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的经历?

2024-05-16 02:37

1. 威尔逊的经历?

伍德罗·威尔逊(1856.12.28—1924.2.3)是美国第28任总统。出生于弗吉尼亚州。父亲约瑟夫·威尔逊是大学教授。威尔逊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任教多年。1910年当选为新泽西州州长。1912年获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击败西奥多·罗斯福获胜。执政期间推行改革.取代罗斯福为进步主义改革旗手。1916年连任。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威尔逊政府避战,后参战,于1918年1月提出《公正与和平》为14点方案。德国战败后,此方案为与战败国和谈方案的基础。威尔逊本人也作为总统破天荒第一次出国,出席了巴黎和会。这时,国内政治形势出现逆转,被共和党人控制的国会拒绝批准威尔逊方案,后付诸公民表决。结果,这一方案仍未完全被通过,因此,提出国际联盟的美国,却未能参加国联。1920年总统选举,民主党人失败。当年,下野的威尔逊获诺贝尔和平奖。四年后,他在睡眠中死去。
  关于伍德罗·威尔逊的当选:
  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亲密智囊的怀斯能在两年前准确预测总统大选的结果,甚至准确预测六年之后的总统大选结果,并不是因为他的手中真有神奇的水晶球,而是因为所有的结果都是事先由银行家们精确谋划出来的。
  1907年的银行危机的确极大地震撼了美国社会。人们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愤怒,对银行倒闭的恐慌,与对华尔街金融寡头势力的畏惧掺和在一起,一股反对一切金融垄断的强大民意潮流席卷全国。
  普林斯顿大学校长伍德罗·威尔逊就是一位著名的反对金融垄断的活跃分子。纽约国家城市银行的总裁范德利普曾这样说道:“我写信邀请普林斯顿的伍德罗�6�1威尔逊参加一个晚宴并发表演讲。为了让他知道这是一次重要的机会,我提到了参议员奥尔德里奇也要到场并发表演讲。我的朋友威尔逊博士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拒绝和奥尔德里奇参议员同台发表演说。”
  参议员奥尔德里奇当时权倾朝野,他在40年的国会生涯中,有36年为参议员,又是权力极大的参议院金融委员会的主席,身为小约翰·洛克菲勒的岳父,他与华尔街银行界过从甚密。1908年,奥尔德里奇提议在紧急情况下,银行可以发行货币,并以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债券和铁路债券做抵押。天下竟有如此好事,风险由政府和人民扛着,好处全是银行家得,让人不得不佩服华尔街的手段。该法案被称为《紧急货币法案》(Emergency Currency Act),这个法案成为五年以后《美联储法案》的立法基础。奥尔德里奇被社会认为是华尔街的代言人。
  伍德罗�6�1威尔逊1879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后进入弗吉尼亚大学深造法律,于1886年在约翰�6�1霍普金斯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02年就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学究气十足的伍德罗�6�1威尔逊一贯高调反对金融垄断,自然不肯与金融寡头的代言人亲近。学术上的精深造诣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并不能弥补他金融行业知识的极度缺乏,他对华尔街银行家们的赚钱技巧更是一窍不通。
  银行家们正是看中了威尔逊的单纯而容易被利用的特点,又是社会公认的反金融垄断的著名活动家,形象清新可人,真是一块难得的璞玉。银行家们准备在他身上投下重金,悉心“雕琢”,以备大用。
  正好,纽约国家城市银行的董事克里夫兰·道奇(Cleveland Dodge)是威尔逊在普林斯顿的大学同学,1902年威尔逊能够顺利当上普林斯顿的校长,就是财大气粗的道奇鼎力相助的结果。有了这一层不浅的关系,道奇在银行家们的策划下,开始在华尔街放风说威尔逊是一块当总统的料。
  一个上任才几年的校长突然被人捧为是当总统的料,心中一阵窃喜也是人之常情。当然,被捧红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威尔逊开始背地里和华尔街黏糊起来。果然,威尔逊很快在华尔街大佬们的扶持下,于1910年当选新泽西州的州长。
  在公开的场合下,威尔逊仍然义正词严地抨击华尔街金融垄断,私下里也明白他的地位和政治前途完全要依赖银行家的势力。银行家们对威尔逊的抨击出奇地容忍和克制,双方保持了一种微妙而不可言传的默契。
  正当威尔逊声誉日隆的时候,银行家紧锣密鼓地为他筹措竞选总统的经费。道奇在纽约百老汇大道42号设立了为威尔逊筹款的办公室,并建立了银行账户,道奇捐上第一张1 000美元的支票。很快,道奇通过直邮的方式,迅速在银行家的圈子里征集到了大笔经费,其中2/3的经费来源于七个华尔街银行家。
  威尔逊在获得总统竞选提名后,难耐激动的心情,他在给道奇的信中说,“我的喜悦无法言表”。自此,威尔逊已经完全扑进了银行家的怀抱。作为民主党候选人的威尔逊肩负着民主党的莫大希望,失去总统宝座多年的民主党对权力的饥渴和威尔逊一样强烈。
  威尔逊挑战的是时任总统塔夫特,与当时在全国范围内还名不见经传的威尔逊相比,塔夫特拥有很大的优势。正当踌躇满志准备着连任总统的塔夫特表示不准备对奥尔德里奇法案开绿灯时,一件前所未见的怪事发生了,塔夫特的前任总统老罗斯福突然横刀杀出,居然又要参加总统竞选,这对于老罗斯福自己挑选的接班人和同是共和党的塔夫特而言,真是天大的噩耗。当年老罗斯福因迫使北方证券解体而名声大噪,享有反垄断决不手软的胜誉,他的突然出现将会严重侵蚀塔夫特的选票。
  事实上,三个竞选人背后全都是银行家在支持,只不过银行家在三个人中间暗地偏向最具可控制性的威尔逊罢了。在华尔街的安排下,老罗斯福果然“不小心”重创塔夫特,使得威尔逊顺利当选。这一幕和1992年老布什被佩里抢走大量选票而意外地败于新手克林顿有异曲同工之妙。

