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介绍

2024-05-04 02:03

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介绍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英文:The National Science Fund for Distinguished Young Scholars,简称:杰青基金),是中国为促进青年科学和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海外学者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而特别设立。“十五”计划期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每年资助优秀青年学者160名左右, 每人资助经费一般为80 ~1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该基金资助全职在中国内地工作的优秀华人青年学者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工作。本基金所指的中国内地,系指中国除港、 澳、台地区之外的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每年受理一次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介绍

2. 要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6)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7)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至7条件的,可以申请。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在首次申请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单位信息表",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函告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六条 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接收拨款单位与项目依托单位必须一致。
第十七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拨款,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助项目的协作费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
第十九条 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项目停止拨款,项目依托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在接到通知三个月内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逾期不退回的,缓拨该单位其他项目的资助经费。

第二十条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结束后,获资助者应会同项目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账目,根据批准的资助项目经费预算,如实编报资助项目经费决算,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
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编报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一条 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中止和提前结题的资助项目,获资助者和项目依托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列入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第二十二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检查与监督。获资助者和项目依托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项目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资助经费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二十四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依托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及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等处理措施。项目依托单位应对情节严重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会同财政部制定适合杰出青年基金特点的绩效考评办法,对项目的实施及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
第二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建立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库,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资助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依托单位,必须纳入项目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3. 如何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每年受理一次。
第七条
申请者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三)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五)具有在国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六)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国内地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我国内地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至少在六个月以上。我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第八条
申请者须按项目指南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撰写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提交有关附件材料,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括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及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
第九条
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者严格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对遴选出的人选,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口科学部。
第十条
尚在境外工作、符合条件并即将回我国内地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按第七、第八、第九条办理申请手续;尚未落实单位的,可直接与拟选择的工作单位联系,也可以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向拟选择的工作单位推荐,须附本人近几年来取得的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成绩及今后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工作单位落实后,由接收单位按第七、第八、第九条办理申请手续。

如何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4. 怎样才能评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申请者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三)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五)具有在国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六)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国内地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我国内地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至少在六个月以上。我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第八条
申请者须按项目指南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撰写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提交有关附件材料,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括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及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
第九条
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者严格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对遴选出的人选,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口科学部。
第十条
尚在境外工作、符合条件并即将回我国内地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按第七、第八、第九条办理申请手续;尚未落实单位的,可直接与拟选择的工作单位联系,也可以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向拟选择的工作单位推荐,须附本人近几年来取得的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成绩及今后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工作单位落实后,由接收单位按第七、第八、第九条办理申请手续。

5. 要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6)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7)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至7条件的,可以申请。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申请单位在首次申请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单位信息表",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函告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六条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接收拨款单位与项目依托单位必须一致。
第十七条项目资助经费的拨款,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助项目的协作费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
第十九条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项目停止拨款,项目依托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在接到通知三个月内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逾期不退回的,缓拨该单位其他项目的资助经费。

第二十条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结束后,获资助者应会同项目依托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账目,根据批准的资助项目经费预算,如实编报资助项目经费决算,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
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编报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一条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中止和提前结题的资助项目,获资助者和项目依托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列入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第二十二条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检查与监督。获资助者和项目依托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资助经费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二十四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依托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及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等处理措施。项目依托单位应对情节严重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会同财政部制定适合杰出青年基金特点的绩效考评办法,对项目的实施及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
第二十六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建立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库,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助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依托单位,必须纳入项目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要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6. 怎样才能评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申请者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三)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四)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五)具有在国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六)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国内地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我国内地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至少在六个月以上。我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第八条申请者须按项目指南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撰写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提交有关附件材料,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括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及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第九条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者严格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对遴选出的人选,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口科学部。第十条尚在境外工作、符合条件并即将回我国内地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按第七、第八、第九条办理申请手续;尚未落实单位的,可直接与拟选择的工作单位联系,也可以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向拟选择的工作单位推荐,须附本人近几年来取得的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成绩及今后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工作单位落实后,由接收单位按第七、第八、第九条办理申请手续。

7.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条件

申请优青需要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合适、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在国内机构任职以及无境外聘用关系。优青全称是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主要给年轻有为的科研人员进行资助,加强对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申请优青的注意事项: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强调申请人本人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申请书不填写“主要参与者”。4、申请人如获得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或中央、地方人才计划资助,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5、同一申请人只能获得1次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条件

8.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什么水平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英文:The National Science Fund for Distinguished Young Scholars,简称:杰青基金),是中国为促进青年科学和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海外学者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而特别设立。
“十五”计划期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每年资助优秀青年学者160名左右, 每人资助经费一般为80 ~1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考察申请人本人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时不填写“主要参加者”;
(2)申请书摘要部分填写申请人的“主要学术成绩”;
(3) 申请书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4)申请书中关于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仅需提供统计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