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国家提倡的地摊经济又不吭声了?

2024-04-30 07:54

1. 为啥国家提倡的地摊经济又不吭声了?

只是提倡多一种就业方式,
也不能一直鼓吹啊,
那大家都去摆摊咋行啊…
别的活都没人干了…
再加上现在的摆摊不像以前了,
还要考虑卫生和文明形象…
掐指一算,
能做的就那几样了…



为啥国家提倡的地摊经济又不吭声了?

2. 为什么中国现在又要搞地摊经济?

现在搞路边摊经济,是和我们当今社会的现实条件是有关系的。
要知道这一次疫情,让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经济,都是受到影响的,尽管说我们国家的疫情控制的相当的好了。
我们也复工复产复业了,但是,国外很多国家的疫情,还没有好转。
他们的疫情没有好转,对我们也是有影响的,尤其是做外贸单子的。这个时候受影响的做外贸的国内公司,就不能正常营业。
但是,所有的人都是需要生活的呀,因此,就有了地摊经济。暂时让地摊经济,来解决一些人的就业问题。

正如我们国家总理所说的,西部的某一个城市,提供了3.6万个摊位,解决了10万人就业的问题。
10万人就业,这个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试想一下,全国都推广开来,是不是可以解决至少数百万人就业问题了。
所以说现在搞路边摊经济,是很有必要的。

再说了路边摊至少是有以下这些好处的:
1、经济实惠
要知道路边摊上的东西,都是不用交房租水电费的,这样成本就会大大地降低,销售的东西价格也不会高。
2、消费者获益
花费同样的钱,消费者可以在地摊上买更多的东西了,这样为消费者省了钱。在疫情期间,省钱才是硬道理。

3、活跃了经济
因为地摊经济出现了,这个是可以刺激消费的,因为地摊经济的出现,城市里再度热闹了起来,有了很多的烟火气。
这个时候人们也乐意走上街头消费了。
每一个人只有赚到钱,然后才能消费,所以说地摊多了,解决更多的人的就业问题了,就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了。
4、平衡市场价格
地摊上的产品越来越丰富,这个时候其它任何一个场合销售的东西,也都不会太贵了,为平衡市场价格,起了很大的作用。

所以说地摊经济现在的提出,地摊经济现在的推广是对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活跃,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的。
因此,我们才要搞活地摊经济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加入到了地摊经济当中。可见,地摊经济还是很受人们的欢迎的,对于所有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好事。

3. 地摊经济为什么又被禁止,国家不是同意了吗?

虽然国家鼓励地摊经济,但是前提是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等等前提下。当地摊经济开放之后,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明显的弊端。
如深圳,在深圳很多卖水果的水果摊增加了不少,不过很多商贩为了招揽生意直接将三轮车停在马路中间,这样直接影响到了正常的交通。而且很多顾客试吃各种瓜果都会直接将果皮扔到地上,天气炎热,这些果皮招来了很多的蚂蚁,苍蝇,小虫子等等,严重污染环境。

例如:
在大连的夜市也出现了交通拥挤的现象,很多商贩占道经营,给行人和车辆带来了诸多不便。而且很多顾客吃小吃都会随意丢下竹签,一次性餐具等等。
一夜过后整个摆地摊的地方全是垃圾,严重影响城市面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很快这些不规范地摊经济经营的城市,都相继被“叫停”,责令整改了。

地摊经济为什么又被禁止,国家不是同意了吗?

4. 地摊经济为什么又被禁止,国家不是同意了吗?

法律分析:
虽然国家鼓励地摊经济,但是前提是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等等前提下。当地摊经济开放之后,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明显的弊端。
如深圳,在深圳很多卖水果的水果摊增加了不少,不过很多商贩为了招揽生意直接将三轮车停在马路中间,这样直接影响到了正常的交通。而且很多顾客试吃各种瓜果都会直接将果皮扔到地上,天气炎热,这些果皮招来了很多的蚂蚁,苍蝇,小虫子等等,严重污染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5. 地摊经济为什么又被禁止,国家不是同意了嘛

法律分析:虽然国家鼓励地摊经济,但是前提是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等等前提下。当地摊经济开放之后,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明显的弊端。
如深圳,在深圳很多卖水果的水果摊增加了不少,不过很多商贩为了招揽生意直接将三轮车停在马路中间,这样直接影响到了正常的交通。而且很多顾客试吃各种瓜果都会直接将果皮扔到地上,天气炎热,这些果皮招来了很多的蚂蚁,苍蝇,小虫子等等,严重污染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地摊经济为什么又被禁止,国家不是同意了嘛

6. 地摊经济为什么又被禁止,国家不是同意了吗?

