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息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应取得何种合法凭证税前才允许扣除。\r\n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r\n(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r\n(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r\n《实施条例》中“非金融企业”有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非金融企业”是指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它不包括非法人的组织或机构和个人;另一种理解:“非金融企业”是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企业、组织或个人。\r\n更多关于利息在所得税前扣除吗,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018af8161583732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 银行利息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五)利息收入。
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第(四)款规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非营利组织,那么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一、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二、纳税人: 1、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三、征税对象: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银行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公司将钱存在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缴增值税?
4. 银行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公司将钱存在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缴增值税?
5. 哪些情况下银行仍然会扣利息税
【问题】
国家已经免征利息税,为什么有人去银行取钱还被扣税呢?
【解答】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利息税”)自1999年11月1日起恢复征收以来,先后经过两次政策调整。第一次是自2007年8月15日起减按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第二次是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但是利息税的税收征管一直实行分时段计算征免,即居民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利息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利息税。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2008年10月9日起孳生的利息实行暂免征收利息税的规定。也就是说,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并不意味着个人从2008年10月9日后取得的利息全部免税,只要存款利息中有来自于2008年10月8前孳生的利息,就要按照税法规定征收利息税。
6. 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五)利息收入。
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第(四)款规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非营利组织,那么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一、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二、纳税人: 1、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三、征税对象:
1、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7. 银行的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2008年之前是要交税的,之后就取消了。个人在银行储蓄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了。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的话要具体看情况,每个银行还有产品规定不同。
企业方面的话,如果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单位若是非营利组织,那么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企业存款利息收入、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借款资金的利息收入这些都需要纳税吗?三个小案例告诉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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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A公司这个月在开户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11200元
解析
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用给银行开具发票,凭借银行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
账务处理一:
财务软件记账利息收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2万元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1.12万元
账务处理二:手工账利息收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2万元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蓝字) 1.12万元
政策依据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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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A公司这个月客户由于延期支付了113万元的货款,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了延期付款的利息收入10000元(不含税收入)
解析
属于价外费用,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3%税率缴纳增值税。
收到延期付款的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3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3万元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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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A公司这个月客户由于资金紧张,向我单位借款1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了借款资金的利息收入10000元(不含税收入)
解析
按照贷款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
收到资金借款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者财务费用) 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06万元
政策依据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五)项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8. 银行手续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如何代扣代缴退休返聘人员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