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2024-05-05 22:36

1. 如何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一是在“四个坚持”总体要求基础上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二是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来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三是明确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
四是强调基于协同治理的责任制。

如何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2. 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

社会组织对社会的服务和奉献也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公信力也倍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益慈善捐款的有效使用、安全运作、规范管理、受益对象的资质认证等,都直接影响着社会组织乃至这一行业在公众当的信誉度。如何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赢得公众更广泛、更有力、更长久的支持,是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内的每个社会组织无法回避也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作为北京地区5A级的公募基金会,历经十几年不断发展,逐步搭建了一个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公益平台,建立了一支长期合作的支持者队伍,保持了一定规模服务青少年的资助水平,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注重机构的能力建设。从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展经验来看,社会组织提升自身能力,重点要抓好四方面建设:
一、明确组织的使命、责任,重点抓好组织的文化建设。
社会组织从事的是公益慈善事业,肩负着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对于公众而言社会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公益、慈善的化身。因此,社会组织的从业者就必须有崇高的信仰、有强烈的使命感、有较高的道德标准和行为约束;社会组织必须要树立明确的机构使命、发展愿景和核心价值观。
组织文化是对内的管理文化,组织文化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其工作重点是营造组织氛围,加强思想道德标准体系建设和进行理念体系、组织行为体系、形象识别体系的建设。组织文化是以机构使命、发展愿景,树立核心价值和塑造行为方式为核心来开展工作。抓好社会组织文化建设,能够实现社会组织两大转变——内在和外在形象的转变,建立完整的提炼、固化、传播、落地实施的体系,从而能够将组织使命、核心价值观与员工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因此,抓好机构的组织文化建设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基本任务。
以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例,近年来北京青基会在组织文化建设中,重点从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信用至上”的机构形象,“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入手,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团结协作,努力学习”的机构文化,不断提升机构发展的内动力、凝聚力、公信力、创新力,实现机构和员工的和谐发展,最终强化了组织的能力。
二、规范组织的内部治理,重点抓好组织的制度建设。
内部治理能力是社会组织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严格、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的主要任务。
所谓内部治理是相对于外部环境而言,是区别于人员、资金、办公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的软件设置。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主要包括规范的治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制度,科学的业务流程等等。
治理结构建设是社会组织进行内部治理重要环节,明晰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的责权关系,做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社会组织中理事会的职能是决策与支持,它负有指导组织的合作和策略,确定有效的目标和战略规划,确定有效组织规划,支持筹资等的责任。监事会的职能是监督与建议,它负有检查财务资料,监督遵章守纪情况,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等责任。秘书处的职能是治理与运作,它负有参与理事会的政策制定,确保对组织的有效领导,筹集资金实现组织合作,开发项目、执行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责任。
业务流程设置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重要支撑。科学的业务流程通过项目运行打破部门之间的界线,建立PMO(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组织,按照流程进行规范化操作、按项目发展配置资源,在日常工作中,建立项目管理体系模型,为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提供管理保障。
管理制度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核心内容。俗话说没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的依据,是规范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绳。抓好社会组织制度建设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制订全面科学的管理制度;二是着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三是根据外部环境和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组织管理制度。
三、建立多样的监督形式,重点抓好组织的信息披露建设。
保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做到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形式多样的监督机制,是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组织提高公信力的有效措施。