威尔逊的经历?

2. 威尔逊的早年经历是什么?

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博士是美国著名生物学家,在北美和欧洲拥有27个名誉博士学位,先后获得75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奖项。他1929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7岁那年,父母离婚后,威尔逊寄住在天堂海滩的一户人家中。对威尔逊来说,那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堂。每天早晨用过早餐,小威尔逊便走出家门,沿着海滩闲逛,搜寻所能见到的各种动物。一天,小威尔逊在码头垂钓,一只小鱼上钩了,他猛地一扯,猎物飞出水面,摔到了脸上,一根鱼刺恰好刺到了右眼瞳孔。结果,威尔逊只剩下了左眼的视力,幸运的是,他没了立体视觉的能力,却能清楚地辨明小昆虫身体上细腻的图案和纤毛。稍后,威尔逊又丧失了大部分高频率音域的听力,这使得他无法分辨鸟类与蛙类的叫声。但威尔逊心中热爱生命的火种已经点燃,他把目光投向了地面,开始研究地球上的生物。
美国社会从来不缺依靠自我奋斗成功的个人英雄,威尔逊就是其中的典范。1951年初,威尔逊的父亲以自己心爱的手枪自戕,年仅48岁。在父亲过世后,威尔逊决定申请转学到哈佛大学。那儿有世界上最丰富的蚂蚁标本,昆虫研究的传统既深且久。
作为一个博物学者,在哈佛读书期间留给威尔逊印象最深刻的场景恐怕并不是课堂和实验,而是远离哈佛的田野和遥远的热带。威尔逊是一个有天分的人,哈佛则是有能力发现和成就学生的这种天分的地方。威尔逊得到机会到古巴、墨西哥的犹卡坦半岛、新几内亚及其他南太平洋群岛等地区进行研究,随着实际经验的不断积累,威尔逊在学术上逐渐走向成熟,他开始撰写一篇篇的论文,提出一个个新的假说、见解和论断,其涉足领域包括生物地理学、进化生物学、社群昆虫生物学、蚂蚁分类等。以蚂蚁这种小生灵为主题,他写出了大量的论文和专著。在接受《科学美国人》杂志记者约翰•霍根采访时,威尔逊拿着一厚摞他绘制的蚂蚁草图说:“也许在你看来这是项极其枯燥乏味的工作,但对我来说,这却是所能想像到的最佳消遣活动。”由于在蚂蚁研究方面成就突出,威尔逊被人称为“蚂蚁先生”。
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1929~)

