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2024-05-12 18:28

1. 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劳动者社保停交一个月后是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广东省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2报销流程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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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2. 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答:只要最近连续缴费1年,且报销时是参保状态就可以报销,如果最近1年缴费期间有 中断那就不可以报销。各个地方连续缴费时间不一样,南京地区是连续缴费10个月就可以报销,有的地方是1年,具体连续缴费时间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
  1.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4.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3. 中间断了两个月再交生育险可以报销吗

生育保险如果断了不能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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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断了两个月再交生育险可以报销吗

4. 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生育保险断交一个月不一定可以报销。
2、通常情况下来说,生育保险断交一个月是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自然也不可以报销,但若是在三个月之内找到新单位重新参保并补缴,那么还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可以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若是超过三个月才补缴,那么还需要经过等待期之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等待期期间是不能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费用的。【摘要】
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提问】
你好【回答】
你好【提问】
首先生育险的要求是:必须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中途不能断交。如果后期享受生育险的保障或福利时,生育险就不能断交。【回答】
可以补交吗【提问】
补交可以,生育险享受不了【回答】
申请不了生育津贴对吗【提问】
生育保险断交一个月不一定可以报销。
2、通常情况下来说,生育保险断交一个月是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自然也不可以报销,但若是在三个月之内找到新单位重新参保并补缴,那么还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可以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若是超过三个月才补缴,那么还需要经过等待期之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等待期期间是不能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费用的。【回答】
你看下上面发的政策,有单位帮补交,可以报【回答】

5. 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答:只要最近连续缴费1年,且报销时是参保状态就可以报销,如果最近1年缴费期间有 中断那就不可以报销。各个地方连续缴费时间不一样,南京地区是连续缴费10个月就可以报销,有的地方是1年,具体连续缴费时间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
  1.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4.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社保中途中断一个月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6. 生育保险中间断一个月能报销吗

生育保险中间断一个月,在中断之前已经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定年限,在辞职后的一段时间是可以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由当地规定。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依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第十一条规定数额的50%。
第十七条 
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四)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7. 关于社保生育险参保中断了一个月的,还能报吗?

关于社保生育险参保中断了一个月的,还能报吗:中断以后,之前的缴费月数就清零了。现在就只能在你们单位不间断缴费到12个月后延迟报了,但是要在生小孩后6个月内满一年。若生小孩后6个月内还不到一年就没有的报销了。所以估计不可能报了。
一、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关于社保生育险参保中断了一个月的,还能报吗?

8. 生育险中间断了一个月能报销吗

不能,生育险报销的条件是在生育之前连续缴纳了12个月及以上的生育险,一旦出现断交现象,不管是断交几个月都会让其生育险失效,需要从新计算缴纳月份。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