在广大公众眼里,社会组织从事的是服务社会的善行和诚信的事业,它的“口袋”和行为应该是透明的,是让人放心的。但是,由于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基金会天然的公益产权性质及所有者缺位的特点,往往导致社会公益组织及其管理者与捐赠者等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后者在信息获取和处理方面处于弱势。由此,容易导致公众对社会组织的猜测、信任缺失、甚至是反感。如何赢得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支持和追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信息的公开透明,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
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是社会组织提升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它是社会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监督的基础和载体。社会组织信息披露要坚持五原则,即真实原则、长期原则、广泛原则、有效原则和多样原则。信息披露不能以偏盖全,不能时有时无,不能面向少数,不能方法简单形式单一。可以采取常规发布与专项发布相结合,主动发布与接受质询相结合,机构网站与新闻媒体相结合。要做到三个保障,即有一个规范的信息发布制度做保障,一个常规的信息发布平台做保障,一支具有专业水平、热心公益的监督者队伍做保障。
所谓的多种形式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审计监督(即财务监督)、捐赠人监督、公众监督和自我监督。
组织监督包含三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上级主管单位对其工作的管理、检查和问责;二是政府登记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定期评估;三是各由社会组织组成的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对其成员的监督、评估。审计监督即财务监督,是对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社会组织不仅要每年由政府审计部门或者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审计,同时,要在法人代表离任时、重大救灾捐赠活动后接受专项审计,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审计情况进行公布。捐赠者监督是指社会组织的捐赠人,借助不同的手段和渠道对社会组织捐赠接收情况,捐赠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方面工作进行监督。例如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借助网络平台将组织接收的每笔捐款向社会公布,捐赠者可登陆网站了解自己捐款接收的情况;此外北京青基会还设立了“北京市希望之星(1+1)奖学金”、“学子阳光——首都高校优秀贫困大学生扶助”等捐款者与受益人能够建立1对1关系的公益项目,捐赠者通过与受益学生建立通讯联系,可了解捐款的落实时间、落实金额以及受益人的家庭状况等。公众监督即媒体监督是指新闻媒体通过报道社会组织工作、活动和事件,反映出社会组织工作宗旨、工作状态、工作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使公众认清社会组织的真实状态,从而使公众行使质询权。自我监督是指在组织内部成立监察部门,对社会组织以及分支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公益项目实施质量进行检查;同时,接受并处理公众对社会组织及其所设公益项目实施情况的投诉。
四、打造具有特色的公益品牌,重点抓好组织的运营能力建设。
社会组织的品牌作为一种标识,不仅代表有形的产品,也代表着无形的服务,是社会组织与捐赠者、支持者之间的相互承诺。社会组织的品牌分为两种,一是公益项目品牌,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学子阳光、希望之星等;二是机构品牌,如在我国较有影响力的中华慈善总会、红十字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等。
社会组织品牌的力量是巨大的,拥有特色品牌,社会组织在宣传公益理念、整合公益资源、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上能够发挥着四量拨千斤的作用。因此,打造公益名牌是形成社会组织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是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的核心任务。
公益品牌的打造,是社会组织运营能力集中体现,它是社会组织筹募能力、宣传能力、捐赠落实能力、项目策划能力、组织服务能力的有效结合。抓好组织运营能力建设,就要从增加社会组织筹募、宣传、捐赠落实、项目策划和服务等五方面能力入手,确立学习、探索、创新、发展的思想,将组织运营能力建设作为机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研究社会环境和民众需求,挖掘自身优势;遵循行业规律,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固化落实渠道;抓住典型人物或事件,借助多种手段扩大组织影响,实现组织运营能力的提升,推动社会组织品牌战略的实施,打造社会组织特有的公益品牌。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其实施品牌过程中,树立了“塑造公益名牌,筹募遵循市场规律,规范自律、公开透明,服务至上,‘平民公益’,创新发展,重视受益资源以及员工与机构共成长”等八个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组织运营能力。在品牌打造上,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重点实施“希望工程”品牌再生产,努力推动希望工程的本地化,利用几年时间,先后推出了 “北京市希望之星(1+1)奖学金”、“学子阳光——首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扶助工作”、“希望电脑教室”、“希望阅览室”等教育资助项目,从教育阶段划分,涵盖了大、中、小学生,实现了教育资助的全程化;从资助范围划分,涵盖了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生活困难学生助学金、图书和文体用品,做到了教育全方位资助。成功的打造了“北京希望工程”品牌,实现了由公益项目品牌向机构品牌的转化,扩大了机构的社会认知度和号召力。
总之,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组织必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春天,面对公众的新需求,社会赋予的新任务,社会组织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才能赢得公众更广泛的信任,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 如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

