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房屋的风险有哪些

2024-05-09 15:58

1. 司法拍卖房屋的风险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
2.房屋质量没保障
因为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因此,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
3.法律规定的执行回转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执行回转,法院错判后,可以依据该规定执行。
通俗地讲,“执行回转”即是在执行程序结束后,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以至于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取得的合法依据,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将已经执行的财产退还给原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情形。
4.购房成本风险
这里面通常包含两方面,一是拍卖的房产不接受贷款,竞拍人必须一次性支付。二是实际购房成本加上拍卖佣金可能要高于相同户型、面积的房屋。与市场上的一般二手房交易不同,拍卖房的交易过程中涉及到两个重要费用,一是拍卖保证金,二是拍卖成交后需支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
一、法院拍卖房产没有房产证只有收据怎么办
1、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拍卖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并不影响房屋的过户登记,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办理产权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
2、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司法拍卖房屋的风险有哪些

2. 请问法院拍卖房有哪些风险呢?


3. 请问司法拍卖房可以买吗?有哪些风险?

先看看购房流程
核房:即核实房屋真实性及是否具备交易资格,所有拍卖的房屋法院都会发布拍卖公告。
尽职调查:法拍房的安全与否,取决于尽职调查,没有纠纷和高额税收并能安全过户且顺利入驻的房子,才能放心参与竞拍。
看房:实地看房,了解房屋构造、装修等实际情况再做出购买决策。
保证金:交纳保证金以获得竞拍资格,保证金额度由法院确定,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百分之五,竞买不成功保证金会在三天之内退回原卡。
竞拍成功:如果竞拍成功,会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过户缴税:凭转让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过户,还要缴纳契税、佣金和剩余房款。

购买法拍房的风险:
买房子最关心的就是产权归属,部分法拍房可能在未交付、存在产权共有人的情况下拍卖或者前房主根本没有取得产权证,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就需要看是否在房管局合同备案。而过户这个问题不在法院拍卖管理范围内,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就可能出现无法过户的情况。
其次,还要看房产是否有抵押、多次抵押行为,因为后续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买卖不破租赁”这句话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有的被执行人为了避免房屋被拍卖而恶意与他人签订10年、20年不等的长期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受买人是不能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要求此前的租房者搬离。如果查房时知道有人居住在里面,一定要确定居住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尽量避开这种房屋,否则可能导致无法交房不能入住的情况发生。

请问司法拍卖房可以买吗?有哪些风险?

4. 竞拍司法拍卖的房产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

一、购买拍卖房有哪风险?
风险1、多承担费用
部分被拍卖的房屋,可能存在拖欠水电费、物业费、土地使用费及滞纳金等费用的情况,这部分费用算下来也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买房人在竞买前,没有了解清楚的话,需要买房人自行承担。
风险2、难入住
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拍卖成交后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有的业主会在房屋被查封后与他人突然签订一次性10年或20年的租约,导致竞买人不能入住。
风险3、原房主身份背景不明
被法院拍卖的房产的原房主一般都是欠债不还,或者是因逃债失联而长期在外地的人。一般情况下,法院没有义务告知你拍卖房原房主的身份背景,法院仅对房屋的产权负责。如若被执行人涉嫌犯罪、涉黑或涉嫌暴力倾向,你若竞买了该房屋,不排除会受到原房主的骚扰或恐吓。
风险4、交房困难
针对被拍卖的原房主来说,如若其主动交出房屋钥匙,则免了交房的麻烦。但如果原房主不配合,则需要法院先联系好公证处、法警等相关人员,强制进行撬锁交房。但法院与公证处的业务都比较繁忙,因此可能需要等待的时间还不短,可能1-2周,也可能需要等待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建议竞拍者事先咨询执行法院的承办法官,竞拍的房屋是否存在交房的困难。
二、购买拍卖房如何防范风险?
1、确定心理价位
购房者一定要对目标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对周边同档次物业的价位进行了解。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对房子的心理价位期望值,切忌一时冲动,以超出市场价的竞拍价竞得,因为如果毁约,购房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缩水”,甚至“打水漂”。
2、了解租赁情况
如果房屋有租赁情况,需要了解清楚承租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的租赁合同、租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租金是多少钱一个月、租金是如何交的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
3、查清房产的属性
购房者在购买拍卖房前要查清楚该拍卖房产的属性,包括房子的使用年限、能不能办房产证、土地出让的性质等。
4、明确房产的产权共有情况
被拍卖的房子都是因为债务没有还清,所以才被拍卖,购房者买的时候就要注意房产是个人所有,还是与他人共有,谨防房产涉及一房多债主。

5. 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
	2、房屋质量没保障。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
	3、可能有拖欠的水电物业费或者有租赁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6. 司法拍卖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司法拍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其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司法拍卖的房源,大都需要一次性付款。一般在拍卖竞买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拍卖保证金,成交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补足余款。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次性付款会具有更大的压力,所以要求竞拍人对自己的资金状况进行全面考量,不要盲目跟拍。 二、法院拍卖财产时报出的拍卖价,通常只是“裸价”,参拍者如果举牌竞价成功,除了要一次性全额向法院支付成交款外,还要承担一些隐性费用。以房产为例,费用里除房屋款、税费等,若被拍卖房子的名下还有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也需竞拍人一并承担。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竞拍者需要谨慎对待。 三、区别于选购二手房,司法拍卖的房子看房并不方便,若没有实地考察看房,很可能遇到存在建筑瑕疵的房产。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法院对房子的瑕疵不担责。因此,竞拍者应该尽可能了解被拍卖房产,以免拍卖之后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 四、司法拍卖的房屋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而被 债权人起诉 ,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 法院强制执行 拍卖。其中可能会出现一房多卖或者多次抵押的情况,即便竞买人拍到了并持有强制执行的文书,但客观上也会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或导致无法及时入住。 解决债务纠纷 往往十分麻烦麻烦,竞拍者必须要提前了解情况。

7. 法院拍卖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
1、容易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有的房子可能存在其他债权人,如被抵押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2、其次,买房人看房不方便,法院通常只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很可能会碰到存在瑕疵的房产,并且所有税费均要买家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法院拍卖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8. 法院拍卖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吗?

1、容易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有的房子可能存在其他债权人,如被抵押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2、其次,买房人看房不方便,法院通常只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很可能会碰到存在瑕疵的房产,并且所有税费均要买家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一、抵押物被法院另案查封的,抵押权人怎么办
抵押权人可以在法院对该查封物拍卖时,向法院申请,要求优先受偿抵押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二、解除房产查封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可裁定采取查封你家房产的保全措施,待到案件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再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3、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4、按照规格,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执行的,应该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条件。当然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执行,扣押置换成小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履行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