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有债务风险吗

2024-05-12 01:42

1. 技术入股有债务风险吗

法律分析:有。公司本身就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股东以认购的部分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技术入股,技术也可以评估价格的,同样要以技术评估的部分承担责任。技术入股需按股份承担风险;如果技术已经折合成股份,当然要承担相应比例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技术入股有债务风险吗

2. 技术入股公司倒闭要赔钱吗

技术入股的股东在公司破产后决定赔钱与否,有以下情况:1、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仅是技术上的合伙,没有分配享受的合伙,若公司倒闭,本人不存在需要有承担赔付的义务;2、本人不仅是技术的合伙人,在分配红利上也有享受权,若公司倒闭,本人同样负有赔付的义务,本人即有享受公司分红利的权利,又有共同承担公司挽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技术入股承担负债吗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自己股权范围内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有股东身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以技术入股,实际上需要估价,属于知识产权。那么承担责任范围是有限的,就是这部分价值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技术入股承担负债吗

4. 技术入股公司倒闭要赔钱吗

技术入股是可以入股公司的,比如知识产权可以用货币估值等作为出资,如果技术入股货币估值计算后入股登记,那么公司倒闭是需要按照股份承担责任的,如果技术股没有登记股份,那么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负债吗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负债,承担的责任以入股的出资额为限。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定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知识产权出资不能限于发起人吗
知识产权出资不限于发起人。股东都可以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含义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规定为五十人以下,不得超过五十人。股东认缴出资额,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对非货币财产的出资进行合理的评估作价。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负债吗

6. 技术入股公司倒闭要赔钱吗

一、技术入股公司倒闭要赔钱吗
技术入股的股东在公司破产后决定赔钱与否,有以下情况:
1、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仅是技术上的合伙,没有分配享受的合伙,若公司倒闭,本人不存在需要有承担赔付的义务;
2、本人不仅是技术的合伙人,在分配红利上也有享受权,若公司倒闭,本人同样负有赔付的义务,本人即有享受公司分红利的权利,又有共同承担公司挽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技术入股能否要承担亏损
1、技术入股的股东若是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若是如实出资,并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尽到忠诚勤勉义务的,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倒闭股东要赔钱吗?
公司倒闭的话,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自己的财产,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公司破产技术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以技术入股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你以技术出资形式入股,是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作为股东要以你认缴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为有限责任,而非无限责任。即以你在公司设立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技术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8. 以技术入股的股东是否承担债务责任

法律分析:以技术入股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你以技术出资形式入股,是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作为股东要以你认缴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为有限责任,而非无限责任。即以其在公司设立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