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09 06:00

1.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普高类和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江西省平安示范高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收费标准:高职普通专业5000元/年,高职(中外合作)专业10000元/年


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校建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主管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第五条 办学特色:学校占地1262亩,我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分别于2012年、2014年通过验收;2014年被批准为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6年被确认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2018年入选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和省财政支持建设立项单位,并成为全省唯一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的高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48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专业5个,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名列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学校建立了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 1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合作项目,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训基地,22个校内实训中心,149个实验实训室,229个校企合作建设的校外实训基地。学校是攀岩运动世界冠军基地,竞技攀岩运动成绩全国第一、世界一流。先后获22项世界冠军,22项亚洲冠军,185项全国冠军,10次打破世界纪录,5人10次获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现为国家攀岩队训练基地,江西省攀岩协会、江西省攀岩队设在学校。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1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三年

   
25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2

   
水文与工程地质

   
三年

   
26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

   
三年

   
  
  
   
3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三年

   
27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三年

   
  
  
   
4

   
首饰设计与工艺

   
三年

   
28

   
国土测绘与规划

   
三年

   
  
  
   
5

   
汽车智能技术

   
三年

   
29

   
会计

   
三年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30

   
电子商务

   
三年

   
  
  
   
7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31

   
酒店管理

   
三年

   
  
  
   
8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32

   
物流管理

   
三年

   
  
  
   
9

   
数控技术

   
三年

   
33

   
市场营销

   
三年

   
  
  
   
1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34

   
工业分析技术

   
三年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35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1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36

   
化妆品技术

   
三年

   
  
  
   
13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37

   
药品生产技术

   
三年

   
  
  
   
14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38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15

   
软件技术

   
三年

   
39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平面设计与影视后期)

   
三年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0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41

   
动漫制作技术(游戏美术设计)

   
三年

   
  
  
   
18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42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三年

   
  
  
   
19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三年

   
43

   
商务英语

   
三年

   
  
  
   
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三年

   
44

   
学前教育

   
三年

   
  
  
   
21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三年

   
45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22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6

   
社会体育

   
三年

   
  
  
   
23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47

   
土建施工类(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24

   
工程造价

   
三年

   
48

   
汽车制造类(汽车检测与维修)

   
三年

   
  
 


 


第条 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在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生源情况分配到相关省份,不预留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招收普通高考文、理科和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360人)。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安排专业。


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八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现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二等3300元/学年、三等2200元/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250—900元/学期、勤工助学补贴(200—1500元/月)、学生临时困难补贴(100-600元/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500元/人、高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人、贫困学生学费减免(1000—5000元/学年)、校友“励行”奖学金3000元/学年、贵和企业奖学金3000元/学年,其它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按企业标准执行)等奖学助学政策,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等多项学生助学政策及措施。


第十一条 就业:学校与全国自然资源行业和300余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教育部统一编号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jxyyxy.com/zsw


电话(传真):0797-8326546、8326576、8327962


招生监督电话:0797-8326179、0797-8326992


E-mail: jxyyzjc@126.com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招生简章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谢谢您的耐心等待: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招生简章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始建于1984年,在校生19000余人,占地1600余亩。学校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健全人格+复合知识+实践能力”的“三元育人”为根本特色,着力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及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构建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干,人文与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内设:人工智能学院、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财经学院、现代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摘要】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招生简章【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谢谢您的耐心等待: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招生简章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始建于1984年,在校生19000余人,占地1600余亩。学校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健全人格+复合知识+实践能力”的“三元育人”为根本特色,着力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及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构建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干,人文与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内设:人工智能学院、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财经学院、现代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回答】
学校拥有一大批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全省高校优秀教师和省级金牌讲师,建有省一流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多个省级精品课程。办学至今,已累计为社会培养逾16万名各类毕业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回答】
录取规则1、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2、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专业。4、考生到校后,可按本人意愿部分调整专业(单招除外)。5、外语语种不限。【回答】
亲~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哦~如对目前咨询满意·~还请给个赞哦[比心]!【回答】

3.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代码:13425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3、办学层次:普通高校(大专)


4、办学地址:江西省萍乡市


二、学制年限 三年(其中酒店管理二年)


