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长私占公共财物应向谁举报:

2024-05-15 22:31

1. 村小组长私占公共财物应向谁举报:

村民小组长涉嫌违法违规的,可以向村二委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及时予以制止,防止损害扩大,同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上汇报;也可以向乡镇纪委及乡镇主要或分管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县区纪委、政府办或党委办反映情况。如果涉嫌犯罪的,根据其性质,可以分别向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控告、举报。
一、利用职务之便,占有村集体公共财物的,涉嫌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中,占有公物的,涉嫌贪污罪1、《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村小组长私占公共财物应向谁举报:

2. 村干部出现哪几种情况时,村民可以匿名去举报他呢?


3. 举报某村支书,若调查结果无事,举报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举报某村支书,若调查结果无事,举报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诬告,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都为举报提供了法律依据。举报与诬告不同,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刑法》第243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举报某村支书,若调查结果无事,举报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4. 村官侵占巨额集体财产,被举报后仅仅写份检查了事,该向哪个机关举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举报村官,您可以向检察院或者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这类情况;
中公教育业务类型主要包括面授培训,网络远程教学,各类教育辅导图书、音像、网络、教材等产品编辑、出版发行。成立至今,中公教育始终注重自主知识产权建设,拥有全国唯一一家公职考试研究院,6000余名专业专职授课教师为面授和网校学员,提供2500余种培训课程。同时,与人民日报出版社合作建立“公职考试编辑中心”,同人民日报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立信会计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等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每年出版发行9大类35个系列、3000余种图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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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村干部有哪种情况时,村民可以匿名举报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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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举报某村支书,若调查结果无事,举报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举报某村支书,若调查结果无事,举报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诬告,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都为举报提供了法律依据。举报与诬告不同,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刑法》第243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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