  【内容摘要】:随着大部制改革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步推进,未来社会组织将迎来蓬勃发展新时期。在双重管理体制向直接登记管理转变的过程中,登记门槛降低,成立比较容易,可以使大量的社会组织进入政府的监管范围,但人员匮乏、力量薄弱的登记管理机关该如何站好监管这道岗,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监管手段、监管体制、政策法规三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制。

  【关键词】:社会组织、监管、体制

    

     一、引言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政社分开”的改革思路后,中央不断释放“简政放权”的信号。今年3月出台的第七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更好的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政府转变职能,社会组织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随后中央提出四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这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被视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降低了“门槛”,成立比较容易,可以使大量的社会组织进入政府的监管范围,但也使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难度增大。既要实行直接登记,又要改进双重管理;既要解决存量问题,又要应对增量压力。如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体制机制,已是民政部门亟待破解的难题。

  二、登记管理机关面临的监管困境

  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在为社会组织逐步“松绑”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监管难题。近年来,要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在增加,但这并不等于社会组织发展水平的提升。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模式和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县域社会组织正面临着监管瓶颈,制约着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

     (一)官办多于民办、形式多于实质。仅以某县为例,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逾百家。在这些社会组织中,官办的各类学会、协会占有较大比重,群众自主成立的社会组织为数不多,即使乡镇农业专业经济协会,也多数由当地政府牵头发起。管理上仍然靠行政手段来体现,会员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未得到有效发挥。有些组织是在上级要求或同行业其他地方已组建的形势下被动组建的,导致形式多于实质,背离章程的初衷。

  (二)监管力度不够、服务意识薄弱。县级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管部门,受困于人力、资金等因素影响,存在对社会组织重登记、轻监管扶持培育现象。社会组织监管体系虽然包括登记审批、日常监管、税务稽查、违法审查、行政处罚等众多方面,但县级民政部门监管采取的手段大多是年检。由于人员编制和经费的制约,加上社会组织较为分散,很难对社会组织逐一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仅靠每年一次的年检不能有效地开展监督,更难发现问题和进行预警。

  (三)社会形势变化大,相关政策法规跟不上。在现有的法规条例下,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业务主管单位只能进行协助和配合。这就造成了前者疲于登记而对监管“有心无力”,后者因不拥有明确的法律授权而采取消极态度的“有力无心”。这种“两管两不管”的状态直接引发对社会组织监管的失力。如何从制度层面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体制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此外,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需要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如基层民政部门无法找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法律依据;对于违背《条例》规定社会组织的处罚,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罚标准和手段。

   (四)登记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目前,社会组织数量多、涉及领域广、涵盖法律宽泛,而登记管理人员队伍的素质与日益复杂的工作不相适应。监管需要有专门的财务审计人员及时指导社会组织合理使用票据和经费;需要有专门的执法人员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及时对非法组织进行取缔,对社会组织超出章程规定的不合法行为进行制止等。这些人才,在现有的条件下难以满足,而如何指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如何提供服务、如何发挥功能等方面的研究也存在空缺。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配置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才失缺都无法适应新时期社会组织监管服务的要求。

     三、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制的渠道

  (一)努力实现监管手段多元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效的监管,在充分发挥登记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也要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起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路径,才有可能实现对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管。这些路径包括尝试改变以往监管单一的行政手段,更多地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社会组织履行社会服务功能;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动态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把民政部门实行的登记、年度检查、执法、评估的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反映、评价及时反映在信息平台上,以利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实现监管的常态化。

  在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的考验与机遇面前,坚定信心,弥足珍贵,但加强自身建设更为重要。社会组织管理运作是个专业,不仅需要热情和理想,更需要治理结构、项目运作、志愿者管理、成效评估等一系列专业技术。这就意味着,对社会组织的监管,除了法律框架之外,更需要对社会组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社会组织的需要、运作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民管工作的新思路,尝试从技术路径的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变被动为主动,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

  (二)改革监管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需要逐步建构起分类监管、行为控制和资源引导的新型管理体制,把社会组织的培育纳入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中,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协同参与、资源合理流动,各方合作共赢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有专家主张在现行的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之上,建立一个从属于国务院并且独立于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监管机构,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系统。逐步改革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系,把原来的业务主管单位部门及有关机构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能统一到该体系之中,形成一个具有统一性、权威性的监管系统。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活力。

     此外,公信力被视为社会组织的生命线,行业自律是社会组织的自我约束、自主运行、自主发展和自我管理,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建设,强化公信力是未来的发展趋向。针对现行社会组织内部组织结构弊端,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逐步推行社会组织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尝试内部管理过程中建立与专业机构的伙伴关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现社会组织的阳光运作和内部监督,提升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和建立“网格化”管理,鼓励社会各界群众投诉,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组织的正面典型,披露社会组织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等办法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督,为有效实现组织自律保驾护航。