在职业生涯的每一个阶段,威尔逊总是把眼光放开,试图了解如何将他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博学的拼凑,使之可能适应的范围更广泛。在1971年出版的《昆虫社会》一书中,他纵观黄蜂、蚂蚁、蜜蜂和白蚁的社会性进化。他以遗传、进化等概念来解释动物的社会行为:自私、合作、权力、家庭等,研究范围则扩及珊瑚、管水母类及其他无脊椎动物,社会性脊椎动物(特别是灵长类),最后则是人。1975年,威尔逊完成了《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一书。在这本书中,他认为从蚂蚁到大猩猩的各种动物的社会行为都有生物上的基础,并把这个观点推广至人类:从战争到利他主义的许多人类行为,也有其生物基础,它们是动物特性的一部分。该书一出现,立即遭到左翼人士的攻击。但威尔逊并没有被吓倒。随后,1977年,他又出版了《论人性》(1979年获得普利策奖),强化了自己的观点。从《昆虫社会》到《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再到《论人性》,这是威尔逊建构起他的社会生物学理论体系的“三部曲”。
威尔逊认为自己是一个天生的“整合者”。他的社会生物学理论无疑归功于他的综合性思维,即善于把多种不同的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应用到自己的研究中,善于吸收其他科学家的观点,在掌握足够多的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得出自己的结论。忘我工作的本性给了威尔逊博士无穷的动力,推动他从一个尖端到另一个尖端,去寻求科学的真理。1990年他与霍德柏格合作发表了《蚂蚁》一书。这本书共有722双栏页,数百张教科书图表和彩色插图,以及3000条参考书目,总重3.4公斤。第二年,《蚂蚁》荣获当年度非小说类普利策奖,这是第五本获普利策奖的科学书籍,如果限定为科学专著,则是第一本。

3. 威尔逊的晚年都做了什么?

威尔逊晚年致力于环境保护,到处演讲撰文,宣扬“亲生命性”与“生物多样性”等观念。2000年因他在环境保护上的成就再次被《时代》杂志评选为世纪人物。他一生著述颇丰,除了上面提及的著作外,还出版了《论亲生命》、《缤纷的生命》、《追寻自然》等,为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威尔逊的晚年都做了什么?

4. 威尔逊人物品质,怎样的人

负责科学研究的威尔逊博士,在离死亡只有寸步之遥的时候,他还在继续进行着自己的科学观察。他的雪橇上,除了一切必需的载重外,还拖着16公斤的珍贵岩石样品。 
献身科学,坚毅执著;
他们爬进各自的睡袋,却始终没有向世界哀叹过一声自己最后遭遇到的种种苦难。 
坚强勇敢,献身事业。

