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名股东各持 50% 的股权,并由其中一人任法定代表人,对彼此及公司有何影响?

2024-05-16 03:27

1. 公司两名股东各持 50% 的股权,并由其中一人任法定代表人,对彼此及公司有何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股东是公司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运作。
矛盾产生我们要知道,股票的权利是需要由股东划分的,这是基本的公司运营常识。要是两个股东各占一半的股票权,那在公司中的收益权、决策权就都是均等的。但两个人的能力、资源不可能一样,对公司的贡献也不可能一样,这就会产生不公平。刚创业时没什么,但总有一天,贡献大的一方会对此有怨言,这时候矛盾就不可避免。

决策问题人的经历、经验、识见、性格、思维方式不同,所以在面对企业的各种问题时,会有不同的抉择和取向。即使大家都是为了企业好,每个人选择的路径、节奏、方式也会不同。这时候,企业必须要有决策,否则经营无法进行。但如果两个股东都是50%的股权,意见不一致,又谁都不肯妥协,那谁的意见都不会得到通过,决策就会做不出来。如果再有上述的经济层面的矛盾的话,企业很自然的就会陷入公司僵局。

持股比例我们看一个公司的好坏,都是要看它的股权分配问题是否合理。企业的成功,要依赖所有股东的协作和努力。但人与人之间差别很大,不可能每个股东对企业的贡献都一样。这样的话,每个人的责权利都与其持股比例大致对等,决策也容易通 过,企业也能平稳发展。

总结所以说,公司要合理分配股权,要有关键事务的决策人,这样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两名股东各持 50% 的股权,并由其中一人任法定代表人,对彼此及公司有何影响?

2. 两人股份有限公司,A是法人,占60%的股,B是股东,占40%的股份,现A要离开公司并将60%的股份转给B,

1.公司性质是股份有限还是有限责任,这个很重要,要落实;
2.有限责任可以有一个股东,称为一人有限;股份有限必须两个以上;
3.如果是股份有限,两种做法:一、将公司股权调整成两个名义股东,但由一人实际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二、将股份有限改制为有限责任,成为一人有限,这个需要咨询,逆向改制很多工商不知道,不给你办。
4.法人代表办理很简单,工商咨询即可。

3. 一个企业有两个股东 一股占49%,一个占51%,那么企业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别是?

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差异不在于股票数量,而在于投资者类型。如果公司中的两个人是自然人,则没有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以公司或集团(机构)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参考资料)

扩展资料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企业法人。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没有专门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即企业法人应当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股东

一个企业有两个股东 一股占49%,一个占51%,那么企业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别是?

4. 两个法人股东共同成立新公司是有限公司,我在其中一家公司是自然人股

不是的。
你有可能是实际控制人。
因为你可以通过投资关系间接的去控制新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5. 两人合伙开公,其中一个当法人,两人股份一样,如果其中之一操作产生债务谁来承担

你好!
    你的问题分析如下:
    1、你们已经设立了公司,如果你说的操作是以公司名义所为,债务的承担者应该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2、公司是具备独立人格的,就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样,法律赋予它拟制人的资格,叫做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3、对外签订合同,加盖公司公章,这之类的操作,虽然是自然人所为,但该自然人实际为公司的代理人,行为后果由公司来承担。
    4、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也无权追究股东个人的责任,股东无需将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债务。这是公司制度风险隔离的作用。
    5、在特殊条件下,股东会承担责任,比如,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只是认缴,没有实际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等,这时候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补足出资。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如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如有其他问题可追问,或私信。

两人合伙开公,其中一个当法人,两人股份一样,如果其中之一操作产生债务谁来承担

6. A有限责任公司和A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甲某能作为仅有的两个发起人共同成立一个新股份有限公司B吗?

完全可以。
 
根据《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并未对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做任何限制。发起人和股东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7. 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是法人代表,另外一个是总经理,现在

法律定义的有限公司中有一条“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是指企业的资产,跟法人代表没有关系。
法人代表是企业的代表人,就是说他的行为代表了公司行为,再白话点解释就是企业的委托人了。
只要股东的出资全部到位,债权债务关系跟股东没有关系,大家都是以出资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既然你们都是25%,那么责任是一样的。
但是法人代表要承担企业的其它责任。譬如说企业违法犯罪的话,或者违法工商税务法律规定的话,法人代表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企业违反关停的,法人代表也是承担责任的。譬如说5年内不能再做法人代表等。

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是法人代表,另外一个是总经理,现在

8. 你好,我们公司有四个股东,我持有6%,法人代表持有34%,另外两个分别持

  只要对外转让股权就可以了。另外两位股东不同意的,应该要购买你们要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