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是什么样的?

2024-05-07 21:42

1. 新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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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分析:
  一、审计模式概述
  审计模式是一定审计环境下并与之相适应的审计目标、审计计划、审计准则、审计管理体制和审计机构设置等共同组成的完整体系。审计作为一种技术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审计执行者对审计活动本质的逐步加深,依次经历了账项导向审计模式、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和风险导向模式这三种模式。
  制度导向审计又称内控导向审计。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不断出现,社会公众更多关注的是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基于这样的前提,产生了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为基础,然后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依此收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的制度导向审计模式。
  制度导向审计模式的重点明确,把企业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作为主要的审计对象,极大地提高了审计抽样质量。可以说,制度导向审计在保证审计结论具有一定可靠水平的前提下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并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要求审计人员的审计思维要跳出账簿,跳出内部控制。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出发点,制定审计策略和与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多样化审计计划,将风险考虑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
  二、新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的区别
  (一)审计风险模型不同
  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以“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为审计风险模型。
  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以“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为审计风险模型。现代审计风险模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形式上有所简化。会计报表整体层次风险主要指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把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融入现代审计模型,可建立一个更全面的审计风险分析框架。
  (二)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不同
  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是建立在“无利害关系假设”基础之上的,使得传统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不对企业经营风险实施评估程序,对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要求不是很高,使得不懂管理知识、行业知识的注册会计师也可以进行审计工作。
  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把思想建立在“合理的职业怀疑假设”上,要求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态度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性,并密切关注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对文件或管理当局声明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线始终是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注册会计师不但要掌握一些常用分析工具,还必须要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和接受行业的专业知识培训。
  (三)审计起点不同
  在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中,固有风险是指假定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时,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方法通过综合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
  在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中,通过综合评估经营控制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其审计起点为企业的战略系统及其业务流程。这种新模式的优点是将审计的重心前移到风险评估,这将有利于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因此,主要针对风险设计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四)内部控制要素不同
  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下的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发现、纠正错误与防止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要素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下的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循,由治理当局、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的三要素扩充为五要素,即控制环境、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过程、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和沟通、控制活动和对控制活动的监督。
  (五)风险评估方式不同
  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中的风险评估是一种直接的方式,即直接评估重大错报的概率。
  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是从经营风险评估入手,间接地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因为经营风险越高,审计风险也越大,也就是管理舞弊的可能性越大;并且从经营风险中能更有效地发现财务报表潜在的重大错报。此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评估也只有从经营风险入手,才能进行正确的评估。
  三、新旧审计体系审计模式比较分析的启示
  (一)依据增值服务合理提高审计收费
  改良后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不仅关注风险,而且对旧的审计模式进行了扩展和延伸。依照改良后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会增加事务所的审计成本,但在目前国内各事务所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直接提高审计收费又不可行。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可以是,在审计过程中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调整审计程序,让客户感到他们获得了审计以外的很多增值服务。此举,不仅有助于新审计模式的顺利实施,同时,也保证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准。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
  根据改良后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不仅要具备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掌握战略管理、业绩评价、信息系统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具备较高的风险分析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在改良后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注册会计师需要采用复杂系统的认知模式,从而了解、分析客户风险管理过程以及客户控制风险的手段、方法。
  (三)完善法律环境及监管手段
  从理论上来说,只要当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风险达到可接受的低水平,不会导致巨大的审计风险损失,就可以签发审计报告了。这在法律风险较低时很容易产生审计师的道德风险问题。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规范性取决于法律环境和行业监管是否成熟,一个成熟的法律环境和行业监管环境不仅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合法执业起到保护作用,还可以起到监督作用。所以,从法律环境和行业监管的改善入手,可以为审计的公正性提供有效地外围保障。
  (四)使用并完善辅助审计的软件
  在改良后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中分析性复核程序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而辅助审计软件的使用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大量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的条件是辅助审计程序的开发和运用,它可以直接对数据库进行加工分析,依据软件模型自行处理数据,使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成为节约成本的重要手段。
  (五)关注管理舞弊
  由于旧的审计模式是由下自上的审计模式,对管理舞弊的关注不到位,而新的审计模式是自上而下的审计模式,所以应当加强对管理舞弊的关注。管理舞弊是指直接由组织管理层实施,突破现有会计规范,蓄意错误呈报、遗漏财务报告中应予披露的内容,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极力设法隐瞒,舞弊者的层次越高,越难有效预防与检查。如果发现有管理层越过内部控制或存在大笔不合理交易的情况,且具备舞弊动机时,审计师应采用更严格的审计标准,以减少审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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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是什么样的?

