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海洋资源?

2024-05-17 22:56

1. 如何管理海洋资源?

当务之急,应加大执法力度,理顺海洋管理体制。近20年来,我国先后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十几项,为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管理打下了基础。但也应该看到,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有些法律、法规在执行上显得滞后。应根据海洋经济的发展,切实执行《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洋岛屿开发管理法》、《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法》等海洋法律。同时,还要加快与国际法接轨,扩大海洋立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尽快完善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法律体系。此外,应加强海上执法队伍建设。面对我国3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面积,我国应加大投资,组建一支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的、综合一体化的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优化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法治化机制,真正做到依法治海。
为了全面掌握中国海域海洋资源、环境状况,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开展了全国海岸带和海洋资源综合调查和多次海洋环境污染基线调查。同时,建立起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区环境监测中心和海洋环境监测站为主体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业务技术支持体系;组织并领导了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监测机构组成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沿海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环保部门、海洋部门、海事部门、渔业部门按照法律分工,加强了对陆源污染、海洋倾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船舶排污的控制与管理,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遏制环境恶化势头,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建立并实施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防止了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为加强海洋倾废管理,我国不断完善倾废管理制度,积极履行《1972年伦敦倾废公约》。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了38个海洋倾倒区,对海洋倾废活动进行了规范,有效地控制了海上倾废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
我国重视海洋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保护,专门制定了《渔业水质标准》,建立了休渔区、休渔期和限量捕捞制度,重点对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养殖场进行了保护。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国家海洋局颁布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目前已建立各种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59个、海洋特别保护区2个,为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做出了贡献。
为实施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扭转海洋环境恶化趋势,我国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新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完备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较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为依法管海、护海提供了法律保障。
针对渤海资源与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状况,国家海洋局从1996年开始,开展了对渤海综合整治的研究,现正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渤海综合整治规划”,力争用20年左右的时间使渤海的资源与环境功能得到恢复。
所谓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做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不断提高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及能力,力求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海洋资源开发体系;通过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来维护海洋资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海洋资源与海洋经济、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的永续发展。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包含3个特征:1.持续性。体现在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两个方面。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建立在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基础之上,要求海洋生态系统构造完整和功能齐全。只有维持生态构造的完整性,才能保证海洋生态系统动态过程的正常进行,使海洋生态系统保持平衡。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强大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海洋资源的多用途引发的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以及人类利用海洋资源的理念、方式和方法,都直接关系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就要求一方面要正确解决资源质量、可利用量及其潜在影响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利用资源的同时更要注意保护资源种群多样性、资源遗传基因多样性,并要在不影响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前提下整合资源方式,减少资源利用中的冲突和矛盾,提高资源的产出率。2.协调性。首先是海洋资源的利用应与海洋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保持协调与和谐,表现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协调、陆地系统与海洋系统以及各种利益之间的协调,以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及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公平性。即当代人之间与世代人之间对海洋环境资源选择机会的公平性。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性要求任何一种海洋开发活动不应带来或造成环境资源破坏,即在同一区域内一些人的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在资源环境方面,对没有参与这些活动的人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在不同区域之间,则是一个区域的生产、消费以及与其他区域的交往等活动在环境资源方面,对其他区域的环境资源产生削弱或危害。世代的公平性要求当代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应对后代人对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达到以下目标:1.在保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强化开发深度和广度,提高开发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和海洋服务领域的技术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海洋经济增加值;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发现新资源,利用新技术,形成和发展海洋新产业,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对海洋可再生资源而言,要改善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既要尽可能多地对其进行利用,又要保持生态系统有较强的恢复能力和维持其可持续再生产能力;对海洋不可再生资源要有计划地适度开发,不要影响后代人的利益。3.优化配置海洋资源,使其功能得到充分发挥。4.海陆一体化开发,统筹制定沿海陆地区域和海洋区域的国土开发规划,逐步形成临海经济带和海洋经济区,推动沿海地区的进一步繁荣发展。5.开发与保护协调。制定海洋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规划,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执法管理;重点加强陆源污染物管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防止破坏海洋环境。6.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制定统一协调的海洋开发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种海洋开发活动的协调管理。
我国海洋生态系统多种多样,既有典型的红树林生态系、珊瑚礁生态系、河口生态系,也有数量庞大的港湾,成为中国近海生物繁衍、生长的摇篮,也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我国管辖海域的资源和环境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海洋经济以及整个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由于中国人均海洋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又日益增多,使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开发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控制和监督,以保证合理利用海区的各种资源,促进各行业协调有序发展,提高整个海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要重点强化海洋生物资源管理,最终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建立大海洋生态系监测与保护体系和环境预报服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并加入国际海洋自然保护区网络,在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高沿海居民生活水准,开展大洋、极地海洋生物资源调查研究,开发利用和保护公海生物资源。为防止海洋生态系的退化,维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生物物种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计划地建立相当规模和数量的海洋自然保护区、保留区,形成区域性、国际性海洋自然保护区网,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改善及完善各种有效的开发利用技术措施,合理利用经济鱼类;完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维护海洋生态系的良好状态,形成养护、研究和管理的国际合作机制。
海洋和海洋资源具有一定的公有性,因此许多海域和海洋资源各国都可以利用。世界海洋总面积的35.8%以领海大陆架的200海里专属经济水域的形式划归沿海国家管辖,其他64.2%(约合2.3亿平方千米)的区域仍为世界公有。在划归沿海国家管辖的水域内,船舶航行仍是自由的,因此也具有公有性质。即使是各国的领海,其他国家的船舶也有无害通过的自由。公海和国际海底的资源是世界共有的,各国都有权开发利用。各国通过交纳一定的养护费可以获得别国管辖海域渔业资源的捕捞权,内陆国可以在沿海国管辖海域内获得一定数量的剩余捕捞量,这些规定与陆地资源利用存在很大差别。因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必须树立全球意识,加强国际合作。我国政府一贯主张沿海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协调;保护海洋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但经济发达国家负有更大的责任;加强国际合作要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处理海洋环境问题应当兼顾各国现实的实际利益和世界的长远利益。中国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沿海和海洋环境的同时,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为保护全球海洋环境这一人类共同事业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中国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系统开展的环境事务,是历届联合国环境署的理事国,与联合国环境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已缔结和参加了多项国际环境条约,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协议主要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和《197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