三、录取原则


依据各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


四、录取规则


1、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专业。


4、考生到校后,可按本人意愿部分调整专业(单招除外)。


5、外语语种不限。


五、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元/年)

  
  
   
1

   
市场营销

   
文科
理科
三校生

   
3年

   
5000

  
  
   
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5000

  
  
   
3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5000

  
  
   
4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5000

  
  
   
5

   
行政管理

   
3年

   
5000

  
  
   
6

   
工商企业管理

   
3年

   
5000

  
  
   
7

   
物流管理

   
3年

   
5000

  
  
   
8

   
工程造价

   
3年

   
5000

  
  
   
9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5000

  
  
   
1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5000

  
  
   
11

   
软件技术

   
3年

   
5000

  
  
   
12

   
商务英语

   
3年

   
5000

  
  
   
13

   
电子商务

   
3年

   
5000

  
  
   
14

   
酒店管理

   
2年

   
5000

  
  
   
15

   
会计

   
3年

   
5000

  
  
   
16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5000

  
  
   
17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5000

  
  
   
18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5000

  
  
   
19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5000

  
  
   
20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3年

   
5000

  
  
   
21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年

   
5000

  
  
   
22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年

   
5000

  
  
   
23

   
美容美体艺术

   
3年

   
5000

  
  
   
24

   
工业机器人

   
3年

   
5000

  
  
   
25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5000

  
  
   
26

   
建筑室内设计

   
3年

   
5000

  
 


 


六、优惠政策


1、收费按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及开支低于省城同层次高校。


2、品学兼优学生在校期间经申请、审批后,可获得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励志奖学金及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不等的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正式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年。


4、学院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免费为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提供学院食堂用餐。


5、学院免费为新生办理户口转接手续。


七、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799-2182227、2182228


2、传真电话:0799-2191733


3、咨询老师:方老师 13979981584


4、网站咨询:http://zsc.jxatei.net/


5、电子邮箱:112391384@qq.com


6、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19)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二O一九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学院坐落在 “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南昌,位于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护理、教育、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等7个分院,50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护理、学前、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空调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 招生专业


 
  
   
专业设置(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01

   
620201

   
护理

   
3年

   
9900元/年

  
  
   
02

   
620803

   
中医养生保健

   
3年

   
9500元/年

  
  
   
03

   
620811

   
老年保健与管理

   
3年

   
9500元/年

  
  
   
04

   
670102

   
学前教育

   
3年

   
9900元/年

  
  
   
05

   
670403

   
社会体育

   
3年

   
9500元/年

  
  
   
06

   
610217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3年

   
9500元/年

  
  
   
07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年

   
9500元/年

  
  
   
08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9500元/年

  
  
   
09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9500元/年

  
  
   
1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9500元/年

  
  
   
11

   
610205

   
软件技术

   
3年

   
9500元/年

  
  
   
12

   
610301

   
通信技术

   
3年

   
9500元/年

  
  
   
13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9500元/年

  
  
   
14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9500元/年

  
  
   
15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9500元/年

  
  
   
16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9500元/年

  
  
   
17

   
60060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18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年

   
9500元/年

  
  
   
19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年

   
9500元/年

  
  
   
20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9500元/年

  
  
   
21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9500元/年

  
  
   
22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9500元/年

  
  
   
23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年

   
9500元/年

  
  
   
24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9500元/年

  
  
   
25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9500元/年

  
  
   
26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27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28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29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9500元/年

  
  
   
30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年

   
9500元/年

  
  
   
31

   
650101

   
艺术设计

   
3年

   
9900元/年

  
  
   
32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9900元/年

  
  
   
33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9900元/年

  
  
   
34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9900元/年

  
  
   
35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9500元/年

  
  
   
36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9900元/年

  
  
   
37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年

   
9500元/年

  
  
   
38

   
670203

   
应用英语

   
3年

   
9500元/年

  
  
   
39

   
630302

   
会计

   
3年

   
9500元/年

  
  
   
40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年

   
9500元/年

  
  
   
41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9500元/年

  
  
   
42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9500元/年

  
  
   
43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9500元/年

  
  
