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

2024-05-08 18:34

1. 民间资本

民间资本主体为什么不愿进入于已于国都有利的创业投资领域?就此问题,我们走访了大量的社会各阶层相关人士,均简而言之三个字道出心里话:不放心!所以中国有6万亿的居民储蓄在政府一再降息后仍然很少投资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大量的保险、养老等各种基金尚未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而各地陆续组建的一批以政府为主要出资人的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不但规模小,因来源渠道单一,风险过分集中于国家财政,既违背了市场运作的效率原则,自然也不能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和主导作用。有的以贷款方式取代股权投资方式运作资金,使创业投资走了样,变了形,还有的违规操作,造成不应有的失误和浪费,甚至败坏创业投资的名声,加之保护投资的法律环境较差及缺乏诚信制度等等不利因素,让民间资本主体更加地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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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

2. 民间资本富中国的目录

前言 汇聚复兴中华的民间力量一 廓清混乱的财富观二 从“仇富”到“崇富”三 复兴中华还看民间第一篇 藏富于民:当代中国民间资本的形成与分布状况第1章 “小河”涌“大河”流:中国民间资本的现状及其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一 富有几何藏于民:中国民间资本积累现状二 活力尚待激发:影响民间资本创富能力提高的因素三 民富乃国富之根基:民间资本对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关链接:高尚全纵论“民本经济”第2章 不争“姓资姓社”:个体私营经济的成长一 逼出来的“准生证”:个体私营经济的恢复与初步发展二 站稳脚跟谋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渐成规模三 “姓资姓社”争论裹足:个体私营经济在挫折中前进四 邓小平“南方谈话”及时纠偏: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再掀热潮五 热潮尚未融尽“坚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期待私产保护相关链接:改革开放以来私营企业主的形成途径第3章 储蓄仍是大头:居民的主要金融资产一 经济金融化的脚步: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数量与结构概述二 可喜又可怕的“笼中虎”:持续增长的居民储蓄三“十亿人民九亿炒”:居民在股票、债券方面的投资状况四 平安是最大的福祉:居民在商业保险方面的投资状况相关链接:我国个人金融需求特征趋于多元化、个性化第4章 居者有其屋乎:居民的房屋资产一 一场无声的革命:“房改”让老百姓拥有了“恒产”二“一石几鸟”的效应:居住质量改善背后的经济变革三 农民更热中“造窝”:农村居民的建房热相关链接:中国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第5章 农民的“命根子”:农地产权改革及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一 穷则思变: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农地制度创新及其局限性二 出让土地能脱贫吗:土地非农化转让给失地农民带来的损失三 农民也要享受“国民待遇”:如何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相关链接:现行农地保护政策失灵的具体表现第6章 财富分配失衡:居民总体趋富背后的结构性矛盾一“基尼系数”发出警报:整个居民财富分布结构失衡扫描二 城里人的日子并非都好过:城市居民财富分布结构失衡三 务农比不上务工:农村居民财富分布结构失衡相关链接:“基尼系数”与“库兹涅斯曲线”第二篇 创富于民:民间投资的现状、问题与进一步发展的机遇第7章 国退民进几何:民间投资的现状一 不仅仅是“半壁江山”:目前民间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地位二 积聚能量孕育突破:近年来民间投资运行的主要特点三 深化改革筑大舞台:近年来促进民间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四 前行仍需披荆斩棘: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若干障碍相关链接:投融资体制改革与民间资本发展第8章 施政新纲破局:“十六大”激发了民间资本的创富热情一 稳定预期的效应:社会走向富庶的心理支撑二 突破意识形态的障碍:“十六大”高奏“私产保护”主旋律三 富民大旗越举越高:“十六大”使民间资本的创富热情空前高涨相关链接:历次修宪及其对民间资本的保护第9章 海阔任鸥翱翔:民间资本参与国企重组改造的障碍与机遇一 引来活水,重现生机: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的重大意义二 体制摩擦与文化冲突:“国退民进”的主要障碍三 因企制宜,整合资源: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的主要形式和经验相关链接: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要点第10章 均予“国民待遇”:激活民间资本与利用外资并举一 引进与外逃并存:令人费解的资本对流现象二“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资享受优惠与民资遭遇冷落的反差三 内外不再有别:民营企业将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相关链接:1984~1998年中国政府陆续出台的外资优惠政策第11章 跨出国门比武:民间资本拓展海外市场的现状与对策一 WTO是把“双刃剑”: 国际经济一体化格局下中国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机遇与风险二 