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2024-05-06 01:27

1. 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公司注册资本为0,有可能是实收资本为零,也有可能是分公司。注册资金是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的可在2年内到位,投资公司可5年内到位。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注册,其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2. 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为0,因为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在工商管理部门是按非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它与子公司不同。但是,如果是总公司则注册资本不能为0.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为零表示没有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认购。

3. 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为0,因为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在工商管理部门是按非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它与子公司不同。
但是,如果是总公司则注册资本不能为0.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为零表示没有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认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4. 注册资本是零可以吗

不能。但是注册资本可以选择不一次性缴足。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资公司成立前,应当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比例、合营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并向登记机关登记。
一、新公司法的具体内容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缴纳呢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三、500注册资本可以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
(一)如果有500万注册资本是可以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这样才能够对公司进行注册。
而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二)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5. 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为0,因为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在工商管理部门是按非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它与子公司不同。
但是,如果是总公司则注册资本不能为0。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为零表示没有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认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一、注册公司的资本要求有哪些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是有要求的,其要求如下:
1、是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的可在2年内到位,投资公司可5年内到位。
2、是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
3、是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注册,其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到位。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注册的流程和条件
公司注册的流程和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注册公司的条件有股东,股东认缴或实缴出资额,以及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然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去工商局核名,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成功的,既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带上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到特定单位进行刻公章办理备案。领到的公司公章包含:公司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印章。

公司注册资本为0是怎么回事

6. 什么公司注册资本是0元

注册资本分为两个概念:注册资本实缴制、注册资本认缴制。  “实缴”是指: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实缴到位并出具验资报告,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的比例均有强制性规定,非货币出资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 简单说来,就是在公司开始经营之前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  “认缴”是指: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期缴清,不需要一开始就缴全,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却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缴全就行。

7. 分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为零

分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为0的,因其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在进行注册登记时也就不需要提出相应的注册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的区别
独立法人指能够以本人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本人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独立法人,是指没有本人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其不能独立的行使权力及义务(属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权限要看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有多大。
二、旅行社分社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旅行社分社民事责任由旅行社承担,因为分社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属于旅行社的分支机构,应当由旅行社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能独立核算吗?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核算。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分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为零

8.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为“零”?

不能。但是注册资本可以选择不一次性缴足。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资公司成立前,应当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比例、合营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并向登记机关登记。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
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是将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出资的规定,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同时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扩展资料: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