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已成为生活中最大危害,能谈几个实案,让大家注意一下吗?

2024-05-19 17:01

1. 诈骗已成为生活中最大危害,能谈几个实案,让大家注意一下吗?

一旦遇到电信诈骗,切勿轻易上当,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案件情况。

  1、遇见诈骗类电话或者信息,及时记下诈骗犯罪份子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号址、QQ号、MSN码等及银行卡账号,并记住犯罪份子的口音、语言特征和诈骗的手段经过,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和追缴被骗款等工作。

  2、如被骗钱款后能准确记住诈骗的银行卡账号,则可以通过拨打“95516”银联中心客服电话的人工服务台,查清该诈骗账号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地点(可精确至地市级)。

  3、通过电话银行冻结止付:即拨打该诈骗帐号归属银行的客服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该诈骗账号,然后重复输错五次密码就能使该诈骗帐号冻结止付,时限为24小时。若被骗大额资金的话,在接报案件后的次日凌晨00:00时后再重复上述操作,则可以继续冻结止付24小时。该操作仅限制嫌疑人的电话银行转账功能。例如:涉嫌诈骗的账号归属工商银行,则可以拨打“95588”工商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操作。

  4、通过网上银行冻结止付:即登陆该诈骗账号归属银行的网址,进入“网上银行”界面输入该诈骗账号,然后重复输错五次密码就能使该诈骗帐号冻结止付,时限也为24小时。如需继续冻结止付,则可以在次日凌晨00:00时后重复上述操作。该操作仅限制嫌疑人的网上银行转账功能。例如:涉嫌诈骗的账号归属农业银行,则可以登陆农业银行的网址进行操作。

诈骗已成为生活中最大危害,能谈几个实案,让大家注意一下吗?

2. 诈骗是我们生活的一大危害,你见过身边被诈骗的实例吗?

去年夏天的时分,女同事遇到了一件新奇的诈骗,过程和手法如今看来没多难,但是当时没人能想得到,居然被诈骗胜利了,太不可思议!那天同事请客,她提早到了一家餐厅里,由于吃饭的人太多,曾经没有包间了。她就在一个角落里占了一张桌子,提早把冷菜、热菜全部点好,但是还没有上,等着人到齐了再让上菜。

由于她到的时间比拟早,点完菜以后她就坐在边上等。我们大家可能都请过客,这是很自但是然的事,也没什么问题。就在我同事等人的时分,过来一个男士,主动的跟她打招呼:“哎哟,你好,好长时间不见了,今天在这里是吃饭还是请客?”我同事看对方穿的特别有品位,应该属于胜利人士的那种装扮,言谈举止也比拟有礼貌,但是她死活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
可是看对方这么热情,她以为是认识本人的人,只不过本人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名字,又不好意义去问人家,只能说是在这边请客。那个男人就主动跟她搭讪,说是几年不见了,问她如今在哪里上班?同事就说她如今的工作单位,这时分的她很被动,只能是对方问,她简单地答复,没有想那么多。然后那个男人就问她老公在哪里上班?孩子多大了?男孩还是女孩?
被问到这些问题的时分,朋友就起了戒备心了,她就反过来问对方是谁?本人仿佛不认识他。然后这个男人就问我同事是不是某某某?我同事一听名字不是本人的,就说我不是你说的这个某某某,你认错人了!这个男人一听立马就给朋友抱歉,然后就走了。走在大街上或者公众场所,认错人也是常有的事儿,没啥稀奇的。

可是事情并没有因而而结束!过了一阵,同事的朋友陆陆续续的来了,大家围着桌子而坐,菜也开端上来了,一桌人宾主尽欢。
吃完饭结账的时分,餐费死活不对劲,同事拿过餐单一看,上面有一笔七百多块钱的烟,不是一盒是一条。同事就压服务员弄错了,她请客的一桌人全是女士,没有人抽烟,所以绝对没拿烟。效劳员说之前有个男人拿了一条烟,说是跟她们一同的,让把烟钱加到餐费里一同结算。同事解释说那个男人认错人了,她基本不认识他,他拿的烟为什么要记到我们的餐费里?
但是效劳员坚持说,看着他们俩人站在一同说话,而且那个男人也说他们是一同吃饭的,拿个烟酒这很正常,经常能遇到这样的事儿。一条烟七百多块钱呢,不是七十也不是七块,同事绝对不会做这个冤大头,没方法,然后就报警。警察来了,双方各执一词,警察调了监控,监控显现的结果是这样的:
这个男人进餐厅以后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我同事在那里坐着,就过去跟她打招呼。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走到前台说是跟我同事一同吃饭的,让给拿一条烟记到餐单上跟餐费一同结算,还让效劳员用个塑料袋把烟给装着。他提着烟又回到了朋友边上的桌子那里坐下来,没有待上一分钟,掏出了电话边打电话边出了餐厅的门就消逝不见了,当然了手里还提着那个装烟的塑料袋。事情就是这么个简单的事情,朋友也没有为这条烟买单,第二天上班的时分,说起来这事我们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骗子能够说无孔不入,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诈骗。