   
44

   
620201H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6000元/年

  
  
   
44

   
670102H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6000元/年

  
  
   
45

   
630801H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60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时,以文化分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第九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或根据招生省份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四条: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 费:高职(专科)文理类9500元/学年;艺术类9900元/学年;学前教育、护理、空中乘务专业99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学年。


住宿费:普通类1600元/年(含空调房)、中外合作办学2000元/年。教材费: 400-600元/年(多退少补)。退费办法: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每人补助: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贷款:按有关规定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


 


第七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向塘北大道1389号邮编: 330200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张老师招生咨询电话:(0791)85160008 85160018 85160028 85160038传真:(0791)85160038学院网址: www.jxkeda.comE-mail:ncvrt@163.com


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5月

5.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434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条 学院校址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总占地面积880余亩,在校生8000人左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第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2020年学院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类录取规则: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院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未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院艺术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当地省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专业规定的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高考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投档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录取到校后需转修英语或日语。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14500元/学年的专业: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3500元/学年的专业:冶金工程、材料成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自动化、矿业类(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测绘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金融学。


12000元/学年的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葡萄牙语。


住宿费:1000元/学年


 


第八章 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九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邮编:341000


咨询电话:0797-8312688


0797-8312689


0797-8312603(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asc.jx.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asc.jx.cn


电子邮箱:asczjb@jxust.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报考人数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系一所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隶属江西省国资委。前身是1922年1月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安源创办的路矿工人补习学校,是中国创办最早、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一所职业院校。【摘要】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报考人数【提问】
你好呀,很高兴为你进行解答~打字需要一些时间哦,请稍等【回答】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报考人数为6800人【回答】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系一所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隶属江西省国资委。前身是1922年1月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安源创办的路矿工人补习学校,是中国创办最早、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一所职业院校。【回答】
院系专业:
据2014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设有能源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5个教学单位,共有27个专业。【回答】
师资力量:
据2014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专任教师216人,其中高级职称46人,中级职称125人,"双师型"教师118人,客座教授、副教授63人。有23人在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中任职,77人取得或在攻读硕士学位,39人受聘为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省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回答】

7.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录取了多少人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江西省唯一公办信息类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学校起源于1956年10月江西省气象局举办的气象干部培训班,1977年设立南昌气象学校,1980年学校归中国气象局管理,2000年划归江西省气象局管理,1994年被评为全国重点中专。2002年南昌气象学校成为省内首批升格为大专层次的普通高校,并更名为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解放军定向直招士官试点院校。2021年与江西农业大学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摘要】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录取了多少人【提问】
你好  经过我这边为你查询到了;【回答】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统计共录取了200人左右【回答】
晚上江西考生,专科考了302分如果第一志愿冲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志愿报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会被哪个学校录取【提问】
报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这个可能性会比较高。【回答】
2022年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各招多少人【提问】
2022年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大约招200人左右。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大约招聘158人左右。【回答】
专科生统招怎么点人吗,那么能招满吗?这两个学校【提问】
是的,今年计划的统招是比较少的,一般来说是可以招满的【回答】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两个校区分别有什么突出专业,你觉得这个学校怎么样【提问】
请稍等【回答】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江西省唯一公办信息类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学校起源于1956年10月江西省气象局举办的气象干部培训班,1977年设立南昌气象学校,1980年学校归中国气象局管理,2000年划归江西省气象局管理,1994年被评为全国重点中专。2002年南昌气象学校成为省内首批升格为大专层次的普通高校,并更名为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解放军定向直招士官试点院校。2021年与江西农业大学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回答】
这一个学校会比较好。【回答】
突出专业呢【提问】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这一些专业会比较突出。1、 防雷技术 推荐指数: 4.7(124人推荐)2、 大气探测技术 推荐指数: 4.6(116人推荐)3、 软件技术 推荐指数: 4.4(100人推荐)4、 计算机网络技术 推荐指数: 4.4(74人推荐【回答】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强势专业排名(前10强)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强势专业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电子商务、材料工程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序号专业名称专业排名位次比专业星级1电子商务60.68%5★2材料工程技术12.22%5★3广告设计与制作82.42%5★4空中乘务112.67%5★5会计464.72%5★6数控技术245.31%4★7工程造价406.38%4★8建设工程监理117.1%4★9建筑室内设计197.42%4★10物流管理587.79%4★【回答】
若第一志愿报现代第二志愿报信息,如果第一志愿没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率高吗,【提问】
他这个录取的话是按照第一志愿,如果没有录取就直接录第二志愿,这样子。【回答】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录取了多少人

