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条例手抄报设计简单又漂亮

2024-05-19 18:59

1. 海丝条例手抄报设计简单又漂亮

      导语:海丝史迹的展示,要跟整体环境、历史氛围、文化属性相协调。其中,专门指出应当为工作提供文字说明,或者讲解服务;鼓励采用先进、合理的手段展示海丝史迹的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展示效果。
            海丝条例手抄报设计图片01            海丝条例手抄报设计图片02            海丝条例手抄报设计图片03        海丝条例手抄报设计内容:
         泉州海丝史迹保护条例二审,法条增删变化有点大 
        史迹疑存点擅自开工 最高罚50万
        昨日上午,泉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多个专项工作报告。
        备受关注的泉州首部实体法《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草案)》,也拿出了二审稿供与会人员再次进行审议。记者了解到,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法条增删变化有点大,精准程度也更高。
        保护方针和机构都有增补
        二审稿增补了第三条,即明确提出“保护方针”,海丝史迹保护管理条例应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此外,还增加了第六条“机构保障”,主要是解决机构和人员的不足,列入文保单位的,市、县两级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或指定机构、专人负责;没有机构、专人以及尚未核定为文保单位的,可以聘请文物保护员,经费由本级财政解决。
        传承与利用规定更细化
        传承与利用,如何更科学、合理?二审稿提出,发展海丝旅游服务、文化展示、文化创意等产业,应该符合保护规划,尊重所在场所的宗教习俗和民间风俗,不得危害海丝史迹安全、破坏历史风貌。
        海丝史迹的展示,要跟整体环境、历史氛围、文化属性相协调。其中,专门指出应当为工作提供文字说明,或者讲解服务;鼓励采用先进、合理的手段展示海丝史迹的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展示效果。
        二审稿还规定,市、县两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挖掘整合海丝史迹旅游资源,合理规划旅游路线,发展海丝史迹旅游产业。
        明确规定史迹疑存点处理
        保护和管理一章的修改,增加的内容,主要就是将保护的预防性措施,大量前移了。有些地方,地面没有海丝史迹,但挖下去可能就会有发现,怎么办?
        二审稿增加了第十四条,在海丝史迹缓冲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划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海丝史迹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建设工程招标时,招标人应当及时将施工中发现可能存在地下或水下海丝史迹并采取有关措施的规定,列入招标文件中。
        二审稿还专门对“疑存点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涉及案件办理的可移动文物,明确了处理程序和时限。
        细化破坏海丝史迹法律责任
        破坏海丝史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审稿做了更多的细致化修改。
        其中,对于疑存点的新增保护内容,建设单位擅自开工的,由市、县两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发现有海丝史迹疑存点文物,没有立即报告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的,由市、县两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海丝条例手抄报设计简单又漂亮

2. 海丝条例精美手抄报图片

      导语: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泉州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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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丝条例 
      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泉州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保护与管理、利用与开放、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从着手起草到批准,历时一年。草案由市文广新局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今年4月、6月、8月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二审、三审,其间多次组织调研,召开论证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这部实体法的施行,在加强泉州海丝史迹保护工作的同时,更将为2018年“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起到强力助推和配合作用。
      海丝史迹 包括这些内容
      条例明确了“海丝史迹”的概念:历史上反映泉州由海外通商贸易、文化交流等活动留存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迹、遗址,包括体现海外通商贸易的码头、桥梁、航海设施、商品生产基地;体现文化交流的'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壁画等。
      具体说来,将建立一个“海丝史迹保护名录”,包括三大类: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
      条例明确了从市到村的四级权责,尤其是在村一级,要引导和支持村委会、居委会依法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群众性保护组织,参与海丝史迹的保护管理;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海丝史迹监督管理。
      贡献突出 应当依法奖励
      海丝泉州,人人参与。条例专门强调,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保护海丝史迹。
      条例赋予任何单位和个人义务和权利:有依法保护海丝史迹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海丝史迹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对在保护、管理、利用和捐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奖励。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应当将海丝史迹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海丝史迹保护社会基金。

3. 海丝条例主题手抄报资料素材

      导语:4月1日,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市文化馆举行2017年全市村(社区)文化工作培训会,着重就《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以及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工作进行培训、宣传,主要目的是强调文物保护意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文化协管员130多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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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丝史迹保护条例” 
        4月1日,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市文化馆举行2017年全市村(社区)文化工作培训会,着重就《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以及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工作进行培训、宣传,主要目的是强调文物保护意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文化协管员130多人参加培训。
        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董立新介绍了“古泉州(刺桐)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背景、历史意义及工作进程。“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是指与“古泉州(刺桐)”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建筑群等遗迹和遗址,包括我市的万寿塔、六胜塔、石湖码头等共16处具有代表性的多元文化史迹。这些文化史迹,完整地阐释了宋元时期的古泉州(刺桐)是当时世界的海上航运和贸易线路体系上的重要港口城市。
        市博物馆馆长李国宏通过生动详实的事例,对泉州市首部实体法《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进行解读。李馆长特别强调了海丝史迹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即“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要确保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不得建设与遗产保护无关的建筑工程。

