的投入,出路只在于依靠科技进步和农民素质的提高。 其次,要明确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实现农业现代化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只有从实际出发才是取得成功的正确选择。综合国内外经验,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和基本国情,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商品率为途径,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下,建成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 再次,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发挥亿成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只有顺应农民的愿望和期待,进一步放宽有关政策,安排有关事项特别是涉及村里有关建设项目时,多与农民群众商量,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同时,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支农资金并带动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村;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还要在全社会发动群众,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支援,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 第四,要加强制度和技术的支持。必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逐步做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整体水平。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使耕地向农村种田能手和专业大户集中,逐步实现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第五,要以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首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通过增加资本投入、应用现代科技和装备、适度集中土地和强化组织管理等来提高农业效益。其次,因为我市农户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业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再次,必须建成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必须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同时,必须把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  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及其特点 农业现代化是指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和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日益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武装起来,使农业生产力的由落后的传统农业日益转化为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实现了这个转化过程的农业就叫做农业现代化的农业。农业现代化是一种过程,同时,农业现代化又是一种手段。 ü         动态性 农业现代化是一个相对性比较强的概念,其内涵随着技术、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而变化,即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现代化只有阶段性目标,而没有终极目标,即在不同时期应当选择不同的阶段目标和在不同的国民经济水平层面上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征。根据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历史进程,一般可将农业现代化分五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起步阶段、初步实现阶段、基本阶段及发达阶段。一个国家、地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农业发展现状,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符合实际而又便于操作的决策。 ü         区域性 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成功经验非常丰富,但它们有自身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生态资源条件的。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经验时,需要对其实现的条件进行分析。因为,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点,不同国家的区域性特点不同,即使同一个国家不同区域,同一区域的不同地区,农业生产的条件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农业现代化内涵具有区域性特点。 ü         世界性和时代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推进,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宏观背景下,我国农业将全面融入到国际市场竞争之中,面临着来自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挑战。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站在全球化的高度来分析农业现代化,将区域农业现代化放在国际大舞台之上,依据国际公认的标准来判断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是否实现了。 ü         整体性 有的学者提出,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组织管理的现代化,同时也包括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因此,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就要在重视“硬件”建设的同时,也要重视“软件”建设,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必须与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相协调,与农村制度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配套。如果忽视“软件”建设“硬件”建设将无法顺利实施,,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本质上是从根本上改造传统农业,大大缩小与发达国家农业的差距,在一些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总体和平均水平上大体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虽然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条件和情况各不相同,不具有完全的可比性,但是,在最基本的特征方面,应当是共同的,这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概括地说,农业现代化是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管理方法管理农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的过程;是建立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体系,把农业建成具有显著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的过程;也是大幅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的过程

治国的,权力转交的怎样了?转交给农业!教育、环保、科学、生产、发展、治理。

6. 请问农田灌溉权和养鱼承包权的性质各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2004年,在宏观调控中注重加强农业,实行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这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 

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必须继续采取综合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这既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既是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又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战略选择;既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又是实现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抓住了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农业发展的关键;把握了这个环节,就把握了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做好了这项工作,就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一、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县乡的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商品量等因素,对粮食主产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和补助。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调整中央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比例,并通过其他经济手段筹集一定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生产能力建设,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三)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针对当前农田水利设施薄弱、亟待加强的状况,从2005年起,要在继续搞好大中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要增加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要尽快立法,把国家的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四)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种树造林或进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修订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严格控制减免。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引导农户和农村集约用地。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管理,鼓励农村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推动新办乡村工业向镇区集中,提高农村各类用地的利用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 

(五)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等问题,各地要对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要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农户拥有承包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六)努力培肥地力。中央和省级财政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新增资金主要安排在粮食主产区集中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搞好“沃土工程”建设,增加投入,加大土壤肥力调查和监测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全国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为农民科学种田提供指导和服务。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有机肥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引导农民多施农家肥,增加土壤有机质。 