如何管理海洋资源?

2. 海洋资源管理的海洋资源管理的基本内容

 对海洋资源的管理既符合管理学基本内容,又具有海洋管理的特殊内容,综合起来,海洋资源管理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① 制定具体规划。主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有关海洋资源管理的具体条例、规范和政策。② 制定资源利用规划。进行海洋资源的调查制定资源保护、开发,以及可持续利用方案。③ 负责组织与实施。进行海洋资源管理组织的体系建设,成立和健全与此有关的政府组织、政府间机构,招募和培训有关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实施活动。④ 负责进行协调。协助不同国家、不同机构、企业以及相互之间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利益,协助解决相应矛盾。⑤ 进行执法活动。对上述海洋资源的各项管理活动实施监督和监测,确保各环节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3. 海洋资源管理的介绍

海洋资源管理是指政府部门以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 通过行政、法律、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对一切从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的调控、干预的行政行为,包括政策指导、区划、规划,所有权行使及开发过程中的监督、协调和指导等活动。

海洋资源管理的介绍

4. 海洋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

 国际上比较认可的广义的管理可以定义为:管理是对组织成员的努力和其他组织资源的使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既定组织目标的过程。参照《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第七章“沿海去、管辖海域的综合管理”中的有关部分,可以对海洋资源管理的定义进行如下表述:以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通过行政、法律、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过程 。按照现在海洋资源管理的方式,可以具体分为海洋资源的分类(或分行业)管理和海洋资源的区域综合管理。前者不仅体现海洋资源本身质的差异,而且在于不同的海洋资源其利用方向不一样,在经济活动中属于不同行业领域主要对应关系包括:海洋生物资源对应大农业中的渔业以及新兴的生物技术产业;海洋矿产资源主要对应工业中的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海洋能源主要对应石油、电力等工业行业;空间资源主要对应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资源主要对应旅游业等 。

