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庄是什么?

2024-05-05 05:31

1. 钱庄是什么?

钱庄是我国早期的一种金融信用机构。早期的钱庄,大多为独资或合伙组织。规模较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发庄票,银钱票,凭票兑换货币。后来在银钱兑换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信贷活动的机构。
主要从事中外贸易的资金划拨、通融,为洋货内销和土产外输。

钱庄是什么?

2. 钱庄的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钱庄与银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金融机构,不同点是,钱庄是我国古代历史的金融象征,规模较少,势力薄弱。银行是后来从国外传入的,并逐渐取代了钱庄,而成为新时期的金融力量。
钱庄一方面收受存款,受人信用;一方面则放出款项,授人信用,以取得利息。
各地钱庄的放款对象多是以商人为主,不是普通人家。因此,在放款形式上,钱庄顺应我国商人的传统习惯和心理,一直以信用放款为主。
钱庄的信用放款类型有活期和定期两种。值得注意的是,钱庄对定期放款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季度或两个季度非随意的,而是为了适应商业资金需求的季节变化。因为当时出口贸易商及加工出口行业需要多收购土特产,其短期资金需求的状况,自然随着农副产品上市的季节性之分而有规律性的变化。
信用放款的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有的地方钱业为了进一步减少被客户欠账的风险,制订了成文的行规进行自我保护。这是钱业与收取抵押品为借贷保证的典当业在经营原则上的根本不同之处,也是钱业引以为自豪之处。
正如某钱庄的一份行规所说的:
钱店一业,百行推尊,自宜去华崇实,取昭诚信。
钱业以“诚信”、“信用”为立业原则,意味着一方面钱庄依靠自身笃守信用进行各种营业活动,另一方面要求来往客户也得信守信用,二者缺一不可。
从历史上看,钱庄薄利多收的经营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握放款取息与存款付息之差;二是把握货币兑换的差价。
钱庄用于放款的资金长期依靠的是所吸收的存款。存款是要付给利息的。所以,存款与放款的利息差价,是钱庄传统的重要业务收益来源。
如在武汉,钱庄的存款利息都按同业拆借市场的日拆计算,放款利息则按日拆加1.2角,折合月息3.75‰。因此,所收存款如果能全部放出,也只能得到月息3.75‰的收益。
如果只放出存款的60%,则放款等于无利可图。然而,事实上钱庄的利润相当优厚,一家资本总额三四万的钱庄,一年获净利一两万元不足为奇。这样,按投资资本额计算,其年利润率常在50%以上。
之所以有如此高的净利润率,主要是靠精打细算,薄利多收,而其窍门就在于要尽可能地把存款安全地贷放出去。这在汉口钱庄的行话中叫作“内空外通”。
“内空”意为把本庄的自有资金和吸引的存款尽量贷放出去,以不浪费头寸;“外通”意为要设法吸引存款,增加资金来源,当金融市场银根紧张或本庄头寸不足时,能及时疏通资金渠道,补足头寸。
做到“内空外通”,就能在保证存款兑付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让资金不断地周转,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留滞钱庄内的时间。
为了充分利用哪怕是短暂闲置的资金,上海钱业内部还产生“存放同业”的特殊放款方式。上海财力较大的钱庄在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左右收回对工商业往来户的放款之后,除酌留现款准备之外,常将多余款项放与其他钱庄过年取息,惯例以15天或20天为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这也是尽量利用放款取利的一种经营方法。
正因为钱庄在运用资金方面讲求灵活和周转迅速,所以与现代银行相比,他们虽然是“小本经营”,其放款营业额却常常可以超出成本的几十倍,从而获得丰厚的利润。
把握货币兑换的差价,最终目的当然也是为了利润。多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是钱庄的传统业务,其兑换差价就是利润的来源。这项业务直至后来货币改革,废“两”改“元”,方才停止。
钱庄的银钱兑换业务是近代银两制度严重缺陷的必然产物。明清时期以来白银虽然逐渐成为货币本位,但是它长期是以称量货币的自然形态进入流通的,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使用起来十分复杂。
至清代,银两总称元宝银,有4类形制,一是元宝;二是中锭;三是小锭;四是碎银,即零星银屑。
尽管银两的种类大致有4种,但各地所铸各种宝银的重量和成色实际上各行其是,因而各地的银两又有自己的名称。
制钱是朝廷铸造的有一定形制和面值规定的铜钱,直至清朝末期才停止铸造。各地官府铸造的制钱的种类和价值也多有不同,由此又产生了各种银两与制钱的兑换需求。
随着中外贸易的发展,明清时期以来市面上已有大量的各种外国银元在流通。
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洋行和银行开设的增多,洋钱流入更多,如墨西哥铸造的“鹰洋”等。由此又产生了我国银两、制钱与外国银元之间的兑换需求。
不难想象,如此种类和名目繁多、成色不一的银两、银元和制钱,在流通中要换算使用该有多大的麻烦。而钱庄的业务,就是进行这些货币的兑换,是应社会需要产生的金融服务。早期钱庄的货币兑换主要是银两和制钱之间的兑换,一般统称为银钱兑换。
鸦片战争之后,内地的钱庄仍主要从事银钱兑换,而沿海地区的钱庄则转为主要是应激增的中外贸易需求而进行的本国银两与外国银元之间的兑换,一般称为银元兑换。
洋厘和银拆是钱庄的两个独特经营方式,作为操纵金融行市的手段,对钱庄发展起重要作用。洋厘是以银两表示的银元市价。银元俗称洋钱或洋钿,银元一枚合库平银7.2钱或漕平银7.3钱,以此为市价基础,随行市涨落至厘位止,故称之为“洋厘”或“厘价”。
以银两为计算标准拆借的利率叫银拆,以银元计算的叫洋拆。钱业中有时统称银拆或拆息。这是钱庄同业之间相互拆借的利率,由钱庄同业公会或钱行、钱业公会操纵。
洋厘指银元折合银两的每日市价。如果纯粹以含银的比价换算的话,普通每一银元含银7.3钱,即意味着按每两银价的73%就可兑换一银元然而事实上,正如其他货币兑换比价一样,银元与银两的实际兑换率必须根据金融市场对银元的供求情况而定。把握市场对银元的供求情况,利用好洋厘的季节性波动,就可以从中获利。
由于短期商业资金需求甚大,尽管洋厘号称毫、厘之利,钱庄的赢利仍甚为可观。
后来,钱庄的流动资金来源有了重大变化,增加了山西票号的定期存款和向外商银行的拆票。拆票是钱庄同业间互相借贷的一种短期借款,期限一般为两天,由此可见其灵活性。

