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次上市的条件

2024-05-17 14:21

1. 公司首次上市的条件

公司首次上市的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首次上市的条件

2. 公司首次上市的条件

公司首次上市需具备如下条件:1、申请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6、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3. 公司首次上市的条件

公司上市的条件: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法律依据】《公司法》。

公司首次上市的条件

4. 非上市企业首次上市条件

  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创业板与主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异同予以介绍,供大家参考。

  主板 创业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 (1)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 无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请参考“两高五新”,即
  1. 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 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3. 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   3)生物医药;
  4.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金融中介  2)物流中介   3)地产中介;
  5.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
  6. 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
  7. 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
  募集资金用途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限制行为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审委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初审征求意见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无
  保荐人持续督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保荐期限,相对于主板做了适当延长。
  相关要求将体现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
  针对创业板的其他要求   1、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2、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股股东责任;
  3、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4、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签署确认意见;
  5、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出风险提示,内容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6、不要求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

5. 上市所需的条件

必要条件

上海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所需的条件

6. 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7. 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以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2.通过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然后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就可以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二、公司上市财务状况有哪些具体要求?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三千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三千万以上;王海英律师强调,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占到20%以上;最近的三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五千万,或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三亿以上。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再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用途,重点是需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拓展资料】一、公司上市的法律条件1.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并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里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上述条件可通过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二、上市公司的特点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股东享有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来参与和制定公司决策等。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相关方面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未能获得批准,不能进行上市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环境里的闲散资金,从而达到迅速扩大企业规模的目的,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后,往往会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都是上市公司。美国五百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就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份,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来成为该公司的投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透露公司的资产、交易以及年报等相关类别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必这么做。在获利能力的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有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的能力。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8. 上市的条件和要求分别是什么?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4、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申请流程: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4、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拓展资料:上市优势1、融资公司融资范围较宽,从低于五百万美元到超过一亿美元。公司可以用在美国上市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收购其它公司的“货币”。2、股票有较高流动性公司通过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提高声誉和信任度以吸引全世界各国的机构及散户投资者。集中交易的市场结构,较好的流动性,较小的价差和较低的波动性有助于创造、保护及增加股东价值。3、帮助加强投资者关系美国证券交易所给每家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提升股东价值的特制服务来帮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较高声誉和关注度。交易机制与其他市场不同的是,美国证券交易所给予了中小企业所需要的“特别注意和支持”,独特的“报单驱动”和“专营经纪人制度”为中小企业的股票交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