  (三)完善现行社会组织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法治监管全覆盖。任何政府管制行为必须置于法制轨道下才能获得社会认同和支持。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同样如此,作为社会组织的行政监管机构,民政部门需要明确的法律授权,明确监管机关的权限,保证政府的监管不能“越位”、 “错位”和“缺位”,并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措施,确保监管流程有法可依;作为被监管的主体,社会组织更需要明确的法律框架:组织治理的法律要求是什么,项目运作的法律底线是什么,社会公示的法律标准是什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等等。这些都应该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政府依法监管,社会组织依法自律的规则。同时,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角度出发,根据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应加快推动《社会组织法》、《行业协会法》、《公益慈善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制订,保障专项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监管效率。

     四、结语

  在目前政府占据主导,社会组织相对弱小、有待成长的环境下,政府对社会组织多一点信任,给社会组织多一点活动空间是需要的,但这种“松绑”并不能等同于社会组织监管的“松懈”。监管部门应该在放开的姿态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逐步规范社会组织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组织的良性运转,使社会组织能够真正承担起部分公共事务的管理任务,参与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

如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

4. 如何加强村级扶贫工作资金监管和使用

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安排和地方各级财政配套的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等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的社会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首先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住重点环节,把扶贫资金监管贯穿到扶贫开发的全过程。
   (一)资金分配科学规范。坚持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力四方面因素分配扶贫资金。
   (二)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扶贫资金必须实行公告公示,乡镇和村的扶贫项目应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项目启动后,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建立动态公示机制。
   (三)资金运行安全快捷。扶贫资金必须设立专户,建立专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四)资金报账及时规范。扶贫资金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做到报账程序科学规范,报账原始资料真实完整,能够如实反映资金的最终流向。报账时间和地点要便民,资金拨付要及时。
    (五)接受上级审计部门检查审计。在检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六)要高度重视群众对扶贫资金问题的信访,做到有信必办。
     ( 七 )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管理制度的创新。

5. 如何增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一、整合社会资源,为提供社区居民更好公共服务。
以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取向,社区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的人才、资源等优势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社区服务对象,以福利性服务的“老、残、孤、困、优抚”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逐步拓展到共享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多层次服务的全体居民;社区服务项目,由一般性日常服务的理发、餐饮、家电维修等项目,拓展到高层次的法律咨询、就业培训、医疗保健、物业管理等多方位、宽领域的服务。坚持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并举,开展面向所有对象,覆盖不同层次,满足各类需求的社区服务。
随着人口需求的多样化以及需求层次的提高,任何一个政府无论其多么强大都不可能提供所有的服务。如我区各镇老年协会,积极承担政府职能,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内容的各种活动,各协会利用身体较好,年纪相对轻的老年人,帮助年老体弱的老年人,早晨看看起床了没有,中午看看饭吃了没有,晚上看看灯和煤气关了没有,这是政府难以做到的;组织老年人旅游,看看改革开放成果,这是社会不愿做、家庭难以做的;组织老年人晨练,使有害功法无容身之地,这是政府很难做好的。政府在加强社会管理中更多地是依靠社会力量,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将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那些职能,事务剥离和转移交给社会组织,利用社会组织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来实现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中寻找定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沟通、理解、互相机会,促进邻里和睦,增强社区凝力,在提高社区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人与人的和谐,起到了政府与社区、政府与家庭、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作用。成为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二、参与社区建设,为拓宽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社区建设标准的高低,取决于政府财力的投入。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这些社会组织的涌现吸引了许多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从而拓宽了社区建设资金的资源。首先是增加了社区的社会保障资金。构建和谐社会须关爱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体走出困境,必须建立社会福利、救济、互助等社会保障机制,这单靠政府力量的帮扶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民间闲散资金来有效地帮助弱势群体。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弱势群体服务上,如各种技能培训中心、民办学校、养老院等都充分利用了民间大量资金来办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缓解社会问题,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保证社区稳定、凝聚群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次是社区建设资金。国外的社区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社会组织收取的服务费三种渠道。在我国,政府对社区建设投入总体不足,社会捐赠未形成风气,依靠社会组织可以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合理整合社会资源,繁荣社区经济。如上海亲和源老年公寓,是我区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一个典型,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占地125亩,建筑面积为9万多平方,1200床位,是构建亲情、和谐的老年生活社区,实现健康、快乐的老年新生活。其设施及服务均体现了南汇“双高”特色,有效缓解社区及周边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养老压力。