2. 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有什么区别

审计准则的定义: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它虽不具备法令的强制力,但审计人员从事审计时必须遵循。审计准则在各国审计界受到重视,不仅是因为它在审计实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还因为它的作用范围已经超过了审计业务工作的范围,对整个审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审计标准的定义:是进行审计时判断审计事项是非、优劣的准绳,是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依据。

3. 新审计准则

新审计准则是在2010年11月发布的,以中注协名义起草,由财政部印发的,文号是财会[2010]21号,共修订了38项审计准则,废止了原财会[2006]4号文颁布的35项审计准则。
新修订的38项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分别是:CSA 1101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CSA 1111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CSA 1121 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CSA 1131 审计工作底稿 ;CSA 1141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CSA 1142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CSA 1151 与治理层的沟通 ;CSA 1152 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CSA 1153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CSA 1201 计划审计工作 ;CSA 1211 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CSA 1221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CSA 1231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CSA 1241 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CSA 1251 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CSA 1301 审计证据 ;CSA 1311 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CSA 1312 函证 ;CSA 1313 分析程序 ;CSA 1314 审计抽样 ;CSA 1321 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CSA 1323 关联方 ;CSA 1324 持续经营 ;CSA 1331 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CSA 1332 期后事项 ;CSA 1341 书面声明 ;CSA 1401 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411 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CSA 1421 利用专家的工作 ;CSA 1501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CSA 1502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CSA 1503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CSA 1511 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CSA 1521 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CSA 1601 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3 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4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CSQC 5101 质量控制准则

新审计准则

4. 审计准则与审计依据的区别

1、所关注的对象不同:审计标准关注的是审计证据,审计依据是审计人员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它信息,审计标准是连接审计证据与审计结论的纽带,审计准则是用来指导审计工作的,客体是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只能遵循审计准则。
2、审计准则属于外部审计依据,是审计依据的一种,审计依据是审计过程中按照审计准则必须获取的证明材料。
3、审计依据包括审计准则,审计准则规定必须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支持审计结论

扩展资料:
审计工作注意事项:
1、对比今年收入与去年收入利润表的增长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些增长点在50%-100%之间的企业的增长范围都不是很合理的,要特别关注。
2、企业的坏账准备,有些企业的产品销售出去,但款项收不回来,但它在账面上却不计提或提取不足,这样的收入和利润就是不实的。
3、长期投资是否正常。有些企业在主营业务之外会有一些其他投资,看这种投资是否与其主营业务相关联,如果不相关联,那么就可以判断这种投资的风险就很大,就较为不正常,这样的企业就值得去关注。
4、其他应收款是否清晰,有些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其他应收款很乱,许多陈年老账都放在里面,有很多是收不回来的。
5、是否有关联交易,尤其注意年中大股东向上市公司借钱,到年底再利用银行借款还钱,从而在年底报表上无法体现大股东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准则

5. 新旧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呢?

"新企业会计准则除了对原有的16条准则进行修订之外,此次新增22条准则。原有的的16条具体准则偏重工商企业,新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石油等众多领域。覆盖了存货、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企业年金等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
(1)存货准则。这是对原准则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准则。主要变化是在确定净残值时,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概念。取消了后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
(3)生物资产准则。本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强,其规定与农垦企业的现行会计实务也比较接近(另一项与相关企业的会计实务比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该准则不引进公允价值计量,其原因是农林主管部门持反对意见。
(4)资产减值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同时明确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5)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
(6)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取消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而改为所有企业一律据实列支,职工福利类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限额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7)债务重组准则。改变现行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恢复最初债务重组准则的原状(但规定限制条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8)所得税准则。该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与现行的应付税款法相比,该准则的理念有重大变化,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调整若干项目后求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基础(按资产负债表观调整利润总额)。
(9)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和评估作价。如没有活跃市场,则非关联的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10)企业合并准则。本准则的影响较大。企业合并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目前在中国的企业合并中为大多数)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合并不取消法人资格,实质是股权投资,在投资准则中规范;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是本准则所规范的内容。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商誉的减值问题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单独予以规定,只减值不摊销。
(11)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该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的存在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准则排除了比例合并方法,但要求业务与母公司差异较大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12)每股收益准则。该准则为新制定的披露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量问题。重点是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股权证等问题。
(13)关联方披露准则。本准则基本维持现状,无重大变化。但与IAS24相比存在实质性差异。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不能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这一豁免规定,但中国的国有企业,其性质不同于西方,国有经济规模大,取消该豁免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对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的确定延续目前的规定,即国有企业之间只有当存在投资纽带或者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时才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14)政府补助准则。IFRS对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采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国有所不同,准则规定对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的,应从其规定(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没有特殊规定的才计入收益。这是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的第三项实质性差异。
(15)金融工具准则。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较大,例如将金融资产分为四大类。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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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呢?

