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定义

2024-05-16 15:42

1.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定义

一、什么是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二、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a.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b. 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c. 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d. 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三、非法集资的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四、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定义

2.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1998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7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八条 取缔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并可以根据本办法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取缔非法商业保险机构和非法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国务院商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可以根据本办法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各类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资金服务部、股金服务部、结算中心、投资公司等机构,超越国家政策范围,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限期清理整顿。超过规定期限继续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依照本办法予以取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胡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有以下内容: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二条 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机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胡内容是什么

4. 监察机关依法调查涉及金融机构的什么犯罪

1、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从实践来看,通过规范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
2、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政策教育,感化、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积极退赃、海外追逃与劝返等亦具有显著作用,更能有效节约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摘要】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解答,请稍等【回答】
1、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从实践来看,通过规范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
2、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政策教育,感化、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积极退赃、海外追逃与劝返等亦具有显著作用,更能有效节约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回答】
纪委监察机关处理的是一些公务员犯罪的,如果说您这边的金融机构被纪委监察机关处理了,那您这边可能也涉及到的是行贿呀,这方面的【回答】

5. 非法金融活动主要是指

法律分析:非法金融活动是主要指未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私自从事金融活动,包括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等。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等。
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非法金融活动主要是指

6.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名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了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变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的不同之处如下:
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伪造存折是信用卡诈骗罪吗?
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而使用变造的银行存折骗取银行,伪造变造的存折是金融凭证,其行为既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故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仅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分类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了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变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的不同之处如下:
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分类

8.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分类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了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变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的不同之处如下: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