5. 傻瓜威尔逊

  道生码头镇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密苏里州的这一边,1830年时是一个几乎与世无争的不大的村镇。镇上首要的居民是约克?莱塞斯特,他是县法院的法官。还有一个名叫罗克珊的女黑奴。女黑奴有个儿子叫汤姆,汤姆是她和约克?莱塞斯特的弟弟所生,是贵族后裔。        傻瓜威尔逊大约就在这时候,一个名叫大卫?威尔逊的人来到了这个幽静的村镇,希望能在律师事业上发迹。可这希望一上来就告吹了,因为大卫最实在的特长之一是有说俏皮话的天才、可俏皮话落在平庸乏味的耳朵里,却不受欣赏——它们不知道幽默为何物。        所以大家都管他叫“傻瓜威尔逊”。        当时,有一对来路不明的意大利孪生兄弟住在道生码头镇,在一次公共聚会上,汤姆因为用侮辱的言语激怒了吕吉——那对孪生兄弟中较强壮的一个,结果,吕吉使劲一脚,踢得汤姆从讲台上栽过了观众中间。这种对一个贵族的侮辱,原是该由决斗来雪耻的,但是懦弱的汤姆却只是向法庭告了一状。这种处理方式使那位好法官气得要命,为了他家庭的面子,他亲自去找吕吉决斗,让他受了伤,这也就为后来的麻烦埋下了伏笔。        汤姆常年赌博,不学无术,欠了很多钱,被人追债。于是他决心到他的叔叔家——那位法官那儿去偷窃,结果被他叔叔发现。于是汤姆杀害了约克?莱塞斯特。他行凶时使用的是一把印度宝刀,刀把上有一个不常见的图记,这把刀是他的贼赃之一,原是他从意大利人吕吉那儿偷来的。        约克?莱塞斯特法官遇害,在道生码头镇引起了轰动,为了这桩罪行,那一对意大利孪生兄弟差一点被人私刑处死。证据明显地对他们很不利。他们公开承认自己是罪犯行凶时使用的那把饰有宝石的象牙柄刀的主人。还有,这里显然有吕吉与法官决斗后想报复的动机。大陪审团已经裁定他们犯有凶杀罪,只有傻瓜威尔逊持不同看法,自愿为那两兄弟出庭辩护。        由于压倒性的证据不利于那对孪生兄弟,汤姆总以为自己是绝对保险的了,因此,他对傻瓜自信能打赢这场官司作了冷嘲热讽。他来到威尔逊的书房里,在正研究收集的那些指纹的威尔逊身旁坐下来。他拿起了一块玻璃片。“嘿,这是罗克珊老婆子的标记,”他轻蔑地说,“黑鬼子的脚爪印吧?她的大拇指印有一条线一直从当中穿过去。这是怎么回事片?”        傻瓜威尔逊从汤姆手里接过那块玻璃片,把它举到灯前。他脸上的血色突然消失了。他用死尸般的呆滞的眼光瞪着那块透亮的玻璃。谜团解开了!        汤姆刚才当着他的面在玻璃片上留下了那个清晰的拇指印,跟那把刀桶上留下的指印完全相同。        于是,傻瓜威尔逊把这一证据提交给了法庭。“丝毫不差,”首席陪审员说。于是下令逮捕了汤姆,法庭宣布汤姆杀人罪成立。        那对孪生兄弟被宣告无罪释放。经过充分的研究,这件事的结局并无称奇之处,因为正如傻瓜威尔逊本人在他着名的格言日记中所说的:“教养决定一切,卷心菜只是受过大学教育的黄芽白罢了。”      整理:zhl201612    
   

傻瓜威尔逊

6. 傻瓜威尔逊的介绍

《傻瓜威尔逊》是幽默讽刺大师马克·吐温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女黑奴罗克森娜只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她的儿子只有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尽管肤色与白人无异,但一样要作黑奴对待。罗克森娜害怕自己的孩子将来被主子卖掉,就把他同主人的孩子在摇篮里对掉了。从此后,两个孩子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演绎出不同的人生悲剧。

7. 威尔逊的介绍

威尔逊全名詹姆斯·哈罗德·威尔逊 (James Harold Wilson) 生于1916年3月11日,牛津大学耶稣学院毕业。1964至1970年、1974年3月至1976年3月两次出任英国首相。

威尔逊的介绍

8. 威尔逊的介绍

威尔逊全名詹姆斯·哈罗德·威尔逊 (James Harold Wilson) 生于1916年3月11日,牛津大学耶稣学院毕业。1964至1970年、1974年3月至1976年3月两次出任英国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