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

2024-05-06 22:52

1.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三)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拟订全省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六)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订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九)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协调全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十)拟订全省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十四)略。  (十五)承担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以下略。  (十六)指导、协调全省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

2.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介绍

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3.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简介

谢超英 主任(局长)、党组书记领导省经信委党组、省经信委全面工作。负责省经信委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主持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刘平凡 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财务、援藏、援疆和政务公开、车辆、人事、老干和扶贫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李球 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信息化推进、三网融合、国防信息动员、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政务和信息安全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省经贸信息中心、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省电子研究所、基建二办。聂建秋 副主任(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全省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业安全生产管理、民爆行业管理、核事故应急管理、军工保密资格认证、省属军工院校管理等工作。分管军民结合推进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处、安全生产与保密处。联系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兵器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唐勇 副主任(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管理、军品科研项目管理、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军品市场监督管理、军品质量、计量、标准化、专利、情报及军工企业改革等工作。分管军工发展计划处、军品研制监管处。联系省国防科工局技术开发中心、湖南省华湘工业公司、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供销公司。陈松岭 副主任负责电子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工作。分管电子通信产业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殷林波 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投资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及建设、委管资金统筹及平衡、装备工业管理、能源保障、交通运输综合协调、铁路运输专用线管理、煤电油气及铁路运输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投资规划处、装备工业处、能源运行处、省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服务办公室。黄东红 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担保、教育培训等工作,联系全省工业企业人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分管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中小企业发服务指导处、教育培训处、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含省新技术推广站)、省企业经营人才培训中心,联系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黄宝林 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技术改造、消费品工业管理、行政后勤、机关资产、省汽车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省直管县”相关工作及移民、协会等工作。分管产业政策处、消费品工业处、行业事务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联系有关产业协会。黄海燕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安 可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负责节能降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业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原材料工业管理工作。分管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原材料工业处、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熊 琛 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负责综合调研、新闻宣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经济运行、经济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减负工作。分管法规处、综合研究室、科技处、运行监测协调处、新型工业化推进处。钟志慧 巡视员负责无线电管理、软件水平考试工作。分管省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无线电监测站、省无线电设备检测中心。黄学工 副巡视员协助殷林波同志工作。杨月华 副巡视员协助黄宝林同志工作。倪东海 副巡视员湖南省第七批援疆工作队常务副领队。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简介

4.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的省信息产业厅内设机构

无线电监测站及无线电设备检测中心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信息产业厅纪检组(湖南省监察厅驻省信息产业厅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运行与调节处电子政务管理处信息化推进处规划与科技处办公室

5.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的机构职能

一、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产业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负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三、统筹规划全省信息基础网、计算机网、广播电视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并进行行业管理。四、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订地方性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制订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和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五、依法对全省电子信息产品、信息服务、软件产品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负责全省家电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参与制订全省信息服务资费政策,监督执行信息服务收费标准。六、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企业集团组建;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七、推进全省信息产业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八、对全省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九、研究制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业主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组织协调和推进软件产业发展;指导、管理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协调和管理全省大型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联网工作;按管理权限,对省直单位〔GOV(政府部门)和ORG(非盈利性组织)〕申请域名注册归口进行审批,对全省互联网域名的命名等有关工作实行协调和指导。十、组织全省信息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协调信息产品进出口管理。十一、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省信息产业社会团体工作。十二、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的机构职能

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二)发展规划处。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生产力布局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跨省市城市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州规划;负责省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统筹完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规划制度建设。(三)法规处(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省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省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承担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四)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处。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运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经济运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政策评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研究和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年度省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委托对中央在湘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研判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全省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协调组织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核准和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并指导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并协调成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八)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省国家区域战略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区域功能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九)农村经济处。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移民后扶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相应领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相应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十)基础产业处。提出全省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统筹能源、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审批、核准、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全省铁路、民航发展规划,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十一)工业处。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国家、省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承担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工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十二)服务业处。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重大政策,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拟订,组织修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安排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十三)高技术产业处。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高新技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高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项目;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安排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投资计划,提出相关的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节能减排的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十五)社会发展处。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调整审核工作。(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十七)经济贸易处。研判省内外市场和经贸运行态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调控工作,拟订省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重大设施项目建设。(十八)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汇总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提出全省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创业和私募股权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指导市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九)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外称湖南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管;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对中央和省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重大项目信息收集汇总、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州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二十)对口支援处(省援藏援疆办公室)。承担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三峡库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相关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筛选论证、资金安排、项目督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助做好与对口支援地区的互访交流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省际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重大省际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二十一)价格调控处。编制全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调控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拟订湖南省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价格监管;承担保障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管理,负责交通运输价格及延伸服务收费、车辆通行费管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协调处理价格政策争议;负责指导价格监测和基层物价工作;负责省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二十二)商品价格管理处。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的管理,拟订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延伸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和费用的管理;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健全价格改革配套机制;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格改革,有序推进非居民用水、用电超定额累进加价和用气季节性差价政策;参与电力、煤炭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二十三)服务价格管理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法规,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管理,拟订价格政策、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景区门票及载人工具的价格管理;监管邮政、电信服务资费;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二十四)收费管理处。管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行政性收费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性收费标准,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管理全省各类教育收费,承担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管理中小学课本和教辅材料印张价格;负责各种培训类收费的监管;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二十五)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处。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洞庭湖区生态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有关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合作交流和跨区域协调;统筹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长江经济带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二十六)湘西地区开发处。协调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有关工作,拟订并指导、监督落实产业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参与拟订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及其他老少边穷地区等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协调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提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和管理。(二十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处。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二十八)人事处。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7. 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的机构简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0]91号)规定:中心是从事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从事政府网络(电子政务)建设和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归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业务对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国家信息中心。

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的机构简介

8. 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府组成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国家安全厅  湖南省监察厅(省监察厅与省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审计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直属特设机构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旅游局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南省政府研究室  湖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湖南省能源局(由省发改委管理)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由由省科技厅管理)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  湖南省公务员管理局(由省人社厅管理)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由省卫计委管理)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由省安监局管理)  事业单位  湖南省档案局  湖南省供销社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湖南省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湖南省经济协作办  湖南省扶贫办  湖南省地方志编委  湖南省农科院  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  湖南省社科院  湖南省黄金管理局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乡镇企业局  湖南省海事局  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湖南省高速公路局  其他机构  湖南省石油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商业事务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物资事务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外汇管理局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  湖南省信访局  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群团组织  湖南省总工会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简称湖南省贸促会)  湖南省红十字会  驻湘单位  湖南省国税局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湖南省气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保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银监局)  湖南省地震局  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湖南省邮政公司  湖南省电信公司  湖南省移动通信公司  湖南省联通公司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湖南省石油公司  长沙海关  湖南电力公司  中铁五局长沙分公司  各省辖市(州)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人民政府  郴州市人民政府  衡阳市人民政府  怀化市人民政府  娄底市人民政府  邵阳市人民政府  湘潭市人民政府  益阳市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岳阳市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株洲市人民政府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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