最后想想这个骗子的方式办法仿佛还挺聪明,给人的觉得就是跟你在一同说话了,你们就应该是认识的人。那么认识的人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拿个烟或者拿瓶酒,这都是很自但是然的事情。对效劳员来说,谁请客不论,反正有人掏钱就行,是不是这么个道理呢?那些诈骗犯也就是抓住了效劳员的这种心理,随便的就诈骗胜利了。所以说朋友们,城市套路深,处处要当心。

3. 诈骗案件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分析:诈骗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如下:1、违法犯罪的新高地。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淘宝等网购潮流的兴起,在给社会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给许多不法分子开辟违法犯罪的新土壤。其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辐射范围越来越大。据统计,网络诈骗发案率逐年大幅度递增,涉案金额也成倍增长,网络诈骗已成为典型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2、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此类案件一旦发生,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元,给群众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有时受害人及其亲友因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侦破或未能追回受损财物,便对公安机关不满,严重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有的甚至产生对社会的极端报复心理,滋生了社会不安定因素;3、传统侦查的冲击波。此类诈骗案件作为新型犯罪,突破了传统犯罪的时空特点,使行为地和结果地分离、犯罪地与被害人所在地分离、犯罪所得在异地实现,给条块分割,以块为主的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模式带来巨大冲击,且侦破过程涉及银行、电信等有关部门,这些部门在管理上是以条为主,使得地方公安的侦查方式难以在上述部门顺畅贯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案件的社会危害性

4. 做诈骗的后果

法律分析:做诈骗的后果是会被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诈骗案件的社会危害性

诈骗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如下:
1、违法犯罪的新高地。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淘宝等网购潮流的兴起,在给社会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给许多不法分子开辟违法犯罪的新土壤。其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辐射范围越来越大。据统计,网络诈骗发案率逐年大幅度递增,涉案金额也成倍增长,网络诈骗已成为典型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
2、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此类案件一旦发生,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元,给群众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有时受害人及其亲友因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侦破或未能追回受损财物,便对公安机关不满,严重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有的甚至产生对社会的极端报复心理,滋生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3、传统侦查的冲击波。此类诈骗案件作为新型犯罪,突破了传统犯罪的时空特点,使行为地和结果地分离、犯罪地与被害人所在地分离、犯罪所得在异地实现,给条块分割,以块为主的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模式带来巨大冲击,且侦破过程涉及银行、电信等有关部门,这些部门在管理上是以条为主,使得地方公安的侦查方式难以在上述部门顺畅贯彻。
一、传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危害
(1)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2)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继发性,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100多起,其他治安案件660多起。同时,因传销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3)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被骗参与传销者多为城市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等,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日益突出。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唆使参与人员阻挠、对抗执法部门,围攻、打伤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抗性日益加剧,而且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传销不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还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诈骗案件的社会危害性

6. 现在是不是很多诈骗的案例?

是的,现在目前情况下,诈骗分子还是比较多的,所以一定要注意提高警惕,如何预防诈骗呢?看看下面这几点意见
第一个,刷单返利类诈骗:2022年7月24日科左后旗居民王某接到“00开头”的诈骗电话,并通过刷单等方式被诈骗4500余元。科左后旗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包国军接到市局反诈中心的预警劝阻线索,立即对辖区居民王某进行电话预警,并要求居民王某立即报案并进行紧急支付。隔日,王某又接到该“00开头”的电话,对方以提取以前刷单的4500元为由,引诱王某继续刷单返利23000元。民警包国军通过系统发现王某再次刷单行为,通过立即驱车对王某进行见面劝阻并细心讲解刷单返利的危害,告诉她千万别再刷单返利。王某经过劝阻,表示一定会摒弃侥幸心理和投机取巧行为,避免因为刷单返利等诈骗事由而被骗。第二个,冒充熟人类诈骗:7月23日,库伦旗居民李某某接到陌生电话,电话对方自称是李某某老乡,并承诺给李某某介绍工作赚钱为由,向李某某索要中介费1000元,李某某信以为真,在不认识这个所谓老乡的情况下给对方转了1000元。库伦旗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李政霖接到市局反诈中心预警劝阻线索,立即进行电话劝阻。可李某某经多次劝阻后仍不相信被骗了,一直坚称骗子是自己老乡,1000元是自己对老乡介绍工作的感谢费,之后反复挂掉劝阻民警电话。预警劝阻人员立即与派出所联系,对李某某进行见面劝阻。经过反复电话劝阻和派出所见面劝阻,李某某方才终于明白接到的是电话诈骗,避免了更大的财产损失。

7. 诈骗案例,是否构成诈骗罪?

这个不是诈骗,仅仅是一般的民间劳动纠纷,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诈骗罪要求两个条件:
1、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事实
2、被害人已经被骗到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比如: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认定 
(一)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诈骗案例,是否构成诈骗罪?

8. 诈骗的危害及社会影响

法律分析:欺诈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故即使未造成任何人的实际损害,也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欺诈行为,指欺诈人语言、文字或活动有隐瞒事实而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即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而虚构事实、变更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为。让社会氛围丧失声誉,让人际关系没有信任,让正常交往产生戒心,让治安环境变得复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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