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退回的员工生育津贴如何做分录

2024-05-14 02:37

1. 社保局退回的员工生育津贴如何做分录

  社保局退回的员工生育津贴可以按管理费用做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XX生育险贷:现金收到的时候: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XX生育险。

社保局退回的员工生育津贴如何做分录

2. 公司要求个人退回已发的生育保险津贴,该如何做分录?

1、职工垫付后,将单据交给会计

借:其他应收款——XX保险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XX职工

2、收到保险公司的钱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保险公司

3、返还给职工本人时

借:其他应付款——XX职工

贷:库存现金

收到社保“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和“职工生育保险拨付”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费用类科目

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支付是支付给员工的,那么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单位在员工生育期间是照发工资的,然后收到生育医疗补偿金的时候,公司要先扣除掉公司该拿的那部分,这样的话,收到这笔钱的时候,就要冲之前的应付职工薪酬,付的时候还是从应付职工薪酬里走。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 员工退保险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退回员工社会保险费后,需要冲减已缴纳的社保费时,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其他应收款”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其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1、企业退回员工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红字)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红字)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冲减已缴纳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红字)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员工退保险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4. 生育保险怎么做分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会计分录如下:1、缴纳09年公司职员的生育保险费,工伤险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2、结转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像你做的,借:应付福利费(以前计提)贷:银行存款。这个太笼统了。而且就算是这样,也要计入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

5. 如何做退员工生育保险会计分录?

退员工生育保险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收到社保局的款)
借:销售费用 (红字) (冲回之前发放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红字) (冲回之前发放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红字) (冲回之前发放金额)
贷:银行存款 (扣除已发放的余额)

扩展资料: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如何做退员工生育保险会计分录?

6. 社保退回职工生育津贴做什么科目

法律分析:如果是给员工的,通过其他应付款;如果是公司享有,冲减管理费用。社保局退回的员工生育津贴可以按管理费用做会计分录。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7. 社保退回职工生育津贴做什么科目?

法律分析:
如果是给员工的,通过其他应付款;如果是公司享有,冲减管理费用。社保局退回的员工生育津贴可以按管理费用做会计分录。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社保退回职工生育津贴做什么科目?

8. 生育保险怎么做账务处理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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