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2024-05-17 06:45

1. 住房基金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 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住房周转金的主要来源有: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出售净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企业住房基金的利息等。    住房基金   企业从各个方面取得的住房基金,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给职工提供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归还住房借款本息和住房租赁保证金以及用于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超过企业住房基金总额。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和借入的住房资金不能用于费用性支出。 [编辑本段]内容   住房基金包括: 住房基金   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   自管住房出租收入;   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   从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   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办理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你的公积金帐号需连续缴存12月以上 住房基金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1、你的公积金帐号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3、月缴存额4、缴存比例5、公积金缴存地点。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 使用误区  消费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应避免以下认识误区。 住房基金   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个人账户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 住房基金 根据委托协议为职工个人(业主)办理住房基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结算、查询和对账等金融服务。包括:(1)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或数额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权属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补贴账户:实行货币化住房补贴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或数额为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纳入职工个人账户;(3)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由商品住房的业主个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或金额缴存的用于住房物业维修的专项住房资金。   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分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两部分,当年归集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①账户设立。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规定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缴存登记后,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基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②核定、缴存。单位或业主定期(按月)向建设银行提交缴存凭证和职工个人清册,建设银行核定缴存金额和缴存人数,办理资金缴存手续。   ③提取使用。职工个人提交提取申请材料,经所属单位审核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为职工客户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④账户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等,转入单位为职工个人提交账户转移申请,经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或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个人办理所属住房基金单位账户转移变更手续。   ⑤账户封存。职工个人所在单位为职工提交个人账户变更清册,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客户办理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封存处理。   ⑥基数调整。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统提交用于调整基数的职工个人账户清册,建设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⑦结息对账。建设银行按规定和要求对职工个人账户结息,定期与客户核对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使用情况。   ⑧账户查询。建设银行向职工个人发放龙卡和住房基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职工个人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情况或利用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查询。

住房基金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2. 房基金到底有什么用

主要在房屋需要维修时进行提取住房基金。

3. 购房基金是干什么用的

购房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缴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所有权人分配。购房基金的作用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所在城市的房产主管部门代管。等到小区成立业委会后,转由业委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遵循“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该房屋相应的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会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2、通过基金的方式参与到权益市场的投资,来分享经济增长的红利。3、购房者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将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完毕。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你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房产商代交。从2000年4月1日起,购房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是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由物业公司直接或是会同业主委员会(业主)一起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购房基金是干什么用的

4. 住房基金有什么用

随着用人单位待遇福利的完善,让许多职员都能享受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住房基金。那住房基金有什么用呢?不少刚入职场的新人不是很了解,接着我们就通过下面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它可用提取出来买房或租房,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提取出来装修房子或翻修建造。同时当生活困难时,它可充当生活费,并且还可用作重大疾病的治疗费。另外当离职、退休等情况,还可直接提取,充当小金库。
在如今还是有不少的独栋房子,因此住房基金可用于建造和翻修这类房子,到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交纳所需材料即可。受理后,可将账户余额提取出来,但值得一提的是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实际费用。
使用住房基金贷款,通常成为职工朋友们的买房首选,不仅利率会比商业贷款很低很多,而且贷款最高年限有三十年,而商业贷款只有十年,自身经济压力更不会那么大。而且在还款上,方式更加灵活,购房者可自行决定还款金额,每月可合理安排支出,但不得低于银行最低标准。
当然住房基金还可提取出来,充当买房的首付,可有效缓解购房职员的压力。若职员自己有房产,名下子女无房的话,征得同意,也可提取出来为孩子买房,但前提是之前都没有申请过贷款,方可具备提取资格。
另外住房基金还是用于租房,但提取的金额不能超出租金,也不能大于账户金额。若职员家庭比较困难,属于低保户或贫困户,可将住房基金提取出来,用作生活费,改善家庭的情况,提高生活品质。同时,如果职员辞职,失去劳动力以及退休人员,提供相关材料,都可将住房基金提取出来。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5. 购房基金是什么?

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s,简称FOF)与开放式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基金中的基金是以基金为投资标的,而开放式基金是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为投资标的。

购房基金是什么?

6. 购房基金是什么?

购买基金,又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财政和单位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财政制度共同筹集的用于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的,有特定用途,专门用于职工住房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保障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
住房公积金的偿还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在结算前成为企业的长期债务。企业住房周转金的来源主要有:住房折旧费、公益性住房公积金、借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周转金。

扩展资料: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有以下三点误区:
误区一
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
银行理财专家解释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基金

7. 办理了住房公基金有什么好处?

重阳节的来历,一个关于重阳节的故事,不要再在重阳节祝节日快乐了!

办理了住房公基金有什么好处?

8. 购房基金的好处

下面是公积金的规章,你可以参考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 
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 
(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 
(三)受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但不能对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以外的使用给予贷款。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 
(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 
(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 
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要限期返还,对挪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积金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是已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公司和个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你买了房子,可以继续购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提供缴存、提取情况查询服务。职工只能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职工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无身份证的,不予查询。 
二、单位因公务或者工作,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非本单位的职工或者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予查询。 
2.律师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出示律师执业执照和身份证。 
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者《协助查询通知书》,出示查询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三、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带给你住房工资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为什么单位要贴一块?有人说是单位福利,有人说是单位补贴,莫衷一是。我们不妨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来做个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实行实物分配,能否分到房子以及能分到多大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的好坏,那时人们的工资里没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组成,人们也没有以工资积累去购买住房的消费习惯。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实物分房,单位不再给职工分配住房,转而实行货币化分配,即在工资里体现单位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这样以来,职工从依赖单位转变为自住其力,单位由全包全揽变成发放住房工资,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定性为住房工资应更妥切,而且这份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与住房福利和住房补贴区别开来,后者可以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而自主决定发放与否。 
带给你储蓄和财富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低成本的贷款 

作为缴交者,你只要按规定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就是尽了缴交义务,依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则,你相应地就享有了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当你需要购买住房时,你不妨善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为你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融通。相对于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同样是10年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前者年利率为4.41%,后者为6.12%,前者比后者少支付利息10102.74元。孰高孰低,一眼即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利息差,在前些年房贷利率处于低位、且下降态势时,为很多借款人所忽略。但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更加拉大了两者的利息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可谓更加明显。不少借款人甚至提出能否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动议。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在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足20万元(基本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带给你放心的还款 

借款人通常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或者授权银行从指定的还款卡中扣款。但你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能带给你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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