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额"指的是什么????

2024-05-09 13:39

1.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额"指的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额"指的是什么????

2.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2018.10.1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于2019.1.1起施行,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法律分析:免征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因为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4、保险赔款;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4.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什么意思,个人所

一、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也就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起征点每月5000元。
二、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社保后的月工资-起征点5000元)*工资所在级别的税率-速算扣除数。调整征税机关和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可称为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具体如下: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已超过5年、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并存入银行个人账户的下列专项基金或资金,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对企业职工,因企业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6、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7、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一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2年。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6. 个人所得税是免征额的多少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法律规定,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扣除的数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以工资为例,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后的余额。而税率为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多少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三、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如果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则可以申请退税,申请退税时应按规定携带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二)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三)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五)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六)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七)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八)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
在纳税人依法获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超过了起征金额时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是会按照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来确定的,当纳税人存在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办理专项扣除,如果没有达到免征金额也是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的。
一、个人所得税现在还能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具体条件如下:
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办理退税。
2、纳税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的,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没有进行扣除。这种情况下,能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3、纳税人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满足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已高出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条件,则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多少

8.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以上内容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有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朋友,可以根据流程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对象是个人,个人也应实事求是,根据自己实际收入所得进行申报,确定依法足额纳税,避免偷税漏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