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铁路局的单位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我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卡买房能公

2024-05-04 21:12

1. 我是铁路局的单位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我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卡买房能公

可以的。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我是铁路局的单位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我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卡买房能公

2. 有谁知道太原铁路局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可以取的啊,要什么条件

铁路公积金提取分几种情况:
1.购房后凭购房合同(要求合同已在当地房产局备案),契税发票,购房发票的原件查看,复印件上交和本人申请,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
2.利用铁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好象要一年后才可以办理对冲,但不能提现.
3.一次性还清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完税发票,银行完贷证明等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原件,复印件都要有的)
4.房产装修可以凭装修公司(要求是正规的装修公司)的正规完税发票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
5.职工正式退休后凭本单位退休证明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性提现或冲入本人养老基金.
6.职工死亡,离职,辞职凭相关证明也可以办理.

3. 有谁知道太原铁路局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可以取的啊,要什么条件

铁路公积金提取分几种情况:
1.购房后凭购房合同(要求合同已在当地房产局备案),契税发票,购房发票的原件查看,复印件上交和本人申请,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
2.利用铁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好象要一年后才可以办理对冲,但不能提现.
3.一次性还清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完税发票,银行完贷证明等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原件,复印件都要有的)
4.房产装修可以凭装修公司(要求是正规的装修公司)的正规完税发票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
5.职工正式退休后凭本单位退休证明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性提现或冲入本人养老基金.
6.职工死亡,离职,辞职凭相关证明也可以办理.【摘要】
有谁知道太原铁路局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可以取的啊,要什么条件【提问】
铁路公积金提取分几种情况:
1.购房后凭购房合同(要求合同已在当地房产局备案),契税发票,购房发票的原件查看,复印件上交和本人申请,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
2.利用铁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好象要一年后才可以办理对冲,但不能提现.
3.一次性还清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完税发票,银行完贷证明等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原件,复印件都要有的)
4.房产装修可以凭装修公司(要求是正规的装修公司)的正规完税发票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
5.职工正式退休后凭本单位退休证明到当地铁路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性提现或冲入本人养老基金.
6.职工死亡,离职,辞职凭相关证明也可以办理.【回答】

有谁知道太原铁路局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可以取的啊,要什么条件

4. 求太原铁路局公积金提取

给你专业回答,这是官方的。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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