法律分析:
占道经营摆地摊虽然要考虑人流量,但也不是说随便找个人流量大的路段将你的摊位放在那就行。这样也许确实可以卖出去,不过同样也属于违法占道经营了。将摊位摆在这种地方,一旦被城管发现可能就不止将东西收拾走这么简单了。之所以不允许这种摆地摊的方式,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大家都将摊位摆在路边,那么走几步路就看到几个地摊,一方面很不美观,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情况,这种行为自然是不可取的,多地已经“叫停”了。  伴随着官媒“泼冷水”,一线城市也明确对于地摊经济说“不”。在这一背景之下,摆地摊还没真正开始,就已经“凉凉”了。本以为即将迎来的“全民摆地摊”,直接被降温。而看似盈利十分可观的行业,事实上也有很多人是亏本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国家能够出台政策鼓励摆地摊,自然也是有着一定道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在地摊市场“分一杯羹”。短期内摆地摊确实刮起了一阵风,不过这一热潮并没有持续太久。作为一种个人创业形式,没有人敢保证摆地摊是稳赚不赔的。  说它是“暴利行业”,也是有着一定道理的,有人的确凭借摆地摊发家。但是还有不少人对于地摊并不了解,盲目进入这一行业。由于对摆地摊并没有任何的经验,也拉不下脸叫唤,生意用惨淡来形容也不为过。随着之前大连一家夜市被“叫停”之后,不少地区也开始重视摆地摊这件事。地摊经济虽然可以给那些低收入群体,或者是失业群体带来一定的就业机遇,但是发展地摊经济的同时,也不可避免会出现很多问题。包括食品安全、垃圾处理以及扰民等现象,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的话,估计地摊经济被叫停也是迟早的事情。  对于那些还信心满满想要摆地摊的人来说,还是应该考虑清楚。不要连市场都还没调查,就草率的加入这一行业。如果突然被叫停的话,这类人的损失也会非常“惨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7. 为什么现在,会提出地摊经济?

地摊经济是指靠在街边摆地摊而获得经济收入的一种谋利方法。在提出地摊经济之前,我国并不是很提倡这种做法。因为它会影响整个城市的市容市貌,给人带来很不好的印象,还会阻碍交通的发展。所以以前我国在某些程度上有过抑制地摊经济发展的举措。但如今又提出来是因为疫情的发生。01、地摊经济能够有效缓解我国如今就业紧张的局势。在疫情当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不仅如此,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是变得十分严峻。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破产倒闭,就业岗位急速变少。很多人都找不到工作,就只能待在家里消磨时间。而地摊经济的提出则给了他们一线生机,让他们能够在这样的紧张形势下获得赚钱的机会。

02、地摊经济能够小范围推动我国经济的局部发展。地摊经济看上去是低端的经济发展方式,但它的作用其实绝对不止步于低端经济。它很符合现代人的味口,这样的商业模式是很常见的,也是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就拿我们学校门口的小摊贩来说,难道他们赚的真的不多吗?不可能的,学校人流量这么大,他们的收入可不少。地摊经济让经济处于一个流转的状态,有效地促进了局部经济发展。

03、地摊经济能够形成一种休闲的商业氛围。地摊经济并不像其他商业模式那么高大上,但是却贴近于人们的生活。在清明上河图里面,他们一条街的集市图也是体现出了浓浓的人间烟火味。人们的生活所需都是能够由这些提供的,所以也算是享受到一种乡土气息。而且这种模式真的让百姓都很方便舒适。

地摊经济有利有弊,但至少对现在的中国形势来看,它是很有帮助的。

为什么现在,会提出地摊经济?

8. 地摊经济的解禁

2007年“两会”前夕,上海一份《城市设摊导则》提出的“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的地方政策,被认为是彻底化解这对“冤家”矛盾的举措。此后,重庆、南京等城市纷纷效仿解禁马路摊点;一些人大代表也在“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地方政府给守法小贩合理解禁,以保障公民基本谋生权利;郑州、石家庄等城市最近也传出消息,酝酿解禁,一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逐步展开。社会的进步,不应仅仅只是体现在GDP的高速增长上,而更应该体现在一些“润物细无声”的细微之处。笔者认为,上海、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等现代城市的路边摊解禁,正是这样一个“润物细无声”的细微进步细节。现在“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举措,以及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以就业促进法的视角,来审视和考量“地摊经济”,如果要想实现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的长久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杀”和“有序开放”成为公权力的普遍选择,而不仅仅依赖于少数城市的自我反省和自我纠错,则有必要将“地摊经济”纳入就业促进法的概念和范畴,以刚性的法律来实现“权力的弹性”,从而为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的生计,提供一个挡风遮雨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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