5. 海洋资源的利用

关于人类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的资料:
1. 海洋生物资源:
   a. 食用。
   b. 药用:本身是药,或者可由生物体提炼出药物。
   c. 科研用途。
   d. 娱乐用途:饲养、观赏。
   e. 农用:饵料。
   f. 生物能。
2. 海洋物理(能源)资源:
   a. 发电:波浪发电、潮汐发电、温(盐)差发电、......等。
   b. 冷却、降温。
3. 海洋化学资源:
   a. 海水淡化。
   b. 海水中直接提取痕量元素:金、铀、氘、溴、碘、镁、钾......等。
   c. 海水中直接提取化合物:食盐、芒硝、石膏、重水、卤水......等。
4. 海洋地质(矿物)资源:
   a. 锰核。
   b. 石油、天然气。
   c. 矿砂、底砂。
5. 海洋空间资源:
   a. 运输、航行。
     b. 休闲娱乐。 
6. 海水直接利用:
   a. 利用冰山提取淡水。
   b. 海水冷却核电厂发电机组及其他机械。
   c. 海水脱硫。
   d. 冲洗。
   e. 稀释。

海洋资源的利用

6. 海洋管理的海洋管理概念

《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关于海洋综合管理问题的定义是:“海洋综合管理应从国家的海洋权益、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的整体利益出发,通过方针、政策、法规、区划、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组织协调、综合平衡有关产业部门和沿海地区在开发利用海洋中的关系,以达到维护海洋权益,合理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目的。”中国海洋管理还算不错,但仍需要这方面的人才。

7. 海洋管理的介绍

海洋管理也可称为海洋综合管理,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它的核心内容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管理以及海洋权益管理,协调机制。

海洋管理的介绍

8. 目前我国海洋管理是集中管理吗

您好!亲亲!目前,我国海洋管理实行的是统一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分散管理体制。    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全国海域实施管理。国家海洋局下设3个海洋管理分局、5个国家级业务中心和海监分队。沿海省、市(地)、县设立了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自上而下的海洋管理系统。    目前,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形成了三种模式:    一是海洋与渔业结合,如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    二是海洋与土地、地矿结合,如河北省、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是专职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地方与国家合并,如上海市。    应该说,我国海洋管理机构具有半集中的特点,除了海洋行政管理部门以外,其他涉海行业部门也具有管理本行业开发利用海洋活动的职能,如渔业、交通、旅游、石油、矿业、盐业等。    从总体上讲,中国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与分部门、分级管理的海洋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是融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业管理互补、共促的运行机制。海洋资源开发管理以行业为主;而海洋综合管理是从海洋资源环境综合效益出发,以发挥最佳效益、获取国家的海洋整体利益为宗旨所进行的宏观管理。【摘要】
目前我国海洋管理是集中管理吗【提问】
您好!亲亲!目前,我国海洋管理实行的是统一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分散管理体制。    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全国海域实施管理。国家海洋局下设3个海洋管理分局、5个国家级业务中心和海监分队。沿海省、市(地)、县设立了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自上而下的海洋管理系统。    目前,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形成了三种模式:    一是海洋与渔业结合,如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    二是海洋与土地、地矿结合,如河北省、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是专职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地方与国家合并,如上海市。    应该说,我国海洋管理机构具有半集中的特点,除了海洋行政管理部门以外,其他涉海行业部门也具有管理本行业开发利用海洋活动的职能,如渔业、交通、旅游、石油、矿业、盐业等。    从总体上讲,中国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与分部门、分级管理的海洋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是融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业管理互补、共促的运行机制。海洋资源开发管理以行业为主;而海洋综合管理是从海洋资源环境综合效益出发,以发挥最佳效益、获取国家的海洋整体利益为宗旨所进行的宏观管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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