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工资怎样计算

2024-05-15 01:47

1. 山东省2015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工资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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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在职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结束了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也改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方式。在本次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处于"同进退"的状态,在职人员待遇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也会有所调整。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改革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
  今年初,人社部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前两个方案,省人社厅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执行方案,已上报国家正等待审批。离退休人员的调整方案则直接落地国家文件,不再制定细则,并先于在职人员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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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5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工资怎样计算

2. 山东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计算?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退休时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月支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从个人账户金中按月支付。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3. 山东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计算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一、退休金和养老金区别
1、概念不同
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缴费方式不同
退休金和养老金最大区别就是缴费问题。
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3、资金渠道不同
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4、领取方式不同
退休金和养老金有什么不同之退休金的领取方式: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

山东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计算

4.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计算退休金怎么算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山东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计算退休金怎么算】,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山东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计算退休金的算法是:退休金按照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相应比例发放,工作年限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按百分之九十发放,工作年限在三十年到三十五年之间的按百分之八十五发放,在二十年到三十年之间的按照百分之八十计算哦~。【摘要】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计算退休金怎么算【提问】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山东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计算退休金怎么算】,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山东机关事业单位新办法计算退休金的算法是:退休金按照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相应比例发放,工作年限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按百分之九十发放,工作年限在三十年到三十五年之间的按百分之八十五发放,在二十年到三十年之间的按照百分之八十计算哦~。【回答】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开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回答】

5. 山东省2017年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如何计算?有何新政策?

这要根据每年缴费金额计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山东省2017年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如何计算?有何新政策?

6. 2016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最新,事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7.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住房补贴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一、住房补贴调整的范围和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住房补贴调整的标准和执行时间

本次住房补贴调整的标准按2012年1月职工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总额的5%计算,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

三、工资总额和离退休总额的计算口径:

工资总额由标准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公务员的标准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公务员规范性津补贴三个部分构成;机关工勤人员的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机关规范性津补贴三部分构成;事业单位职工的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中小学教师、护士提高10%的工资、特殊教育学校15%的特教津贴也列入计算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的离退休费及各项津补贴的总额作为计算房贴的基数。

四、特殊岗位津贴及其他补贴的计算口径

经过人社部门批准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纪检津贴、公安干警警衔津贴、检察官津贴、法官津贴及其他特殊岗位津贴;实施绩效工资后保留的各项补贴;机关公务员通信补贴;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后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住房补贴计算公式

8. 山东省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养老金领取的条件: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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