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征有哪些

2024-05-18 04:15

1.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征有哪些

  优先股其实就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长期优惠债券。优先股和普通股最大的区别:
  1、可以优于普通股获得每年的红利。也就是说,每年上市公司分红,必须先支付给优先股。
  2、没有投票权。优先股股东不能参入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例如股东大会,优先股就没有投票权。
  3、优先股有优先获得破产清算补偿的权利。假如公司破产清算,优先股股东可以优于普通股获得补偿。也就是说,当公司破产,资产被拍卖,扣除全部负债后剩下的余额,先给优先股股东进行补偿,若仍有余额,才可向普通股补偿。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征有哪些

2. 普通股与优先股相比具有哪些特征

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股份,它是构成股份公司股东的基础。
普通股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经营参与权。普通股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拥有选举表决的权利。
  ②收益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凭其所持有的股份参加公司盈利分配,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具有不确定性,且普通股的盈利分配顺序后于优后股。
  ③认股优先权。如果股份公司增发普通股票,原有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票,以保证其对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④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在其清偿债务和分配给优先股股东之后,剩余资产可按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给予认购者某些优先条件的股票。
优先股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约定股息率。优先股股东的收益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
  ②优先清偿剩余资产。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其分配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③表决权受限制。优先股股东无经营参与权和选举权。
  ④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即优先股的流通性受到一定限制。在我国股份制革初期,曾发行过优先股,如上海市场的一汽金杯,北京天龙等等,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规范,目前在我国优先股的数量已经比较少,且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3. 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优先性表现在以下哪些方面

1、财务负担轻。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2、财务上灵活机动。由于优先股票没有规定最终到期日,它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优先股票的收回由企业决定,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财务风险小。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
4、不减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权。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会上升;另外,优先股票无表决权,因此,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

扩展资料:
优先股的分类:
1、累积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
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
2、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
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
3、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公司条款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股票,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优先股股票。
4、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
可赎回优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又称可收回优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赎回条件的优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
5、股息可调整优先股股票。
它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变化的优先股股票,其特点是优先股股票的股息率可随相应的条件进行变更而不再事先予以固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先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先股票

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优先性表现在以下哪些方面

4.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度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4、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5、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零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风险和交易方式不同,现在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由于其收益固定、风险低,优先股对厌恶风险的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着比普通股更大的吸引力。对于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融资不必像债券一样还本付息,这大大增强了公司融资的灵活性,拓宽了公司融资的渠道。优先股对于市场来说不会构成冲击。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潜在风险、交易方式、分析方法不同,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反之,由于优先股的发行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只要承诺的分红比例小于公司的成长性,反而构成了对公司的利好,可以支撑股价上涨。

5.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股东可以分为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也是最基本的、最标准的股份。
我国法律规定,股票必须有票面金额,不允许公司发行无面额股票。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可以概述如下:①剩余收益请求权和剩余财产清偿权;②监督决策权;③优先认股权;④股票转让权。
优先股的根本特征在于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收益分配和财产清算方面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与这种优先权相伴随的是,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股东大会投票权。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6. 优先股于普通股的差异主要是表现在哪些方面?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l)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且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7.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优先股是“普通股”对称,是股份公司卜槐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
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具有如下特点: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优先股票的念高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今后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

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仔颂尺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网络热搜词:优先股特征,可赎回优先股,优先股,普通股樱岩优先股,优先股股利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8.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特点有: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度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4、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
5、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零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