进一步海阔天空:中国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弱势与优势三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如何增强中国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竞争力相关链接:中国资本输出应关注的若干问题第12章 从“草根”到“丛林”:中小民营企业的集群化发展及其融资环境的改善一 单打独斗,难成气候: 中小民营企业独立经营的局限性二 广植避风挡雨的“丛林”:集群化经营与中小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三 向竞合“引擎”添注“助燃剂”: 中小企业集群的融资优势及进一步改善其融资环境的对策相关链接:产业集群理论简述第三篇 民富国强:民间资本是推动中国走向强盛的生力军第13章 几代人的梦想:民间资本与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一 农业大国的奇迹:新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二 比较方知不足: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差距以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要性三 兴邦民资有责:如何利用民间资本加快中国现代化的进程相关链接:“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要素第14章 富国必先富农: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解决“三农”问题一 农业大国忧:“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将拖中国现代化后腿二 农民离小康还有多远:城乡经济改革与发展缺乏统筹安排引发的农村社会问题三 “农富”期待体制创新:如何利用民间资本解决“三农”问题相关链接:“三农”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第15章 谁来整合“知本”:民间资本与科技兴邦一“知本”更具创富魅力:知识经济时代“知本家”的地位二“利器”在手,所向披靡: 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三“融智”与“融资”并举:如何推动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相关链接:中国的科技创业环境正在改善第16章 追求共同富裕:中产阶层的成长与经济、金融稳健发展一 迟到的“主角”: 中产阶层及其成长历程二 既要“发电”又要“稳压”: 中产阶层发展对经济和金融稳健发展的作用三 追求“橄榄型”:如何使中产阶级成为未来社会的主流公民相关链接:中产阶层消费结构的升级将加速推进重化工业化第17章 拉平地区差距:促进民间资本参与西部大开发一“一江春水向东流”:东西部地区经济的非均衡发展二 走好全国经济“一盘棋”: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意义及其实施过程中的现实困难三 让先富者到西部当“地主”:如何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西部大开发相关链接:美国“西进运动”的若干成功经验第18章 共续“老兵新传”:民间资本与老工业基地改造一 失水的“乔木”在枯萎:老工业基地的历史贡献与现实困境二 重现活力有赖自我造血:振兴老工业基地不能单纯依赖国家财政的反哺三 嫁接“新枝”与“转基因”改造:如何利用民间资本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链接:民营企业老总共谋东北攻略第四篇 活化资本:促进民间资本合理流动第19章 怎一愁字了得: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一“雪中送炭”何其少: 民营企业贷款难现状扫描二 仅仅是“所有制歧视”吗: 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制度根源三 多管齐下疏壅通滞: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矛盾的对策相关链接:沿海若干地区地下金融市场扫描第20章 自发“门当户对”:民间资本需要场外交易市场一 结构缺陷:现有资本市场难以充分激活民间投融资二 起落徘徊:经济转轨时期的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雏形及其局限性三 因势利导:开设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正当其时四 金融创新:中国场外交易 (三板市场) 的总体设计思路相关链接:百家争鸣热谈如何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第21章 催生本土“天使”:民间资本与非正式风险投资一“孵化”需要“天使”: 帮助中小企业创业的非正式风险投资二 押注“黑马”撞大运:发达国家活跃的天使投资市场三 鼓励有闲钱者博弈:如何推进中国民间资本参与天使投资相关链接:创业成功人士的“天使”情结第22章 高管股东一体:MB0(管理层收购)的是非曲直一 并非“万能钥匙”:关于MBO(管理层收购)作用的客观评说二 剑走偏锋之过: 目前我国企业实施MBO(管理层收购)的偏差及其症结三 规范才有成效:如何推进MBO的健康发展相关链接: 国资委观点:国有大企业不宜实施MBO第23章 用好养命之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养老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一 转轨之桥虚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转的原因及弊害二 确保老有所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重点问题三 养命创富并举:如何积极稳妥地对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相关链接:中国养老保险转制的隐性债务测算第24章 “热钱”的堵与疏:从“炒房团”现象谈如何有效引导民间游资一 风风火火闯九州:温州“炒房团”打破房地产市场的平静二 透过现象看本质:理性分析与评价温州民间游资的投机行为三 修正市场的偏差:政府如何引导民间游资的投向相关链接:2004年温州资本外流和民间借贷纪实附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3. 民间资本富中国的内容简介