3. 地下钱庄是怎么运作的

法律分析:
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种类型目前国内的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内外勾结、主动招揽,完成“客户”与地下钱庄对接。银行高管、普通员工和低层级的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境内外协助,资金各自循环。地下钱庄在境内外都有合伙人。境内的“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便通过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的外币(如港币、美元等)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客户”如果要将境外账户的钱打到境内账户,操作过程则相反。家族性、老乡圈的特点明显。很多地下钱庄的犯罪嫌疑人呈现出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的关系,群体逐渐发展壮大,形成一个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活动的庞大网络。网络越庞大,非法经营的规模就越大,其非法获利也就越多。所谓的“地下钱庄”洗钱,一般包括两类业务,一是换汇,即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另一种是“洗黑钱”,即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地下钱庄是怎么运作的

4. 钱庄的由来

钱庄是旧中国早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等地。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广州等地的则称为银号,性质与钱庄相同。另一些地方,如汉口、重庆、成都、徐州等,则钱庄与银行并称。早期的钱庄,大多为独资或合伙组织。规模较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发庄票,银钱票,凭票兑换货币。而小钱庄,则仅仅从事兑换业务,俗称"钱店"。
  1933年,货币单位废"两"为"元"。当时因银两和银元并用,其间必须有个折合率。但计算非常繁复,而且折合率也上下浮动,犹如外汇涨跌一般。先要将一银元折合成"规元"。规元也称"豆规银"(豆商交易时所用),"九八规元"。所谓"规元",并无实银,只作记账之用。与它对应的是上海所铸的"二七宝银"。"二七宝银"使用时作"九八"升值,即为"规元"。银元折合成规元的比例称为"洋厘",例如"洋厘"为7.225,即一银元可折合规元七钱二分二厘半。洋厘的折合率每天由钱业公会分早,午两市开出公布,升降由当天市场上银元供需变化而变化。
  清末,银行逐渐兴起,替代了钱庄。解放后,钱庄多数停业。上海未停业的银行则与私营银行,信托公司一起,实行公私合营,组成公司合营银行。