三、丰富社区文化,为促进社区和谐文明协调发展。
社区建设的一个首要任务是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这些社区社会组织,尤其是如老年协会、群众文化团队、志愿者协会、康复协会等组织具有民间性、自发性的特点,以共同的兴趣爱好为纽带。开展活动较为频繁,对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南汇区域内就活跃着268支各类群众团队,他们引导社区居民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拓展人们奉献社会的渠道。社区日益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各类文艺、活动丰富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与精神生活的需求,社区居民在回报社会的过程中既体现了自身价值,也陶冶了自己的情操,提高了公益意识和集体意识,从而形成了整个社会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同时,活动的开展也多角度地加强了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真正发挥了社区的自治功能,改善了社区人际关系。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与时俱进的战略任务,既要与区域综合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要更好地促进区域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社区社会管理基础工作的大局出发,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亲和力和特有的联系社会的渠道作用,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努力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但是,社会组织由于其产生、发展到成熟,有一个不断自我完善,逐步加以规范的过程,因而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从我区了解和调研的情况看:由于目前在社区(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层次上出现空位。所以,社会组织工作的事,就求助于基层民政干部(如各镇社会组织预警网络、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管理工作、社会组织基层管理服务等),工作责任不明确、不理顺就影响了工作开展和进程。因此,需建立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来解决工作中的空位,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的作用,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入社区、服务社区的有效途径。为基本实现社会组织管理有阵地、服务有载体、活动有依托、社区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在服务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整合社区资源、满足居民需求和提高社区凝聚力以及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当中有着十分重要作用。

如何增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6. 社会工作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工作对象的观念尚待开发。社工的工作对象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对我们社工专业和社会工作者的认识、了解和信任是我们提供服务的基础。我国的传统农业就存在“自给自足”的小家庭发展模式,“保守”是我们的思想传统,因此我们的工作对象在困难中往往倾向于自己解决和不注重对社会工作者的配合。
三、开展工作的环境仍需完善。社会工作的是“社会”环境下的工作,离不开社会群众的广泛了解和认同。然而在我国实质性的社会工作开展得还比较少,缺少社会宣传和社会共识,使我们在开展实务工作时遇到重重困难。此外,社会上缺少接纳社会工作者的就业岗位,政府、社会组织等缺少对社会工作者的支持。这样,一方面不便于检验我们的理论,另一方面不利于社工专业的发展和传播

7.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存在哪些问题

一、资源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剧

  这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面临的最为突出的矛盾。一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并处于新一轮上升周期,势必加大对资源的需求和消耗。另一方面,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必将加剧自然资源的供求矛盾,导致经济运行成本上升。我国人均资源紧缺,而资源消耗量却排在世界前列,矿产资源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日益提高(见附表)。经济高速增长所付出的环境代价过于高昂,环境质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处于“局部有改善、整体在恶化”的状态。

  资源和环境对可持续发展的压力,本质上是技术含量低和经济效率差的问题。我国科技发展不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的需要,技术水平低制约着经济效率的提高和增长潜力的发挥。由于缺乏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的产业技术,或是有了这些技术而又缺乏推广应用的动力,致使我们难以走出粗放型增长的怪圈。

  二、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的体制性根源日益凸显

  投资体制改革明显滞后。政府投资范围过宽,习惯于借助预算内投资来调控经济运行,而不善于通过政府消费来提供公共服务。在市场准入方面偏重经济性指标,忽视社会性指标。对全社会投资重监管、轻服务,缺乏科学的、有预见性的宏观产业导向。

  财政税收体制不规范,政府存在过多干预经济的内在动因。公共财政体系不健全,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公共服务开支不足,一般经济建设开支过多。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划分不够合理,地方政府缺乏独立的正常收入来源。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融资的使用随意性很大,其中相当多资金直接用于盈利性投资。

  金融体制改革进展迟缓,金融参数失真。银行体系不能满足经济增长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市场化融资的需要。利率、汇率机制僵化,资金价格扭曲,容易刺激粗放型经济增长,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久拖不决,难以发挥扩大直接融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的作用。

  环境和资源的使用成本过低,难以形成节约资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项目几乎不计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矿产资源税目前还是按照实物量征收,刺激过量开采。煤、电等资源型产品价格失真,容易导致不计成本、忽视效益的低水平扩张。

  土地配置缺乏规范、长效的管理制度。土地产权主体和权利界定不清,保护不力。土地供应方式过于行政化,导致地价严重扭曲。土地使用性质缺乏明确界定,土地收入的分配和管理相当混乱,各种“黑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猖獗。缺乏权威的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跨行政区域规划,导致地方各自为政、任意调整规划和贪大求洋。

