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报招待费扣除

2024-05-13 03:40

1. 企业所得税年报招待费扣除

企业所得税年报招待费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两个数值取小入账,多出的纳税调整。24230.2*0.005=121.15;25007.59*0.6=15004.55。所以前者可以入账,多出的24886.44做纳税调整。交不交税取决于你的利润。附表三账载金额写账面数25007.59
税收金额121.15;

企业所得税年报招待费扣除

2. 在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在填列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申报表应扣除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在填写季度所得税预缴纳申报表时可以全额列支,但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 企业所得税年报招待费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
所以,你说的是对的,只能扣除5666.78元,其余都必须调增。

企业所得税年报招待费扣除

4. 新的企业所得税中的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5.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怎么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
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收入200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10000*60%=6000元
(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
200000*5%=1000元,那么就只能扣除1000元。

扩展资料其他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限额: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怎么算?

6. 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怎么扣除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扩展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
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7. 企业所得税中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具体规定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其超标扣除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企业如果不能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不仅可能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还可能增加企业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量。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正确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对此,本文将详述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假定某企业 2009 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 25 000 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 120 万元。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 000×0.5%=125 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 60%=120×60%=72 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 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 万元。

企业所得税中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具体规定

8. 所得税汇算中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不对,可以扣除的金额是17*0.6=10.2万,并不是可以完全扣除。如果用公式表达就是:
假设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为X,业务招待费为Y,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Y×60%”与“X
×5‰”两者中的低数为限,假如销售收入只有2000,则可以扣除的金额是2000*0.005=10万(因为10万<10.2万),超出的部分要进行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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