8.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7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定位:学校秉承“创业创新、知识管理”的校训,实施“校企融合、产学互动”的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信息技术应用型全日制本、专科人才。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先锋软件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的规定。


第十五条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各类别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七条  本科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1

   
810203

   
软件工程

   
四年

   
23000

  
  
   
2

   
7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四年

   
23000

  
  
   
3

   
810206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四年

   
23000

  
  
   
4

   
810201

   
计算机应用工程

   
四年

   
23000

  
  
   
5

   
810202

   
网络工程

   
四年

   
23000

  
  
   
6

   
810205

   
信息安全与管理

   
四年

   
23000

  
  
   
7

   
810301

   
通信工程

   
四年

   
23000

  
  
   
8

   
720301

   
导航工程

   
四年

   
23000

  
  
   
9

   
830302

   
会计

   
四年

   
23000

  
  
   
10

   
83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23000

  
  
   
11

   
850102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25000

  
  
   
12

   
850104

   
环境艺术设计

   
四年

   
25000

  
  
   
13

   
810207

   
区块链技术与应用

   
四年

   
36000

  
  
   
14

   
810208

   
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

   
四年

   
23000

  
  
   
15

   
860101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23000

  
 


第十八条  专科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学费/年

  
  
   
1

   
610205

   
软件技术

   
WEB软件设计

   
三年

   
11500

  
  
   
2

   
610205

   
软件技术

   
UI设计

   
三年

   
11500

  
  
   
3

   
610205

   
软件技术

   
软件测试技术

   
三年

   
11500

  
  
   
4

   
610205

   
软件技术

   
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

   
三年

   
12800

  
  
   
5

   
610205

   
软件技术

   
网络游戏开发

   
三年

   
11500

  
  
   
6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14800

  
  
   
7

   
610208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三年

   
11500

  
  
   
8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三年

   
15500

  
  
   
9

   
610217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三年

   
16500

  
  
   
10

   
54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12800

  
  
   
11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11500

  
  
   
12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11500

  
  
   
13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三年

   
11500

  
  
   
14

   
610213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三年

   
11500

  
  
   
15

   
610301

   
通信技术

   
   
三年

   
12800

  
  
   
16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11500

  
  
   
17

   
630302

   
会计

   
   
三年

   
11500

  
  
   
18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11500

  
  
   
19

   
630804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三年

   
16500

  
  
   
2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11500

  
  
   
21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11500

  
  
   
22

   
670411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网娱电竞

   
三年

   
14800

  
  
   
23

   
670102

   
学前教育

   
   
三年

   
11500

  
  
   
24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14800

  
  
   
25

   
610216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三年

   
14300

  
  
   
26

   
630805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14800

  
  
   
27

   
610205

   
软件技术

   
区块链

   
三年

   
16000

  
  
   
28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11500

  
  
   
29

   
660102

   
网络新闻与传播

   
   
三年

   
11500

  
  
   
30

   
660208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三年

   
11500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十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非平行志愿省(市、自治区),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


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学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单独设立校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过线,校考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校考的省份,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二)体育类专业,采用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浙江省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相关省(市、区)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校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九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在学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三十二条  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八章  入学学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第三十三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印章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在江西省内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学生参加考试修满专科专业学分,可获得由省自考委盖章签发、加盖我校公章、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文凭。


第九章  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及退学退费办法


第三十四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


第三十五条  奖贷学金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评选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厅批准。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一档每学年4400元/人,二档每学年3300元/人,三档每学年2200元/人。


4、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无息),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


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按照当年的学费标准及国家政策执行。


同时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南昌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第三十六条  退学退费办法: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www.jxedu.gov.cn。


第四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792888、87700888(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xuspt.com/


监督电话:0791-8379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