海丝条例主题手抄报资料素材

4. 以海丝条例为主题的手抄报边框设计图

      导语:近日,福州市出台《“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将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福州首次就“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福州海丝遗产”)制定的地方法规。
            以海丝条例为主题的手抄报边框设计图片01            以海丝条例为主题的手抄报边框设计图片02            以海丝条例为主题的手抄报边框设计图片03        以海丝条例为主题的手抄报边框设计内容:
         福州出台“海丝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近日,福州市出台《“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将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福州首次就“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福州海丝遗产”)制定的地方法规。
        针对过去海丝遗产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情况,《办法》进一步理顺了福州市海丝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
        《办法》明确,“福州海丝遗产”划定为遗产区和缓冲区,分级进行保护;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禁止进行任何损害或者破坏遗产资源的建设活动;对不符合保护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逐步整改、迁建或者依法拆除;“海丝遗产”的修缮,应当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施工、监理单位担任。《办法》还列举了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禁止性行为,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办法》提出,“福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遗产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护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等各种方式参与“福州海丝遗产”保护。
        《办法》所指的“福州海丝遗产”,即7处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点和省文物局批准的与“海上丝绸之路”有关的文化遗产,包括:鼓楼区恩赐琅琊郡王德政碑(闽王祠)、仓山区怀安窑址及接官道码头、马尾区迥龙桥(邢港码头)、东岐古码头、长乐市圣寿宝塔、天妃灵应之记碑、登文道码头等。
        据悉,此次出台《办法》,有助于加大对“福州海丝遗产”的保护力度。

5. 泉州海丝条例手抄报资料

      导语:海丝条例征求意见稿所称“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是指泉州历史上反映由海外通商贸易、对外文化交流引起的各种活动的史迹遗址、遗物,主要有航海与通商史迹、多元文化史迹和城市建设史迹等三部分。
            泉州海丝条例手抄报资料大全01            泉州海丝条例手抄报资料大全02            泉州海丝条例手抄报资料大全03        泉州海丝条例手抄报资料大全:
         海丝条例 
        【保护范围】
        主要有三种史迹
        航海通商、多元文化、城市建设
        条例征求意见稿所称“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是指泉州历史上反映由海外通商贸易、对外文化交流引起的各种活动的史迹遗址、遗物,主要有航海与通商史迹、多元文化史迹和城市建设史迹等三部分。
        具体说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历史上反映泉州海上通商贸易的港口、航海设施,外贸商品生产基地、设施;体现东、西方文化交流成果的`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体现泉州城市建设,海、陆交通发展成果的古建筑、古遗址等。
        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按保护级别,分为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海丝史迹,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海丝史迹,其他统称为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
        【谁来保护】
        文物主管部门实施监管
        基层组织负责具体工作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县两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实施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主动保护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等工作。
        此外,提出海丝史迹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建立群众性保护组织,现场保护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
        【保护管理】
        每个县至少配备5个以上专业人员
        保护和管理,最终要有人执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县级人民政府应配备5人以上专业人员,负责开展辖区内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日常巡查保护监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每个史迹点要配备3人以上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此外,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存在安全隐患或危及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泉州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合理安排游客流量,避免过度人为活动影响或破坏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但是也不能关起来,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参观人数和参观时间,并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门票。
        【经费保障】
        一是列入本级预算,二是设立专项资金
        保护工作需要经费,因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多个保障经费的途径。
        首先,市、县两级政府应当依法将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遗产的规划、保护、管理、修缮、监测、展示、利用、研究、宣传和培训;其次,市政府依法设立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专项资金,由泉州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管理使用。
        此外,条例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社会基金,向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社会基金进行捐赠,捐赠款物专门用于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
        【法律责任】
        破坏史迹最高罚50万,失职渎职要处分
        有关文物破坏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尚不构成犯罪的破坏行为,除了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按照评估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破坏行为,包括未批先建、擅自迁移、擅自铲除、擅自修缮明显改变原装的,对那些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造成破坏的,也被列入处罚范围。
        此外,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针对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惩罚,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造成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破坏、损毁、灭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海丝条例手抄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