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资产管理

2024-05-17 10:04

1.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资产是指彩票机构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四十五条 彩票机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库存彩票、存货等。库存彩票是指彩票机构购进的已验收入库的彩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存货是指彩票机构在开展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材料是指彩票机构库存的物资材料、电脑投注单和热敏纸,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第四十七条 彩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当按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库存彩票应当按彩票品种分别核算。彩票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彩票出入库制度,按彩票游戏建立库存彩票明细账和台账,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定期核对库存彩票明细账、台账与总账,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库存彩票,彩票机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第四十九条 彩票机构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第五十条 彩票机构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第五十一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第五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无形资产可以按规定进行摊销。彩票机构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彩票机构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彩票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彩票机构对外投资必须是与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有关的项目,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彩票机构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第五十四条 彩票机构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五十五条 彩票机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资产管理

2.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彩票机构财务行为,加强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彩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等规定,结合彩票发行销售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设立的彩票机构的财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彩票机构是指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和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第三条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彩票市场发展客观规律和彩票发行销售业务特点;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彩票机构年度预算,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按照规定归集、结算、解缴、划拨彩票资金,保证彩票发行销售正常进行;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切实降低彩票发行销售成本;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彩票发行销售和彩票机构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及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参与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第五条 彩票机构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收入是指彩票机构为开展彩票发行销售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二十五条 彩票机构收入包括:(一)事业收入,即财政部门核拨给彩票机构用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的业务费收入。(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彩票机构从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彩票机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四)经营收入,即彩票机构在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广告收入、租赁收入等。(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第二十六条 彩票机构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二十七条 彩票机构应当加强收入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组织各项收入,及时分类入账,严禁坐收坐支。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收入管理

4.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01年12月9日财政部发布的《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5.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八条 支出是指彩票机构开展彩票发行销售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一)事业支出,即彩票机构开展彩票发行销售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包括:1、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不包括应当在“经营支出”中列支的相关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即彩票机构为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开支的各类劳动报酬、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即彩票机构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2、日常公用支出,即彩票机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一般专用设备购置费、一般交通工具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基本建设支出,即彩票机构用于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和设备、大型修缮等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专用设备购置、业务用交通工具、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2、发行销售业务支出,即彩票机构开展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彩票研发费、彩票销售渠道建设费、彩票印制费、彩票物流管理费、检验检测费、广告费、市场营销费、市场宣传推广费、彩票销售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技术服务费、专线通讯费、开奖费、公证费、市场调研费、彩票销毁费、彩票兑奖周转金、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其他业务支出等。(二)经营支出,即彩票机构在彩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彩票机构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四)其他支出,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查处非法彩票支出、捐赠支出等。第二十九条 彩票机构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第三十条 彩票机构应当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 彩票机构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三十二条 彩票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支出管理

6. 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 支出是指彩票机构开展彩票发行与销售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彩票机构的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下级机构补助支出。(一)事业支出是指彩票机构开展彩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业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金支出。其中: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和社会保险缴费等。其中福利费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社会保险缴费指彩票机构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费。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彩票机构的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差旅费、公用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外事经费、租赁费、维修费等费用。其中,招待费指彩票机构为业务活动的合理需要支付的费用,按不超过本级使用发行经费的5‰据实列支。3.业务支出指彩票机构为完成彩票发行与销售业务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主要包括彩票的印制、运输、仓储、检验、电脑投注单和热敏纸、广告、宣传、技术开发支持、系统运行维护费、专线通讯费、公证费、代销点经费、尾票核销等费用。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就业补助费、抚恤金、救济费、医疗费、生活补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其中医疗费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彩票机构发生医疗费支出,以及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基金开支范围之外,按规定应由彩票机构负担的医疗补助支出。5.固定资产支出指彩票机构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提取的折旧和发生的大修理支出。(二)经营支出指彩票机构在彩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三)对下级机构补助支出指上级彩票机构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下级机构补助、奖励等发生的支出。第二十六条 彩票机构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根据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配比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数,不能认定的应当按合理比例分摊。第二十七条 彩票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彩票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八条 彩票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统一掌握本单位的财务,不得办理无计划、超计划的支出。第二十九条 彩票机构为购置、自行研制、建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对外投资支出、上交行政主管部门的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均不得计入各项支出。

7.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五十六条 负债是指彩票机构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第五十七条 彩票机构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借入款项是彩票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款项,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彩票奖金、应付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以及其他应付款等。暂存款项包括彩票投注专用设备押金或者保证金等。应缴款项包括彩票机构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彩票机构业务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预收款项包括彩票代销者预交的彩票款项、彩票购买者购彩预存款等。第五十八条 彩票机构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五十九条 彩票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九章 负债管理

8.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彩票机构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彩票机构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彩票机构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经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彩票机构结转和结余包括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结转和结余,以及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第三十四条 彩票机构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形成的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用于增人增编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间不得挪用,不得擅自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确需调整结转资金用途的,需报财政部门审批。彩票机构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形成的结余资金是彩票机构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当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相关支出。第三十五条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余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 事业基金是非限定用途的资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支持彩票事业发展。彩票机构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第三十七条 彩票机构应当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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