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2024-05-15 20:03

1.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新形势下新要求,村委监督委员会在各行政村全面成立。该机构设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村务监督工作进入制度化阶段,在以后的农村工作中,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共同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稳步向前。
大家知道,在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交叉任职比例越来越高的当今,在权利过于集中、一言堂局面随处可见的时下,已习惯“两委”“执掌”农村格局,大家对监委会的“横刀插入”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而作为独立于“两委”之外的监督机构,监委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否与“两委”合得来,还需要三驾马车的协调、配合。有人说,监委会权利大得很,它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及村级财务都有独立的监管权;对“两委”工作情况、履职情况都要进行适时的“提醒”。因此监委会在工作起初注定会遭遇困难、阻碍。那么,监委会,你该怎么做?
勿怕不明白。监委会新成员大都不懂村务、党务和财务。只要多在村里转转,多在村委看看,多向“两委”干部问问,多从群众那里听听,自家的事情总会理顺,多学习、多关心,为日后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勿怕太麻烦。农村工作又杂又乱,大到重大工程建设
,小到村情民意收集,都需监委会认真做好。村民稍有有不满意之处,说明你的工作失职了。如果怕麻烦,则会更麻烦。
勿怕得罪人。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党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民众定会有怨气,农村定会不和谐。这时监委会勿装老好人,勿怕得罪人,大胆站出来行使你的监督权,消怨气,促和谐。
农村需要正义的人、爱管闲事的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村里多一个维护群众利益的管事人、多一个促进农村和谐的管事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2.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工作的方法也就是其工作职责,具体有: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运行规则:
(1)监委会组织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到会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2)监委会主任应列席村委会会议或村两委会议。
(3)监委会下设各组按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职责分工对村民委员会的相应工作进行监督。
(4)监委会应每季度听取下设各组工作汇报;每半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并进行半年度满意率测评。
(5)监委会应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全体村民代表,每年对村民委员会进行年终述职测评,并进行信任度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30%的,由村党组织和监委会对其进行谈话和告诫;不信任票数超过50%的,由村党组织找其谈话,按照村干部承诺辞职制度的有关规定,视情劝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绝辞职的,应按照有关法律启动罢免程序。
(6)监委会成员的免职和补选:监委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的,如果其党内职务被免职被免去,其监委会主任职务也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监委会主任由非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的,因违法违纪而不宜继续担任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监委会成员因违法的,自立案之日起停止履行职务,判刑后其成员资格自动取消;监委会成员违纪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村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行罢免。
(7)监委会成员因故缺位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监委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当补选。补选工作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缺位的,由副主任主持。补选按本意见规定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
(8)监委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管理,监委会至少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若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其监委会成员的职务自动免去。

3.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新形势下新要求,村委监督委员会在各行政村全面成立。该机构设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村务监督工作进入制度化阶段,在以后的农村工作中,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共同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稳步向前。
大家知道,在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交叉任职比例越来越高的当今,在权利过于集中、一言堂局面随处可见的时下,已习惯“两委”“执掌”农村格局,大家对监委会的“横刀插入”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而作为独立于“两委”之外的监督机构,监委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否与“两委”合得来,还需要三驾马车的协调、配合。有人说,监委会权利大得很,它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及村级财务都有独立的监管权;对“两委”工作情况、履职情况都要进行适时的“提醒”。因此监委会在工作起初注定会遭遇困难、阻碍。那么,监委会,你该怎么做?
勿怕不明白。监委会新成员大都不懂村务、党务和财务。只要多在村里转转,多在村委看看,多向“两委”干部问问,多从群众那里听听,自家的事情总会理顺,多学习、多关心,为日后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勿怕太麻烦。农村工作又杂又乱,大到重大工程建设
,小到村情民意收集,都需监委会认真做好。村民稍有有不满意之处,说明你的工作失职了。如果怕麻烦,则会更麻烦。
勿怕得罪人。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党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民众定会有怨气,农村定会不和谐。这时监委会勿装老好人,勿怕得罪人,大胆站出来行使你的监督权,消怨气,促和谐。
农村需要正义的人、爱管闲事的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村里多一个维护群众利益的管事人、多一个促进农村和谐的管事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4. 怎么写2月份村务监督月例会?


5.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施行概况

浙江、陕西:2009年底,全省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山东:2011年明确提出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推行纳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整体工作中,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建制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河北:定兴县于2011开始实施。湖南:攸县于2012年初开始实施。安徽:部分地区已实施。福建:南平县回龙乡于2009实施。四川:力争在2012年5月底前,在全省所有建制村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吉林:强调到2011年年底前,各村要全部建立规范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到2012年年底前,村务监督工作基本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备、运作流程规范、保障措施有力、作用充分发挥的良好局面。宁夏:吴忠市利通区2010年率先实践,同年提出要经过2至3年的努力,在全自治区农村全部建立起村民监督委员会。2012年2月13日,银川市已在202个行政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甲兰板村于2009年实施。北京:2011年5月确定要借鉴浙江省的经验,将于在2011年底全面建立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北海街道袁家沟村于2011年8月开始实施,2012年在旅顺口区全面铺开。广东:梅州市蕉岭县于2007年开始实施,2011年在梅州市全面铺开。贵州省:2012年部分试点,2013年已全面铺开。以上的情况通过互联网搜集(截止于2012年3月),难免有所遗漏,但大致可以看出,全国范围内实施监委会制度的地区不多,除了浙江、陕西两省已全面实施外,其它省份虽然有些已在2009年开始探索实施,但还未全面铺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施行概况

6.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

 完全依靠对监委会成员的教育或监委会成员的自律来督促他们进行监督还不够,如果没有一个工作评估机制,没有一定的奖惩规定,就可能会出现监督不力或流于形式。在这方面,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结合实际制订了《蕉岭县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方案(试行)》,对考核内容、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都作了明确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分基础工作、民主测评和加减分等三部分。基础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监委会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对村财务进行监督、是否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工作情况、是否收集村民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村委会反映等7大方面;民主测评分镇党政班子测评和村民代表测评,其中村民代表测评占大比重。另设定加、减分,主要是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村监委会进行奖分,对工作不到位、监督无效果的村监委会进行扣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主动辞职或依照法律启动罢免程序予以罢免。通过加强工作考核,实行以奖代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最终实现村务监委会各项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7. 村务监督委员会怎样实施监督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工作的方法也就是其工作职责,具体有: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运行规则:
  (1)监委会组织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到会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2)监委会主任应列席村委会会议或村两委会议。(3)监委会下设各组按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职责分工对村民委员会的相应工作进行监督。(4)监委会应每季度听取下设各组工作汇报;每半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并进行半年度满意率测评。(5)监委会应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全体村民代表,每年对村民委员会进行年终述职测评,并进行信任度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30%的,由村党组织和监委会对其进行谈话和告诫;不信任票数超过50%的,由村党组织找其谈话,按照村干部承诺辞职制度的有关规定,视情劝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绝辞职的,应按照有关法律启动罢免程序。(6)监委会成员的免职和补选:监委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的,如果其党内职务被免职被免去,其监委会主任职务也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监委会主任由非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的,因违法违纪而不宜继续担任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监委会成员因违法的,自立案之日起停止履行职务,判刑后其成员资格自动取消;监委会成员违纪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村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行罢免。(7)监委会成员因故缺位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监委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当补选。补选工作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缺位的,由副主任主持。补选按本意见规定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8)监委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管理,监委会至少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若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其监委会成员的职务自动免去。

村务监督委员会怎样实施监督工作

8.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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