6. 新审计准则

法律分析: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报告的专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 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7. 新会计准则和旧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新企业会计准则除了对原有的16条准则进行修订之外,此次新增22条准则。原有的的16条具体准则偏重工商企业,新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石油等众多领域。覆盖了存货、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企业年金等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

(1)存货准则。这是对原准则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准则。主要变化是在确定净残值时,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概念。取消了后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

(3)生物资产准则。本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强,其规定与农垦企业的现行会计实务也比较接近(另一项与相关企业的会计实务比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该准则不引进公允价值计量,其原因是农林主管部门持反对意见。

(4)资产减值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同时明确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5)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

(6)职工薪酬准则。主要取消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而改为所有企业一律据实列支,职工福利类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限额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7)债务重组准则。改变现行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恢复最初债务重组准则的原状(但规定限制条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8)所得税准则。该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与现行的应付税款法相比,该准则的理念有重大变化,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调整若干项目后求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基础(按资产负债表观调整利润总额)。

(9)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和评估作价。如没有活跃市场,则非关联的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10)企业合并准则。本准则的影响较大。企业合并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目前在中国的企业合并中为大多数)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合并不取消法人资格,实质是股权投资,在投资准则中规范;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是本准则所规范的内容。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商誉的减值问题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单独予以规定,只减值不摊销。

(11)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该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的存在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准则排除了比例合并方法,但要求业务与母公司差异较大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12)每股收益准则。该准则为新制定的披露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量问题。重点是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股权证等问题。

(13)关联方披露准则。本准则基本维持现状,无重大变化。但与IAS24相比存在实质性差异。IAS24中已取消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不能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这一豁免规定,但中国的国有企业,其性质不同于西方,国有经济规模大,取消该豁免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对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的确定延续目前的规定,即国有企业之间只有当存在投资纽带或者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时才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14)政府补助准则。IFRS对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采用全面收益法,但中国有所不同,准则规定对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的,应从其规定(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没有特殊规定的才计入收益。这是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的第三项实质性差异。

(15)金融工具准则。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较大,例如将金融资产分为四大类。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新会计准则和旧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8. 新旧会计准则有哪些不同?

  本人学习笔记(绝对原创),把其中一部分给您作为参考:
  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增加“信用卡”和“存出投资款”项目,未明确“在途资金”
  货币资金   对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规范》还强化了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增加了可用债务重组方式回收债权
  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确凿证据的均可计提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不再作统一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超过40%要说明)
  缩小了坏账核算方法,必须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增加了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存货的计价方法和核算方法
  存  货     增加了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的存货的计价与核算方法
  增加了全面注销存货账面价值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和方法

  除了对股票、债券进行规范外,还对基金投资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投资       股利和债券利息,改变原将其作为投资收益的做法,而是冲减投资账面价值
  规范了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投资的会计核算和非货币交易换入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委托贷款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入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等内容
  融资租入、接受捐赠、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内容做了调整
  固定资产   自建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费用是否计入固资的标准
  规范固资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出的核算方法
  规定了固定资产期末价值确定原则和减值准备

  明确各种方式下取得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如何确定
  无形资产   提出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核算方法
  其他资产   增加了长期待摊费用及处理方法

  对到期无力清偿的带息票据,按账面价值转入应付账款后不再计提利息
  流动负债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负债,专设预计负债账户核算

  规范了借款费用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明确发行债券期间冻结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先冲减发行费用
  长期负债   增加专项应付款,规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资产对应公积)
  规定融资租赁按最低额入账,资产入账价值为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现值的孰低
  者;固资与应付融资费差额作为“未确定融资费用”处理

  增加了外资所有者权益核算的会计规范
  所有者权益  调整盈余公积的明细科目和核算方法
  调整资本公积项目并规定相应的核算方法

  营业收入确认——以前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
  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新会计制度规定:根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
  建造合同等交易特点着眼于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
  入企业、相关收入与成本能可靠地计量等,判断收入能否
  收入                        实现,并分别规定了确认条件;
  成本费用   营业收入计量——过去行业会计制度规定:通过“折扣与折让”账户反映销售
  利润                       中发生的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而新制度不再设“折扣与折
  让”账户,将销售业务中的上述行为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
  期费用,直接冲减当期收入;
  不分行业—— 将过去不同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产品
  销售成本“、“商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产品销售费
  用”等统一为“营业××”等不分行业;
  不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直接转入“本年利润”,而是转到“利润分
  配—未分配利润” 账户。

  增加了会计调整概念
  会计调整    扩大了会计调整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不仅对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的调整事项进行核算、调整和披露,也对资产负债表日和会计报告批准
  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的事项进行核算、调整和披露。


  资产负债表项目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
  价准备等删除,而在相关项目中抵减;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删除
  了待处理财产损益项目,负债中增加了预计负债;所有者权益中增加了“已
  归还投资”
  会计报告    将“损益表”更名为“利润表”,并将各行业利润指标统一设置;增加了“补
  充资料:非常项目”
  以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并将原现金流量表准则中的编制方法进
  行了修正
  将各行业不同的会计附表规范为“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等
  将会计报表附注统一规范,不再设置表尾附注内容,而将其统一设置为“不
  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等十三项内容

  资产内涵更加严谨,增加了“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负债内涵更加全面,负债特征:现实义务和负债的清偿会带来利益流出
  所有者权益更加符合基本特征:享有的经济利益,资产减负债的余额
  资产负债表对比  报表列示项目调整较大:增加了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等
  必须计提八项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取消了旧表的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