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2024-05-06 07:36

1. 珠海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法律分析:参保人新参保 (中断缴费时间3个月以上再次缴费时,视同新参保)的支付限额按以下确定:连续缴费6个月以内的(含6个月),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连续缴费时间6个月至1年的(含1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连续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珠海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2. 珠海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样?法律如何规定?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待遇:
1、员工工伤复发,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员工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的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复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享有工伤康复待遇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复发员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
(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享有护理待遇。员工工伤复发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员工工伤复发经确定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有权安装辅助器具。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员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并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3. 珠海社保工伤保险分类

珠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2015年1月-6月)养老保险:基数2408,比例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基本医疗保险:基数2799,比例:8%,其中,单位缴6%,个人缴2%;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基数:2799,比例2%,比例:单位缴2%,个人不缴;工伤保险保险基数: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比例:按企业行业分三级:0.2%、0.4%、0.8%,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计缴,个人不缴;失业保险:基数1380,比例:2%,单位缴1%,个人缴1%;生育保险基数: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比例0.7%,单位缴0.7%,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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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社保工伤保险分类

4. 珠海人保工伤怎样理赔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 珠海市2017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怎么办理工伤保险赔付

(一)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事故发生当月必须有参工伤险; 3、必须至工伤合同医疗机构治疗; 4、伤残鉴定达到等级;
 
(二)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并在24小时内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周期:一年内(最好是1个月内报销)。
 
(三)所需材料
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或亲属关系证明、亲属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等; 3、当事人事故发生当月的考勤记录或其它处于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 4、受伤后有关病历、检验报告单、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事发现场目击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盖手指模(原件)、证人的身份证及劳动关系证明。

 
(四)办理流程
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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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康复费)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工伤情稳定,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工伤康复价值的,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
7、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8、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9、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丧葬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10、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生活护理费)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7.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一、 工伤保险 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 伤残津贴 ) 工伤 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 伤残 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 工伤死亡 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 医疗费 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5、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康复费)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工伤情稳定,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工伤康复价值的,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 7、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8、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 )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9、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丧葬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10、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生活 护理费 )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综上所述,从生活、医疗、劳动等各个方面说明了工伤赔偿申请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无法申请工伤赔偿。对于工伤赔偿的额度将根据 伤残等级 、所影响到的劳动能力来区分其 赔偿金 额,伤残等级需医疗机构确认,之后就可以去申请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8. 珠海市2019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怎么办理工伤保险赔付

(一)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事故发生当月必须有参工伤险; 3、必须至工伤合同医疗机构治疗; 4、伤残鉴定达到等级;
 
(二)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并在24小时内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周期:一年内(最好是1个月内报销)。
 
(三)所需材料
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或亲属关系证明、亲属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等; 3、当事人事故发生当月的考勤记录或其它处于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 4、受伤后有关病历、检验报告单、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事发现场目击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盖手指模(原件)、证人的身份证及劳动关系证明。

 
(四)办理流程
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