5. 钱庄在哪里诞生的

  具体诞生地点未知。
  钱庄起源于银钱兑换,其后逐渐发展为办理存放款项和汇兑。不同区域的名称不同,也根据规模的不同有其他称谓,如银号、钱店。主要分布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等地。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广州等地的则称为银号,性质与钱庄相同。另一些地方,如汉口、重庆、成都、徐州等,则钱庄与银行并称。

钱庄在哪里诞生的

6. 钱庄的起源

钱庄是旧中国早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等地。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广州等地的则称为银号,性质与钱庄相同。另一些地方,如汉口、重庆、成都、徐州等,则钱庄与银行并称。早期的钱庄,大多为独资或合伙组织。规模较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发庄票,银钱票,凭票兑换货币。而小钱庄,则仅仅从事兑换业务,俗称"钱店"。
  1933年,货币单位废"两"为"元"。当时因银两和银元并用,其间必须有个折合率。但计算非常繁复,而且折合率也上下浮动,犹如外汇涨跌一般。先要将一银元折合成"规元"。规元也称"豆规银"(豆商交易时所用),"九八规元"。所谓"规元",并无实银,只作记账之用。与它对应的是上海所铸的"二七宝银"。"二七宝银"使用时作"九八"升值,即为"规元"。银元折合成规元的比例称为"洋厘",例如"洋厘"为7.225,即一银元可折合规元七钱二分二厘半。洋厘的折合率每天由钱业公会分早,午两市开出公布,升降由当天市场上银元供需变化而变化。
  清末,银行逐渐兴起,替代了钱庄。解放后,钱庄多数停业。上海未停业的银行则与私营银行,信托公司一起,实行公私合营,组成公司合营银行。

7. 钱庄是什么意思

钱庄的意思:旧时由私人经营的以存款、放款、汇兑为主要业务的金融业商店。

钱庄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出现的一种金融组织。最初业务主要是货币兑换,后渐增加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到清乾隆年间,钱庄已有相当规模。钱庄大多分布于长江流域及江南各大城市,但钱庄业中心在上海。
上海钱庄视资本规模的大小划分为汇划庄(参加钱业公会的钱庄)、非汇划钱庄(不能参加钱业公会的元、亨、利、贞字号钱庄)。钱庄有独资经营亦有合资经营的,实行无限责任制。

钱庄发展:
钱庄和银号通常无多大差别。在习惯上,华北、东北各地多称银号,长江中下游及东南各地,则钱庄、银号两种名称都有。
在兰州不论规模大小均称银号,又分三种:
门市银号:经营银钱兑换,收入贴水。
驻庄银号:系外地钱庄派驻单位,所营存放汇业务均通过当地银号进行。
普通银号:经营存放汇兑换业务,当地基本队伍。
广州钱业分为三类:
银号:以放款为主。
西号:以汇兑和存储官款为主。

钱庄是什么意思

8. 钱庄是什么意思

钱庄的意思如下:

中国旧时的金融机构。有的地方称银号。明代开始出现。经营货币兑换,办理存放款和汇兑。清末,它的地位逐渐被银行取代。1952年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并入公私合营银行。
汉语拼音读作:【钱庄 qián zhuāng】。
近义词:银号。
钱庄的造句如下:

1. 仿佛那位不肯通融的钱庄经理的一副半死不活的怪脸相,就近在咫只。
2. 祸不单行,那个私立中学因为吃了一家钱庄的倒帐,发不出薪水了。
3. 不用说,钱庄势力的这种膨胀是拾取外国侵略势力的余惠而来的,是值不得见猎心喜的。
4. 祸不单行:祸不单行,那个私立中学因为吃了一家钱庄的倒帐,发不出薪水了。
5. 我反对为了解决一时困难而向地下钱庄借贷,那无异是在饮鸩止渴。
6. 金融资本家从封建的钱庄主人、商人演变而来。
7. 文章考察了民初汇划制度的一般情况及币制问题与钱庄的关系,分析了民初币制银两公率增加的原因和影响。
8. 但是,仅有三分之二的古巴人能够才能够各个钱庄弄到可兑换的外汇。
9. 而如果国有银行拒绝给开发商放贷,那地下钱庄、灰市借贷者只会因可以趁机介入而喜逐颜开。
10. 银锭:成块的纯银,上有某钱庄或某鉴定者的标志,以前在中国用作货币。
11. 于是,地下钱庄和高利贷者大量涌现。
12. 陆羽走进钱庄,里面的家具,古董之类的东西倒的倒,烂的烂,没有一件东西是完整无缺的,大厅里只有一道孤寂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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