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爱天然气投诉电话

2024-04-30 05:27

1. 河南省博爱天然气投诉电话

根据互联网检索,您所说的河南省博爱天然气应是博爱东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其拨打方式为0391 8616353。如果您想要投诉其公司,除了向其公司反映,还可以向其主管单位投诉。
燃气公司属于住建局监管,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当前住建局举报,当然也可以向安监局举报,安监局也负责有这方面的监管权利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属于市工商局监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摘要】
河南省博爱天然气投诉电话【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根据互联网检索,您所说的河南省博爱天然气应是博爱东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其拨打方式为0391 8616353。如果您想要投诉其公司,除了向其公司反映,还可以向其主管单位投诉。
燃气公司属于住建局监管,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当前住建局举报,当然也可以向安监局举报,安监局也负责有这方面的监管权利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属于市工商局监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回答】
法律依据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回答】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http://www.boai.gov.cn/,您可登录该网站进行线上监督。或通过其邮箱baxxxzx@126.com进行监督。【回答】
您也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选择您所需要的板块、选择地区,或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回答】

河南省博爱天然气投诉电话

2. 燃气部门投诉电话

法律分析:直接拨打当地12345热线即可,或者拨打该天然气公司服务热线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3. 燃气投诉电话有用吗?

法律分析:12315投诉是有用的,不是只有3月15号投诉才可以,每天都可以投诉。
“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 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天然气系古生物遗骸长期沉积地下,经慢慢转化及变质裂解而产生的气态碳氢化合物,主要成分为甲烷,比空气轻,燃烧过程中基本不产生污染空气的二氧化硫,氮化物排量也不到煤的50%,每立方米热值约为8700大卡,约为人工煤气的2.3倍,也不会造成管道、表具、灶具等的腐蚀、阻塞,是一种优质、高效的能源。目前本市使用的天然气主要有两个气源,一个是来自新疆的“西气东输”(西气),一个是来自东海平湖气田的“东气”,同时正在建设洋山LNG项目已接受进口液化天然气。
因天然气不含一氧化碳,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不过,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时仍需注意安全,防止漏气,另外,燃烧时需大量空气,因此使用天然气应注意通风,否则会造成不完全燃烧现象,引起废气中毒。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燃气投诉电话有用吗?

4. 燃气投诉电话有用嘛?

法律分析:12315投诉是有用的,不是只有3月15号投诉才可以,每天都可以投诉。
“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 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天然气系古生物遗骸长期沉积地下,经慢慢转化及变质裂解而产生的气态碳氢化合物,主要成分为甲烷,比空气轻,燃烧过程中基本不产生污染空气的二氧化硫,氮化物排量也不到煤的50%,每立方米热值约为8700大卡,约为人工煤气的2.3倍,也不会造成管道、表具、灶具等的腐蚀、阻塞,是一种优质、高效的能源。目前本市使用的天然气主要有两个气源,一个是来自新疆的“西气东输”(西气),一个是来自东海平湖气田的“东气”,同时正在建设洋山LNG项目已接受进口液化天然气。
因天然气不含一氧化碳,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不过,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时仍需注意安全,防止漏气,另外,燃烧时需大量空气,因此使用天然气应注意通风,否则会造成不完全燃烧现象,引起废气中毒。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5. 燃气投诉电话有用吗?

法律分析:12315投诉是有用的,不是只有3月15号投诉才可以,每天都可以投诉。“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 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天然气系古生物遗骸长期沉积地下,经慢慢转化及变质裂解而产生的气态碳氢化合物,主要成分为甲烷,比空气轻,燃烧过程中基本不产生污染空气的二氧化硫,氮化物排量也不到煤的50%,每立方米热值约为8700大卡,约为人工煤气的2.3倍,也不会造成管道、表具、灶具等的腐蚀、阻塞,是一种优质、高效的能源。目前本市使用的天然气主要有两个气源,一个是来自新疆的“西气东输”(西气),一个是来自东海平湖气田的“东气”,同时正在建设洋山LNG项目已接受进口液化天然气。因天然气不含一氧化碳,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不过,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时仍需注意安全,防止漏气,另外,燃烧时需大量空气,因此使用天然气应注意通风,否则会造成不完全燃烧现象,引起废气中毒。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燃气投诉电话有用吗?

6.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燃气的管理,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供应,维护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产、生活等使用的人工煤气、天然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气体燃料。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和燃气生产、贮存、输配、充装、经营、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建设(公用事业,下同)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五条 对在燃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二章 建设和经营管理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以及燃气经营网点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燃气发展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并经县级以上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第七条 在设市城市建设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在设市城市以外的其他地方建设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必须经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第八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燃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照有关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燃气工程竣工后,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九条 燃气气源工程及储气站、干管、调压站、供应站等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庭院、户内管道建设资金,由用户单位或个人筹资建设。第十条 管道燃气(含液化气区域管道供气)实行统一经营。第十一条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长期稳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贮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六)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资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管道液化石油气业务的,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其液化石油气贮存罐总容积不得低于400立方米。第十二条 凡从事燃气经营业务的,必须按规定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凭资质证书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燃气企业不得向无资质证书的燃气经营者提供气源。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燃气。第十三条 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审制度,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转让或出卖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第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燃气的热值和压力达到国家标准,保证正常供应和燃气质量。
  燃气企业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气、降压作业影响居民用气的,除紧急情况外,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户联系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应当有专人每日24小时值班。第十六条 燃气企业合并、分立、中止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必须提前30日向原批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供气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第十七条 燃气价格应在供气成本加税费加合理利润和基础上,按生活用气保本微利、生产经营用气合理计价的原则确定。
  燃气价格的具体制定办法,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禁止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多收费和乱收费。第三章 使用和安全管理第十八条 单位和居民需要使用燃气的,应向燃气企业提出开户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燃气用户需要过户,变更名称、地址、燃气用途或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停止使用燃气时,应到燃气企业办理变更或停用手续。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制燃气用户购买指定的燃气用具。

7. 燃气投诉电话多少

法律分析:每个城市的燃气投诉电话都不一样,具体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搜索。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投诉电话多少

8. 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编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批准并备案。
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法律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