藏富于民:当代中国民间资本的形成与分布状况。小河涌大河流:中国民间资本的现状及其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争姓资姓社:个体私营经济的成长,储蓄仍是大头:居民的主要金融资产。居者有其屋乎:居民的房屋资产。农民的命根子:农地产权改革及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财富分配失衡:居民总体趋富背后的结构性矛盾。创富于民:民间投资的现状、问题与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国退民进几何:民间投资的现状。施政新纲破局:十六大激发了民间资本的创富热情。海阔任鸥翱翔:民间资本参与国企重组改造的障碍与机遇。均予国民待遇:激活民间资本与利用外资并举。跨出国门比武:民间资本拓展海外市场的现状与对策。从草根到丛林:中小民营企业的集群化发展及其融资环境的改善。民富国强:民间资本是推动中国走向强盛的生力军。几代人的梦想:民间资本与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富国必先富农: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解决三农问题。谁来整合知本:民间资本与科技兴邦。追求共同富裕:中产阶层的成长与经济、金融稳健发展。拉平地区差距:促进民间资本参与西部大开发。共续老兵新传:民间资本与老工业基地改造。活化资本:促进民间资本合理流动。怎一愁字了得: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自发门当户对:民间资本需要场外交易市场。催生本工天使:民间资本与非正式风险投资。高管股东一体:MBO的是非曲直。用好养命之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养老基金的市场化运作。热钱的堵与疏:从妙房团现象谈如何有效引导民间游资。

民间资本富中国的内容简介

4. 中国有多少民间资金

据猜测有54万亿元,
 
民间资本是中国特有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 民间资本定义为非政府拥有的资本。具体而言,民间资本就是民营企业的流动资产和家庭的金融资产。 所谓民间资本就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资本的统称,就叫做民间资本即民间资金

5. 民间资本的国民待遇

2010年 5月7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13号文件的形式,进一步为民间资本的出路拓宽道路,再次明确给予民间资本以“国民待遇”,要求“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而对于电信业来说,国36条再次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不啻为一道重大利好,中国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或许从此将会迎来新的春天。这是因为在国36条中,在通篇的“法未禁止,当可行”的指导思想下,束缚移动互联网创新和发展的一道道绳索可能会被陆续解开。 也是至关重要的是,受到约束的政府行政行为以及投资行为,将为民营资本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政策和资本环境。这是因为,移动互联产业的发展,必然是以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与各种传统行业的信息化需求相融合的背景下,以螺旋创新的方式取得繁荣。在融合中,必然因为产业的交叉而出现各种各样的新业务、新模式,从而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提出挑战。与以往管理思维不同,国36条明确提出民间资本可以进入法律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就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也要“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而非完全由行业管理部门九龙治水,采取单边行动。

民间资本的国民待遇

6. 中国民间资本运作合法吗

民间非法集资的资本运作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扩展资料: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 非法集资有关问题

7. 中国民间资本运作合法吗

民间非法集资的资本运作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扩展资料: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 非法集资有关问题

中国民间资本运作合法吗

8. 民间资本富中国的作者简介

过文俊,男,1962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无锡。 最高学历为经济学硕士,技术职称为金融专业副教授(系1993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教育司特批破格晋升)。2001年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聘为客座高级研究员。 现时职务为光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兼董事。从事风险投资及其相关业务的高 层管理(包括对高新科技公司或项目的风险投资决策,对所投资的项目跟踪管理,企业 改制策划,境内外上市包装策划,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兼并收购,企业管理诊断,股权 设计,项目评估,市场营销战略,股权融资,基金管理等)。 曾担任中小型商业银 行总经理,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下辖若干海外独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对银行管理、项目投资管理、大型房地产开发和营销管理、企业融资管理、国内与国 际贸易、高新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培训)、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危机公关、 企业文化再造、品牌创建与管理(包括CI设计)、企业兼并与资产重组、营销策划(包括 整合营销)、高层公关、财务管理、科研与新产品开发管理、企业内部信息化管理等均 有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