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2024-05-12 22:15

1. 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一分钟了解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2. 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一、少数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由于母公司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中,也可以单独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它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以一个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分别列示少数股权所代表的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项目。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而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也可将其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
二、少数股东权益概念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

3. 少数股东权益如何计算

一、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二、少数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由于母公司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中,也可以单独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它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以一个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分别列示少数股权所代表的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项目。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而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也可将其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
三、少数股东权益概念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
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股东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部分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少数股东权益如何计算

4. 少数股东权益怎么计算?

问题一: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里面怎么体现出来?  个别报表当然没有少数股东权益了!合并报表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之后。 
  既然是权益类项目,怎么会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体现呢? 
  利润表项目叫少数股东损益,是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体现的是与少数股东的现金流量情况,一般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体现。 
  
   问题二: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里面怎么体现出来?  个别报表当然没有少数股东权益了!合并报表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之后。 
  既然是权益类项目,怎么会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体现呢? 
  利润表项目叫少数股东损益,是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体现的是与少数股东的现金流量情况,一般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体现。 
  
   问题三:新会计准则中少数股东损益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按照少数股东实际持股比例乘以当期实现的净利润计算。 
  A公司为B公司母公司,持股比例(或实际控制权)为51%,B公司本年净利润为100万元叮那么A公司合并报表反映少数损益应为49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51万元,合计净利润100万元(假设A公司本年无损益事项)。 
  
   问题四:这道题a选项计算少数股东损益时没有扣除分配的现金股利,为什么b选项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又把股利给扣除了  少数股东损益是在利润表里的,也就是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这时是在分配股利之前 
  少数股东权益是在资产负债表里的,转入的是净利润扣除股利分配后剩余部分归属少数股东 
  
   问题五:合并财务报表,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 10分 对合并资本公积的调整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合并的时候能够抵平。 因为收购少数股东时,新增的投资成本不等于新增持股比例对应的子公司净资产,所以在合并抵消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 和 子公司权益类科目是抵不平的,故要将其与子公司净资产之间的差异先调整到资本公积,使其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权益类科目能够抵平。理解下。 
  
   问题六:在会计中,少数股东权益是否属于所有者权益,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场总额反映。 
  因此,现行的会计制度下,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所有者权益。 
  但是,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因此,在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后,少数股东权益属于所有者权益。 
  
   问题七: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一,新旧会计准则少数股东权益业务操作上的区别 1.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式,新旧会计准则分别做了不同的规定。旧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新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总资产的计算公式变为: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2.在合并的利润表中,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处理不同。旧会计准则规定将少数股东权益从合并净损益中扣除,在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之前单列一项“少数股东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此项变化不只是报表格式的变化,与少数股东权益一样也是内涵的变化。 3.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合并基础的指导理论不同。旧会计准则以“母公司理论”为合并报表基础,该理论认为:合并报表按大股东的利益来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报表的延伸或扩展,认为合并报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因此合并的基础是从母公司的角度出发的。新准则则以“经济主体理论”为合并基础,该理论认为应对合并主体的所有股东一视同仁,合并报表应反映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少数股东权益性质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实施前,资产负债表中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所有者权益之前的做法,带来了少数股东权益是负债还是权益的问题。事实上,少数股东权益本来就不应被视为负债,因为负债就意味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而少数股东权益并不具有这一特征。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在有优先股的情况下其受偿顺序还要后于优先股)。在实务中,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并且该优先股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则可以将该优先股权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也即根据少数股东是否享有优先权,把少数股东权益划分为优先股少数股东权益和普通股少数股东权益,无论是优先股的少数股东还是普通股的少数股东,在公司清算解散时的清偿顺序都是后于债权人的,因此,总的来说,少数股权益在本质上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 
  
   问题八: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区别?  如果你弧需要定义,那我举个例子帮你理解:你可以假设有两个人,一个叫多数股东,一个叫少数股东,他们各自都有一套常规报表,而合并报表就是将他们两个人的报表加起来,这样,你可以认为少数股东损益相当于常规报表净利润的概念,只不过它属于少数股东而已,而少数股东权益相当于所有者权益概念。 
  我觉得还是应该再强调一下定义,少数股东权益是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少数股东损益是合并利润表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假设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变为100%,那么他们就是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了。 
  因此,在数值上,少数股东权益等于历年少数股东损益之和。

5. 求问少数股东权益如何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计算公式为:少数股东权益=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扩展资料:

少数股东权益管理规定: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该条还同时对股东行使该项权利的司法救济程序。
(四)该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期待权落空理论”,也称作“公司契约说”其主要内容是,股东一旦加入公司,就可合理地期待公司按其加入时的状态继续运行下去,公司结构、运营方式、章程条款等重大事项,未经其同意不可擅自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股东权益

求问少数股东权益如何计算

6. 少数股东权益计算


7. 求问少数股东权益如何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计算公式为:少数股东权益=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扩展资料:

少数股东权益管理规定: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该条还同时对股东行使该项权利的司法救济程序。
(四)该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期待权落空理论”,也称作“公司契约说”其主要内容是,股东一旦加入公司,就可合理地期待公司按其加入时的状态继续运行下去,公司结构、运营方式、章程条款等重大事项,未经其同意不可擅自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股东权益

求问少数股东权益如何计算

8. 少数股东权益应该如何计算

一、什么是少数股东权益
1、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2、没有达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东权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权益外的其他股东权益。
3、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二、少数股东权益应该如何计算
以前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会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这样就会最终影响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以及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最终由于编制合并报表抵销分录时,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都抵销了,所以逆流交易最终只影响合并报表中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所以我们就可以做简化处理,不直接去调整子公司净利润,而是直接在抵销逆流交易的同时,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即可。
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当期子公司的净利润-当期分配的现金股利)×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所以,如果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使子公司的净利润增加,就会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反映为分录,即增加分录①中贷方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分录②中借方的少数股东损益。
三、少数股东权益怎么保障
在公司正常运行期间,新订《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
1、知情权的保障制度。
2、累计投票制度。
3、表决权的回避制度。
4、少数股东权制度。
5、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
在公司非正常运行期间,新订《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
1、解散公司的权利行使。
2、直接诉讼与代位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