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厅的介绍

2024-05-02 05:51

1. 江苏省科技厅的介绍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科技工作。

江苏省科技厅的介绍

2.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基础研究、科技支撑等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指导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联系驻江苏的中央部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八)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九)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十)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承办全省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审批事项。(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江苏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基础研究、科技支撑等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指导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联系驻江苏的中央部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八)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九)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十)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承办全省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审批事项。(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

4.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的领导介绍

徐南平: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干部、综合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王 秦:常务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负责科技厅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财务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曹苏民: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协助厅长负责日常工作,分管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科技保密办公室)、国际科技合作处、老干部处。陶 静: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长、厅党组成员分管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审计处)。夏 冰: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科技宣传与调研办公室。蒋跃建: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科技机构与条件处、农村科技处、产学研合作处。朱 宇: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厅党组成员主持省知识产权局全面工作。周贡生:副巡视员协助分管农村科技处姜 民:副巡视员协助分管老干部处。

5. 江苏省科学技术馆的设置

江苏科技馆隶属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建筑面积13586平方米,常设展厅6000多平方米,设有:科技·智慧、探索·发现、生态·家园、数字·信息和生命·健康五大主题展区。展出近200件(套)科普展品,另有科学剧场、4D动感影院、激光剧场、实验园地、青少年科技创新园区和临时展厅等。馆内布置充分体现了时尚、亮丽的现代气息,展示展品集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参与性于一体,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

江苏省科学技术馆的设置

6.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介绍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江苏省科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AST)的地方组织,是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江苏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7.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科技宣传、文书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和机关信息化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机关实物资产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区县科技工作及直属事业单位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科技拥军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处室负责人:刘启祥(二)政策法规处(综合改革协调处)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协调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中的政策落实和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牵头组织调研工作;指导协调科技兴县(区)工作;牵头负责科普工作,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处室负责人:曾绚(三)规划财务处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全市科技经费的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科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及编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建计划;牵头组织对口帮扶城市科技协作交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处室负责人:李 伟(四)科技条件与服务业处拟订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以及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负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的组建、管理和验收;拟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安排市属科研院所科学事业费;负责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社团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核事宜。处室负责人:赵 楠(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拟定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承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火炬计划、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负责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等认定的组织、协调、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孵化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会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市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大示范工程;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处室负责人:蒋金平(六)科技成果与产学研合作处(综合改革推进处)负责制订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指导、协调重点事项的推进,检查年度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情况;拟订促进全市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负责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载体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产学研合作展览、洽谈等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科技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组织、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拟定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保密、推广、国家秘密技术出口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处室负责人:金 淮(七)城乡科技发展处拟订并实施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规划、政策和措施;统筹城乡科技发展,指导农业、社会事业和涉农工业科技进步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社会事业科技进步专项计划;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示范工作;编制及组织实施市级农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计划;负责全市科教兴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农村重大科技项目及星火计划项目;负责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科技帮促工作。处室负责人:李 奇(八)国际科技合作处拟定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际科技合作和对外交流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国际技术转移工作和南京国际科技顾问聘任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办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审核事项;协助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会审工作。处室负责人:陈为生(九)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处草拟全市知识产权的地方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宣传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运用与产业化;负责全市专利产业化基地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优秀专利奖评审工作;管理全市专利信息网络;归口管理全市专利展示交易、无形资产评估、专利申请资助工作;负责全市专利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中介机构业务指导;负责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日常工作。处室负责人:柯飞帆(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处编制全市专利行政执法的规划、计划;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开展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保护及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查工作;负责大型展会现场知识产权监督、咨询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与归口管理。处室负责人:傅 健(十一)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培训及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承担设在本委的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委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室负责人:牟晓健(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处室负责人:邵苏清(十三)派驻监察室监察室是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人:肖 伟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8.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9个内设机构: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邀请省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文电;审核出具介绍信,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承办机要交通和信函收发、报刊订阅工作。会议处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和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座谈会的组织和纪要整理工作,组织协调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并由省政府办公厅承办的全省性会议会务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重要会议的相关工作。应急协调处协助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报送省政府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审核省级应急预案,指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与省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承担省应急管理专家组秘书处职责。接待处(行政处)负责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同志以及办公厅负责同志来苏活动的接待安排;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文电处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和分办、催办工作;办理外事出国(境)审批件和相关文电;负责省政府领导外事活动安排;负责印鉴管理、公文核稿、电报办理、密码通信、机关保密、档案、资料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办公室(厅)文电、机要工作。综合处负责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综合性会议和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负责起草省长的部分讲话稿和文稿;负责起草向国务院的工作汇报。秘书一处负责办理发展计划、重点项目、经济体制改革、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苏北发展协调、财政、审计、税务、统计、金融、物价、能源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秘书二处负责办理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交通运输、通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秘书三处负责办理商务、外事、侨务、旅游、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联系统战方面工作。秘书四处负责办理农业农村经济、水利、海洋、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粮食、供销、气象、地勘、测绘、林业、农机、农业资源开发、扶贫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秘书五处负责办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地震、人防、社会科学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秘书六处负责办理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机构编制、监察、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残疾人、老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妇女儿童、信访、驻江苏部队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信息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和有关网络媒体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长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办理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拟订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协助联系省人大、省政协,协助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省长信箱以及新闻网络省长来信的办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承办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公报》和《省政府大事记》编写工作。新闻联络处承办省政府新闻发布活动,指导省各部门和各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省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口岸综合协调处研究拟订全省口岸工作政策和开放规划;负责协调全省口岸大通关和口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归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需要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承办口岸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口岸管理处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督促检查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已开放口岸范围内新建外贸作业区和涉外码头的验收、报批工作;参与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报批等相关工作;检查、监督和协调口岸查验机构的有关工作。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相关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厅厅务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办公厅有关材料;协助联系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办公室及厅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安全和保障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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