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有什么待遇

2024-04-30 02:33

1. 见义勇为有什么待遇


见义勇为有什么待遇

2.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二、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一)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致孤人员,属于城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范围的优先安排到福利机构供养,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对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二)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致孤儿童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三)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帮助他们就业、再就业。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优先依法办理证照,有关费用依法给予减免。
(四)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要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对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以及经济困难的家庭,教育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优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五)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各级政府要积极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要给予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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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见义勇为待遇包括: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4.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下面分享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1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2   这些待遇包括: 
  一是地方政府给予奖励。大多数地方都出台了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内容包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以及其他奖励。
  二是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1995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003年7月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第6项规定: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四是可以申请司法救助。2006年12月通过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5条第4项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属于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五是因见义勇为致残,享受残疾抚恤金等残疾抚恤待遇,以及因战致残保险金待遇。2004年8月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8条第3项和第20条第2款规定:现役军人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享受残疾抚恤金等残疾抚恤待遇。
  六是给予记功奖励。《纪律条令》第17条第13项规定: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给予记功奖励。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3   一、被授予荣誉称号 
  (一)见义勇为公民
  (二)见义勇为勇士
  (三)见义勇为英雄
  “见义勇为公民”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由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批准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
   二、接受表彰奖励 
  (一)嘉奖;
  (二)记功;
  (三)授予荣誉称号;
  (四)颁发奖金。
  以上表彰和奖励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三、接受表彰奖励 
  获“见义勇为公民”、“见义勇为勇士”、“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享受如下特殊照顾:
  (一)符合就业条件的,享受优先待遇;
  (二)本人或其子女符合征兵条件且自愿的,优先推荐应征入伍;
  (三)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
  (四)属农村户口且本人自愿的,可安排转为当地城镇户口;
  (五)在校学生可享受本校最高奖学金。

5.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二、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一)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致孤人员,属于城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范围的优先安排到福利机构供养,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对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二)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致孤儿童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三)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帮助他们就业、再就业。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优先依法办理证照,有关费用依法给予减免。
(四)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要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对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以及经济困难的家庭,教育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优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五)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各级政府要积极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要给予优先安排。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6.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2这些待遇包括:是地方政府给予奖励。大多数地方都出台了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内容包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以及其他奖励。二是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1995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第6项规定: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7.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您好,请给我几分钟的时间呢,正在为您火查询,耐心等待一下呢【摘要】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提问】
您好,请给我几分钟的时间呢,正在为您火查询,耐心等待一下呢【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见义勇为享受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给予经济补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推荐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记一等功、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或者“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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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8.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以北京为例,为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发放定期伤残生活补助,为满足一定条件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其中,伤残生活补助参照因公致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发放,根据伤残级别确定从262元/月到2663元/月十个级次;遗属抚恤金标准参照病故军人遗属待遇标准发放,确定为1411元/月。对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家属没有生活来源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帮助其家庭成员就业等增加收入的措施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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