  政治领域的改革滞后于经济领域,诱发增长速度攀比和数量扩张冲动。我国经济波动的“政治周期效应”十分明显,经济增长和投资增长的高峰,往往正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换届的时间。现行干部选拔、考核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都存在明显缺陷,对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也很薄弱。

  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尖锐

  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公共教育资源向高等教育过分倾斜,而义务教育的公共投入严重不足。高等教育占教育经费的比重2003年上升到24%(通常为20%左右),农村义务教育却面临危机。公共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倾斜,而农村缺医少药仍很严重。

  现有公共财政和社会协调机制不适应社会流动性增强、社会分层加快的新挑战。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大量转移,而城市财政体系远远没有做好准备。强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日益高涨,而贫困群体和社会边缘群体的呼声往往被忽视;部分社会成员既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将引发不满情绪甚至过激行为。

  人口发展态势仍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存在哪些问题

8. 如何解决中国公益如今面临的问题

当前社会公益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是社会支撑的公益慈善意识和氛围需要培育。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种社会氛围,需要公众公益意识和社会公益价值观的支撑。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人没有充分意识到社会公益组织在社会发展中起到的独特作用。2005年12月湖北省慈善总会在武汉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超过半数以上的公民认为慈善事业属于政府的救济行为,知道中华慈善总会、湖北省慈善总会的人数不足一半;绝大部分被调查者虽然也曾参加过捐款捐物活动,但主要还是通过工作单位、学校、居住街道、慈善机构进行捐赠,而“经常主动捐赠”的人则很少。
    作为一项有着实质内容的道德事业和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公益慈善事业实际是一种独特的财富转移方式,但目前参与行善和捐献者特别是各类企业的动机往往十分复杂。但不论出于什么动机,只要其参与捐献,就能通过公益组织实施有效救助,可以在追求公益效果的前提下提升社会道德。然而,有关统计显示,中国90%的公民没有捐过款物,参与捐助活动的中国企业不到总数的1%。当然,这跟中国的民营企业站稳脚跟时间还不长有关,近一两年来才开始有“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观念。
    二是扶持发展的法律框架急需构建与完善。尽管目前政府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但是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仍不确定。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管理需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亟须修订,《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需要实施细则。
    要求扶持中国民间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框架和法制环境亟待改善的呼声较多。一是要求先取得“行政合法性”后才能取得“法律合法性”问题。根据现有的社团管理法规要求,建立社团组织时必须通过一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挂靠并审批,之后才能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这种管理体制只能造就大量的官办社团组织,而许多真正从民间自发形成的社会公益组织,由于无法找到主管单位,不能在民政部门获得合法的身份。二是对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双重管理体制将组织的成立、管理、运行以至于最后解体都纳入政府管理体系。合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往往不是半官半民的组织就是准政府机构。而真正的从民间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恰恰由于现行制度的限制,很难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同时面临着法律和政策上的困惑。三是目前涉及社会公益事业的税费优惠等鼓励政策不完善。现行规定对个人和企业捐助的善款减税免税比例偏低,享受全额免税的仅有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12家慈善机构。目前凡是比较成功的社会团体,都与创办者的特殊地位或是否取得政府的支持分不开。中华慈善总会接受的捐赠款物有近80%来自海外,只有20%多一点来自国内。这与扶持其发展的法律及政策空间不足有密切关系。
    三是公益组织的自身建设与公信度亟待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自身建设和能否取得社会公信。而目前我国社会公益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有待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自律机制不够健全,组织行为不够规范,甚至信誉缺失等问题。而且由于在社会转型中受到价值观失范、诚信缺失等影响,目前公益组织公信力的现状令人担忧:一是募捐不坚持自愿原则。由于目前许多社会公益组织实质上是政府部门的延伸,往往面向干部职工和公务员队伍采取摊派形式开展募捐,违背自愿精神;二是善款去向不公示。对捐款的 赛泰泵阀使用情况,捐赠者无从了解,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科学,运作不够透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公信力,挫伤民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和信心;三是专业和专职人员缺乏。公益组织行政色彩浓厚,不注重捐献文化培育,自律机制不健全,捐献制度缺位等,造成公益组织的公信力持续不高,反映了我国民间组织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
总之,中国社会公益组织数量偏少、组织体系发育还很不成熟,应有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无论其外部的发展环境还是自身的发展水平都需要完善提高。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公益组织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纳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推进我国社会的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对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的过程,也是社会建设和制度创新的过程。
