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基本特征中“公平的财政”的含义是什么

2024-05-17 12:11

1. 公共财政基本特征中“公平的财政”的含义是什么

一是财政运行目标的公共性,即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组织国家财政活动的主要目标或基本出发点。这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运行的基本取向,也是国家财政活动应遵循的基本边界或指导性原则。因为市场经济是由多元化市场主体、经济实体,或者说是由多元化投资者、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组成的竞争性社会。政府包括国家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责,就是面向全社会并为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便为全国不同地区、多种经济成分、多元市场主体和经济实
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投资及生产经营的公共性基础条件,以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国家还应通过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或再分配,建立和健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为促进全社会的公平分配,为社会公众福利的增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挥应有的职责和积极的作用。

  二是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共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收入模式或财政收入来源,是以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为主体的,涉及的社会面比较有限,广大城乡居民几乎与国家财政收入,特别是与税收无缘。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收入,则主要来源于社会经济生活中各市场主体、法人实体和城乡居民依法缴纳的各种税收,因此我国的财政收入来源同过去相比较,显然就具有更大的广泛性和公共性。既然广大纳税人是新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提供者,那么,国家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就理所当然了。与此相关联,国家财政支出的安排,也就主要集中于国家政权机构的运转、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防和科教文卫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社会公共需要或公共性支出方面。而且,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或发展时期,还应把满足这些公共支出需要的适应性程度或水平,作为组织国家财政收支活动的重要边界,以及衡量财政收支规模适当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是财政行为的规范性和法治性。财政是国家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国家政权活动的物质或财力基础。从本质上说,财政职能是由国家职能、政府的事权范围所决定的。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各项事权则往往是通过立法程序来规定,通过相关的法律来加以明确界定的。因此,由国家职能特别是政府事权所决定的财政行为或财政活动,往往也具有法制性、规范性和公开性的特点。财政法规的制定不仅要通过一定的民意机构来确认,而且财政法规的实施也要接受相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与制约。

公共财政基本特征中“公平的财政”的含义是什么

2. 什么是公共财政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市场上取得收入,并将这些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涵盖的范围主要有: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
公共财政的特点是:
(1)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
(2)公共财政是与社会主义以市场经济有内在联系的财政;
(3)公共财政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财政;
(4)公共财政是面向全社会进行分配的财政。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为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的法治财政。公共财政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对市场机制而言,政府的职能是弥补市场的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财政则是实现政府职能的物质基础。正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存在和发展的主要依据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亦被称为“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收支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一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不去介入;凡属于或可以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必须涉足。
二是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能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其职责只能是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即便有时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活动也会附带产生数额不等的收益,但其基本出发点或归宿仍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不是盈利。表现在财政收支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始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
三是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不仅财政收入要来自于社会成员的缴纳,财政支出要用于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事项,而且财政收支出现差额带来的成本和效益,最终仍要落到社会成员的身上。既然大家的事情大家都有份,社会成员对于公共财政的运作便有强烈的监督意识,从而要求和决定着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规范化: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支进预算、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
公共财政是按国家(政府)提供公共商品的决策方式来划分的类型,与此相对应的应是“家计财政”和“计划财政”。

3. 如何理解公平,财政学中的公平指的是什么

公平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或某一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个人承担着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如果一个人承担着少于应承担的责任,或取得了多于应得的利益,这就会让人感到不公平。也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这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
财政公平指财政分配符合一国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认可的正义观念。对这个定义有以下几点需要加以说明。 
在现实社会中,用以衡量财政分配是否公平的正义标准,是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认可的正义观念,或者更具体地说,是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认为合理的分配结果和分配程序。



扩展资料:
从整体和长远来说,公有制经济必须使绝大多数人公平地收益,否则就不能认为某种经济是真正的“公有制”经济。所有制不是表现在生产资料名义上归谁所有,而是表现在这些生产资料的使用最终由谁受益。
生产成果的分配是生产资料分配的必然结果,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由此引伸开来,也完全可以说,生产成果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或生产资料实质上归谁所有的标志。
在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条件下,在公有制经济对国家财政已经长期并将继续做出重要贡献的条件下,我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当然地应以绝大多数人公平地承受负担和公平地享受利益为其目标。
同时,我国的经济又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为了公平竞争的实现,必须公平税负,并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公平受益,而不应有财政上的差别待遇。

如何理解公平,财政学中的公平指的是什么

4. 什么是公共财政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公共财政:指的是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
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市场上取得收入,并将这些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涵盖的范围主要有: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司法、监察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农业、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等。
公共财政的特点是:
(1)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
(2)公共财政是与社会主义以市场经济有内在联系的财政;
(3)公共财政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财政;
(4)公共财政是面向全社会进行分配的财政。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为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的法治财政。公共财政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对市场机制而言,政府的职能是弥补市场的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财政则是实现政府职能的物质基础。正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存在和发展的主要依据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亦被称为“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收支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一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不去介入;凡属于或可以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必须涉足。
二是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能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其职责只能是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即便有时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活动也会附带产生数额不等的收益,但其基本出发点或归宿仍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不是盈利。表现在财政收支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始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
三是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不仅财政收入要来自于社会成员的缴纳,财政支出要用于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事项,而且财政收支出现差额带来的成本和效益,最终仍要落到社会成员的身上。既然大家的事情大家都有份,社会成员对于公共财政的运作便有强烈的监督意识,从而要求和决定着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规范化: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支进预算、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
公共财政是按国家(政府)提供公共商品的决策方式来划分的类型,与此相对应的应是“家计财政”和“计划财政”。

5.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公正性。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其财政公共性,包含了公共、公用、公益的内涵。
公共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者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公共财政的特点是:1、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2、公共财政是与社会主义以市场经济有内在联系的财政;3、公共财政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财政;4、公共财政是面向全社会进行分配的财政。

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 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正确认识推行公共财政的意义,明确其特征,找出当前推行公共财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公共财政的综合特征是:
国家主体性
无偿性
强制性
收支不平衡性
公共服务性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1、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
2、公共财政必须为市场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
3、公共财政是法治化的财政
4、公共财政是非营利性的财政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6.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
  二是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其职责只能是通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活动,为市场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物质基础,其基本出发点或归宿仍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不是盈利。

7.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公正性。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其财政公共性,包含了公共、公用、公益的内涵。
公共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者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公共财政的特点是:
1、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
2、公共财政是与社会主义以市场经济有内在联系的财政;
3、公共财政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财政;
4、公共财政是面向全社会进行分配的财政。
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
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正确认识推行公共财政的意义,明确其特征,找出当前推行公共财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公共财政的综合特征是:
国家主体性
无偿性
强制性
收支不平衡性
公共服务性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1、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
2、公共财政必须为市场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
3、公共财政是法治化的财政
4、公共财政是非营利性的财政

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8. 公共财政的特征

 一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不去介入;凡属于或可以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必须涉足。
  二是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能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表现在财政收支上,财政收入的取得,要建立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资金的基础上;财政支出的安排,要始终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
  三是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不仅财政收入要来自于社会成员的缴纳,财政支出要用于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事项,而且财政收支出现差额带来的成本和效益,最终仍要落到社会成员的身上。既然大家的事情大家都有份,社会成员对于公共财政的运作便有强烈的监督意识,从而要求和决定着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规范化: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支进预算、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