三、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七)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要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作为重点,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搞好田间工程建设,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灌排体系。开展续建配套灌区的末级渠系建设试点。继续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在粮食主产区进行规模化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步伐。水源条件较好的地区要结合重点水利枢纽建设,扩大灌溉面积。干旱缺水地区要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各地要加强灌溉用水计量,积极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从2005年起,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对农民购买节水设备实行补助的试点。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地方中型水源、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 

(八)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加大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盐碱和渍害治理力度。加快丘陵山区和其他干旱缺水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在坚决按时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的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发扬农民自力更生的好传统,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国家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所需材料给予适当补助,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办法。 

(九)坚持不懈搞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完善相关政策。退耕还林工作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在退耕还林地区建设好基本口粮田,培育后续产业,切实解决农民的长期生计问题,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抓好防护林体系和农田林网建设,为建设高标准农田营造良好的生态屏障。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继续推进山区综合开发。进一步加强草原建设和保护,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搞好牧区水利建设,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继续搞好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淤地坝等多种措施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方丘陵红土区、东北黑土漫岗区和西南石漠化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切实防治耕地和水污染。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要不断提高国家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抓紧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国家基地的创新能力建设,搞好农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区划,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负责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加强农业领域的国家实验室、改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改善农业科研机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研高级人才培养基地。 

(十一)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从2005年起,国家设立超级稻推广项目。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优先扶持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组装集成与配套技术开发。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 

(十二)加快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国家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职能。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同时,积极稳妥地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 

(十三)加大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继续增加农村“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工程质量。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解决好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血吸虫病等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规划。调整公路建设投资结构,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统筹考虑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和养护等问题,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投资补助标准。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型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后续建设和经营管理。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治水改土修路,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十四)加快农产品流通和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在继续搞好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期货市场的引导作用,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改造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经纪人代理、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增强交易功能。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气象工作要加强对农业的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快开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抓紧落实降低或免交车辆通行费的有关规定,并尽快实现省际互通。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要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进出境检验检疫装备和检测技术水平,增强防范和处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农产品认证认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 

(十五)加强农业发展的综合配套体系建设。搞好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规划,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职责分工,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六、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 

(十六)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要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善品种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提高单产,努力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大体平衡。稳定和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改革种植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带建设。加强粮食生产技术、农机、信息和产销等服务,搞好良种培育和供应,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也要认真抓好粮食生产,保证必要的粮食储备,维护粮食市场的稳定。 

(十七)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农产品产业带,发展特色农业。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选择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品种作为开发重点,尽快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专门制定规划,明确相关政策,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建设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筛选、繁育优良品种,把传统生产方式与现代技术结合起来,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水平。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行原产地等标识制度,维护原产地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十八)加快发展畜牧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培育发达的畜牧业。牧区要加快推行围栏放牧、轮牧休牧等生产方式,搞好饲草料地建设,改良牲畜品种,进一步减轻草场过牧的压力。农区要充分发挥作物秸秆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节粮型畜牧业,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通过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养殖小区。要增加投入,支持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从2005年起,实施奶牛良种繁育项目补贴。加快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体系。搞好动物防疫是确保畜牧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要下决心增加投入,加强建设,完善制度,健全体系。要抓紧制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质保障等系统。加快重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尽快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十九)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扶持食品加工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粮食主产区要立足本地优势,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突破口,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地区经济发展。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建设仓储设施。尽快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政策。按照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快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转型的步伐。 

(二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加大对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农业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改进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资金紧张的问题。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业的龙头企业,可以提供贷款。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集体经济组织要增强实力,搞好服务,同其他专业合作组织一起发挥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乡镇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七、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健全农业投入机制 

(二十一)完善农业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采取贴息、补助、税收等措施,发挥国家农业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开发农业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逐步降低中西部地区对涉农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配套比例,不得采取加重农民负担的方式进行资金配套。继续加大国家农业资金投入的整合力度,鼓励以县为单位,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等方式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乡村建设项目,要加快实行公示制度,通过招投标、资金跟踪监督和项目后评估等办法,确保管好用好资金,保证项目质量。 