    一要规范管理、引导提高。重视法规建设政策引导。国家应当尽快研究并制定《社会公益事业法》及相应的法规和政策,统一规范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组织形式和具体运作程序,同时整合已出台社会公益相关法规,规定公益组织的主体资质、监管规制、活动程序、会计准则和主管机关。当前,要强化政府对民间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和依法监管的作用, 改变长期以来“重登记、轻管理”,“重行政管理、轻依法管理”的局面,促进社会公益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制定扶持社会公益组织的政策,降低社会公益组织的准入门槛,扶持、帮助民间社会组织提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和能力。在保证对社会公益组织正确管理和引导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为其生长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可以考虑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对其投入资金的公益事业,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最合适的社会组织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并对它们进行跟踪管理。
    完善公益捐赠鼓励措施。根据国外经验, 社会激励机制中税收制度是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推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杠杆。建议政府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实行个人收入捐赠社会公益事业部分免税和开征遗产税、所得税、赠予税以及特别消费税等,对公益慈善事业及其参与者的税收照顾和优惠, 对个人特别是富人所得税或遗产严格执行累进税率制。目前要适当提高捐赠所应减免税收的优惠限额,以此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激励捐赠行为;对尚未成熟的社会公益团体要落实“免税”甚至奖励政策,激励其募集善款行为;要简化免税申请程序,放开受助对象限制,允许企业和个人直接向公益机构定向捐赠的善款在所得税前扣除,鼓励并促使企业及高收入阶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并对社会公益组织给予必要的财政扶持。
    健全公益组织监管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对一些活动类组织重点是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益活动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对一些维权类组织重点是做实,通过督促、检查和运作机制的探索,确保经费来源、作用发挥、名副其实;对慈善类和公益服务类组织,则通过奖励、委托、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扶持。在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社会公益组织的同时,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纪公益组织的查处力度,确保社会公益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要倡导公益褒扬善行。广泛传播公益理念。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应该把社会公益精神的传播培育纳入全民教育宣传的框架体系之中,通过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介公益善行和国内外社会公益动态信息,传播普及公益理念,培育公众平等、互助、博爱、共享的社会公益意识。
    营造公益文化氛围。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各级党和政府要把社会公益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国家应该建立爱心公益表彰奖励制度。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善于及时发现榜样,通过评选、表彰、宣传典型等,让行善者得到精神的褒奖和道德上的肯定,享有较高的荣誉和社会地位,极大地激发社会成员的善心与爱心,褒扬激励更多民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各级党政部门还可以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把社会公益事业融入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主流媒体要积极开展公益传播工作,安排一定的版面、时段用于公益宣传,定期公布社会捐赠及救助事迹,鸣谢和激励爱心捐赠单位和个人,营造人人关注公益事业、人人参与公益善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现阶段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着重要在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拓宽筹资渠道,增强救助实力,加强自律、注重公信。
    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当前社会公益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中要着重增强自主意识,发展自立和自治能力,逐步建立规范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机制。公益组织要精心策划救助平台、设计救助项目、制定有关管理规则,保证捐赠者捐赠的款物捐得乐意、用得其所,能够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水平,壮大队伍,招募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高自身服务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政府可实行向公益组织购买服务的办法,完善公益组织税收及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措施,增强公益组织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益组织的自主发展能力。
    注重自律诚信建设。在自律方面,社会公益组织应制订完备的规章制度,建立起相应的协调机构,以维护其规范运行。同时接受捐献者和社会各界尤其是舆论的监督,接受政府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为依据,对其组织审批、社会捐献活动和基金等的监管。特别要注重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加透明度,对捐赠款物具体用途和去向都应在网站明细公布,对捐赠者有明确的交代;在捐助项目选点、评估时应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主动邀请捐助方参与;在捐助项目结束时和年终应主动接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反馈给捐赠者。
    拓宽公益筹资渠道。我国社会公益机构筹集善款存在着严重的“募捐资源不足”,已有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外国援助和商业活动。因此,社会公益组织要树立市场营销观念,学会运用市场机制动员募集社会公益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募捐活动。可以借鉴国内外相关公益组织的筹资经验,积极探索通过与媒体互动开展公益传播募集善款,与公益社团、专业机构、爱心企业联动开展公益活动救助弱势群体,设立爱心公益基金和组建爱心公益联盟等方式壮大实力,力争汇聚更多的社会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