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2024-05-04 22:47

1. 最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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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工资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直接划归个人账户(即北京银行的那个医保存折),可以随时支取。但是单位缴纳的比例上交国家,只有在职工本年度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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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时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医疗保险工作。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五条 本市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第六条 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第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滞纳金;
  (五)依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它资金。第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第十条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者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第十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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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流程作者:佚名文章来源:转载点击数:2664更新时间:2006-11-20字体:【大中小】【收藏本站】【推荐】【打印】【关闭】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流程:一、提出申请凡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退休费的,对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前的工龄,可申请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办理相关手续。二、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依据《处理办法》第七条);2、《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原件(不留)(适用于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依据《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3、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携带养老保险科认定的工龄证明(依据《处理办法》第七条)。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标准: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2.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3.其它单位的职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定结果:对符合审定标准的,必须即时作出批准决定。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不予批准,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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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流程作者:佚名文章来源:转载点击数:2664更新时间:2006-11-20字体:【大中小】【收藏本站】【推荐】【打印】【关闭】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流程:一、提出申请凡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退休费的,对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前的工龄,可申请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办理相关手续。二、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依据《处理办法》第七条);2、《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原件(不留)(适用于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依据《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3、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携带养老保险科认定的工龄证明(依据《处理办法》第七条)。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标准: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2.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3.其它单位的职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定结果:对符合审定标准的,必须即时作出批准决定。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不予批准,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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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流程作者:佚名文章来源:转载点击数:2664更新时间:2006-11-20字体:【大中小】【收藏本站】【推荐】【打印】【关闭】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流程:一、提出申请凡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退休费的,对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前的工龄,可申请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办理相关手续。二、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依据《处理办法》第七条);2、《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原件(不留)(适用于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依据《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3、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携带养老保险科认定的工龄证明(依据《处理办法》第七条)。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标准: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2.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3.其它单位的职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定结果:对符合审定标准的,必须即时作出批准决定。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不予批准,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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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北京的医疗保险规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缴费年限的规定,参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如下:一、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医疗保险要缴费满20年是模糊的年限,必须是男满25年、女满20年。权威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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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工资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直接划归个人账户(即北京银行的那个医保存折),可以随时支取。但是单位缴纳的比例上交国家,只有在职工本年度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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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北京社保的缴纳规定是: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5401元,下限为3387元。缴纳比例为城镇户口:个人缴纳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2%,医保2%+3。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9%,失业保险0.8%,生育保险0.8%,医保10%。
农业户口:个人缴纳养老保险8%,医保2%+3。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9%,失业保险0.8%,生育保险0.8%,医保10%。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扩展资料:
购买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1、了解投保年龄的限制。各家保险公司对医疗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
2、应该知晓险种的责任范围。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
3、了解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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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