(二十二)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对经营性的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也可拍卖给个人经营。对业主开发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地方人民政府要给予扶持,并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工程原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抓紧制定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三农”义务的政策措施,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县及县以下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拓宽业务范围。农业银行要继续发挥支持农业、服务农村的作用。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村新办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监管办法,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尽快启动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加快落实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实行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的有关规定。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八、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民和农村社会全面发展 

(二十四)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农村中学也要加强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教育。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二十五)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要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加快实施步伐。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推动改水改厕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农村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实施力度,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做好送书下乡、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二十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个重大方针。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三农”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当前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好形势下,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对农业和农村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要适应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和政策趋向的变化,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切实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更加主动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力度。 

(二十七)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扩大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试点,增强他们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的意识,转变作风,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奋力开拓,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7. 中国农业银行的特点及自身优势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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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实行财政补贴的指导意见  2008年12月09日 08:50  财政部网站
  国农办[2008]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完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政策,创新开发机制,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08]5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决定2009年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分别实行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另行发文)扶持政策。现就财政补贴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10.17,0.14,1.40%)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扶持范围: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扶持重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设施种植和设施养殖项目;与项目区农民主要农副产品生产、购销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加工、流通设施改扩建项目。 

  三、扶持对象 

  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四、立项条件 

  (一)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 

  ——辐射带动能力强,项目直接带动农户300户以上; 

  ——资源优势(2474.896,-26.17,-1.05%)突出,区域特色明显,规范生产,品质优良,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产加销各环节联系紧密,产品80%以上有销售合同; 

  ——项目用地手续合法、符合规划、合理节约; 

  ——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2.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 

  ——辐射带动能力强,直接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加工项目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流通设施项目涉及的农产品80%以上来自当地农户; 

  ——资源优势突出,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利于培育当地优势主导产业; 

  ——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达到相关标准,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销售方案切实可行; 

  ——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 

  ——设备方案先进,与技术方案、工艺路线匹配; 

  ——土地出让手续齐备、符合规划、合理节约; 

  ——低耗节能,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预期效益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龙头企业 

  ——2006年底前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经营业绩良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007年固定资产净值5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总额的3倍; 

  ——2007年资产负债率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与农民以订单、股份合作等形式,结成了比较紧密的、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2.合作社 

  —— 2006年底前登记注册,并于2007年底前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合作社通过社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 

  ——2007年不亏损,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总额; 

  ——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独立核算,盈余返还。 

  ——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农民自发组织; 

  ——农民社员80户以上、且至少占社员总数的90%。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 

  2.法人代表的知识结构、能力等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五、投资规模和使用范围 

  (一)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全部无偿,单个项目中央财政年度补贴资金原则上不高于2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合作社不低于30万元)。 

  以省为单位,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50%以上用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超过100万元(含)的重点项目,其它用于一般项目。 

  (二)地方财政应按规定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并原则上实行无偿补贴。 

  (三)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0%。 

  (四)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范围 

  1.种植基地项目: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土地平整、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2.养殖基地项目:基础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3.农产品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农户进行培训等。 

  4.流通设施项目: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设施,交易场所、仓储、保鲜冷藏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等。 

  财政补贴资金也可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环境评估费等前期费用,但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贴资金总额的3%。 

  六、项目申报、评审和备案 

  (一)项目单位应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摘要(含电子版),向所在地农发办事机构申报项目,并按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报至省级农发办事机构。 

  (二)所有项目原则上由省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评估、审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确认。 

  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向国家农发办报送项目备案、确认文件时,应附报所有项目的项目摘要(含电子版)。 

  (三)国家农发办对省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的项目评估、审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项目计划 

  (一)项目单位应在编制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的基础上,按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由基层农发办事机构汇总后,逐级报至省级农发办事机构。 

  (二)所有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均由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批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八、资金报账 

  项目单位根据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批复、国家农发办备案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批准的额度和县级报账制的要求报账。 

  九、其它事宜 

  (一)项目单位和地方各级农发办事机构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全面、可靠,确保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按《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财发[2005]68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其它要求,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2009年产业化经营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实行财政补贴的意见》(国农办[2008]168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有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规定为准。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